監護權官司如何打??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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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12-07-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和前夫離婚後一名子女監護權歸前夫
離婚後我們有各自ㄉ感情生活
他ㄉ新女友反對我和小朋友見面
還會打傷小朋友
小朋友目前升國小6年級
我有一年沒有見到他
我想要重新爭取小孩ㄉ監護權
請問該如何做??
我目前再婚並育有一子在家帶孩子
Update:
我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他們傷害他
沒有辦法探視他無法帶他去驗傷
法官會依我提出的說詞進行蒐證嗎?
還是我的請求會直接駁回?
他的同居人的精神狀態不穩定
法官也會查證嗎?
我再婚..對於監護權的爭取就是輸家嗎?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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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nna
at 2012-07-22T02:48
夫妻離婚,子女監護權歸誰?
  民法第一○八四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之權利義務。」對於未成年子女的保護和教養,不僅是父母的權利,也是父母的義務,原本應該是雙方共同行使負擔。但是在父母離婚時,通常父母不再住在一起,所以未成年子女由誰來保護、教養,就須好好商量了。
  「監護」是指包括身心監護、財產監護及對子女的代理權在內。夫妻離婚後,對於子女的監護,如果以協議方式離婚,可以由夫妻雙方協商約定子女由誰監護,並明白的寫於離婚協議書內即可,如果協議不成,可以訴請法院來裁定之。
  在舊法裡,對於子女監護較偏向丈夫,許多婦女受限於此,有苦說不出。終於在婦女團體要求之壓力下,親權行使條文在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有了大幅更改,較符合男女平等原則。如今新法保障了父母在爭取子女監護權部份已是勢均力敵,母親不再是爭取監護權的弱者,法院在做裁定之時,得為子女之利益為考量,法官會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所列五款,依據兒童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及兒童自己的意願,父母的年齡、經濟狀況、職業、品德及意願等條件,並參酌社工人員所作的訪視報告,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來決定子女的監護權的歸屬;父或母的經濟條件並不是評量適任監護與否的唯一標準。
如何爭取子女監護權?
  如果雙方能達成協議,就沒有問題了,若協議不成請法院裁定時,則必須考量由誰監護較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什麼是子女的利益?法院的認定是,監護除了生活扶養外,還包括子女的家庭教育、身心的健全發展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因而法院得就夫妻的職業、經濟狀況、監護能力及其子女的多寡等一切情形,加以通盤考量。當然法官在裁定子女監護權時,都會請社工員做家庭訪視,也尊重子女個人意願,所以平常與子女的相處態度是頗重要的。而且,爭取子女監護權時,有錢的一方不一定絕對有利,而是看誰會真正照顧小孩,來酌定監護人,父母誰較適任,誰就較有可能成為監護人。
沒有監護權的一方,可否探視子女?
  夫妻離婚後,沒有擔任監護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探視,這就是「探視權」。父母子女的親情是天性,看孩子乃人之常情。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新修正生效之民法親屬編已明定未得監護權之一方有與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其探視之方式及期間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即由法院判決。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酌訂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為了子女身心健全發展,沒有擔任監護權的父母,本於親權,可以探視子女,但是如果濫用探視權,或探視對子女不利,或子女已有意思能力,而不願和父母見面時,法院為了子女的利益,可依當事人之請求停止探視權利的全部或一部份。
  有探視權之一方若遭拒絕刁難之時,可以向監護者提出探視的要求,也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定期探視子女。如果判決勝訴,但有監護之一方仍不履行,則可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強迫監護人交出孩子給沒有監護之一方探視。如監護人仍拒絕配合的話,可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命他方容忍無監護權之一方行使探視或禁止他方為阻礙探視之行為,若其仍不履行,執行法院得拘提管收之,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
監護人對孩子照顧不週時,可否變更監護權?

  以法律觀點而言,變更監護權並非不可能之事。例如:有監護權之一方受傷、殘廢、四肢不能動彈,生活陷於困頓無法扶養子女,或是因為犯罪入獄而無法照顧子女,或濫用親權凌虐子女,則另一方可向法院聲請變更監護人。
以上需專業法律扶助可來電諮詢及親洽至本事務所亦同~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2-07-21T06:50
妳可以去法院申請更改監護權~
跟法官說明男方不適任監護權的理由,法官會去調查。
法官在開庭時也會詢問小孩的意見,是要跟爸爸或媽媽,如果小孩說要跟妳,那妳的勝算很大喔!
通常法官是以子女為最佳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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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abella
at 2012-07-21T07:23
您好:
民法裁判子女監護權定義
相關法規-民法監護權
法院在審理酌定子女監護權人是以什麼標準來判斷呢
監護權
法院在判決監護權時,是依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則來判決的,女方並不會一定比男方吃虧。法院在審判的時候還會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其訪視內容要注意的部分大概有下面10個部分: 1.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2.子女的人格發展之需要。 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父母保護教養孩子之意願及態度。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 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例:子女和舅舅、 阿姨或叔父) 6.父母是否有不為社會所容許的虐待、性行為、遺棄、酗酒、是非道德、價值觀等狀況出現。 7.父母能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 8.當監護人無法充分的實施監護時,第三人協助的可能性有多大(例:娘家、其他家人的協助) 9.兄弟姊妹盡量置於同一監護人之下。 10.子女的意願願望。除上述條件以外,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五條也有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如果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的話(例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禁止另一方與子女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法院會針對提出的狀況、證據及訪視報告的內容來重新酌定監護權。 其實監護權酌定的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最佳利益,整體上夫妻其中一方在子女到成年這段時間內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包括物質與精神層面,法官就會將監護權判給整體條件對子女較有利的的那一方,所以說,每個人都有平等爭取監護權的權利,婦女不必因為擔心爭取不到監護權而放棄離婚繼續在惡劣婚姻中忍耐。 所以不管你的經濟條件多好.也不管你經濟條件多差.都是有平等機會爭取監護權.但是在以往案例中妳朋友還是有許多優勢的.1.例如你朋友娘家父母親是否支持這各就很重要.2.三歲以下孩童跟母親機率較高.因孩童幼兒教育比較需要母愛.3.先生有語言暴力現象.如取證得宜會有加分作用.4.先生經常在外根本很少在家.對於小孩親子教育根本無法盡責..等等 (二)爭取教養費與贍養費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夫妻之一方,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活者,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生活陷於困難:一 夫妻之一方於離婚後,因照顧共同生活之未成年子女,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二 夫妻之一方,因年老、疾病、傷殘或精神耗弱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三 夫妻之一方因結婚、育兒或從事家務勞動而中斷工作,致不能期待其於離婚時立即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之一 依前條規定負擔贍養義務者,得依其財產收入、營業收益情況及其他扶養義務之負擔支付贍養費。 第一千零五十七之二 有左列情形之一,足認對於贍養義務人顯不公平者,不發生贍養費請求權:一 結婚期間在一年以下者。二 贍養權利人對於他方或其直系親屬犯罪而受徒刑之宣告者。三 贍養權利人因自己輕率而造成困難者。四 其他重大之事由。 第一千零五十七之三 贍養費支付之數額,依婚姻關係存續中之生活程度定之。法院應審酌左列各款情形,決定贍養費之數額:一 雙方之財產、年齡、身體及健康狀況。二 雙方之社會地位與生活水準。三 贍養義務人應負扶養義務之人數。四 造成婚姻破裂之責任因素。五 結婚之久暫及對家庭之貢獻。六 其他影響贍養費支付之重大事由。贍養費義務人應一次支付贍養費,但法院得依贍養義務人之聲請命其領擔保定期給付之. 一般離婚也不是都可以要求贍養費的,除非另一方有過失,判決離婚,可以要求有過失的一方付給無過失的一方贍養費,再不然協議離婚的話,除非一方很有錢,同意給贍養費,否則也不見得離婚都可以要到贍養費的.給不給贍養費跟小孩監護權無關.還有就算你要到贍養費也別太高興,因為台灣的法律,贍養費屬於所得,是要課所得稅的。當然雖然可能要不到贍養費,但還是可以要求對方共同分擔孩子養育費用的名目,讓對方定時付出金額。可要求到孩子完成學業,年滿20歲有自立能力後,你可提出金額,並記於簽離協議書裡,如雙方對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可訴諸法院,而法官會考量彼此經濟能力,和小孩預估所需教育和生活費用提出數字。不過好聚好散,坐下來好好談吧!!! 如果事後付贍養費一方反悔,也可訴諸法律,求強制執行!!!
祝您
工作順心泙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2-07-25T23:28
妳只要有證據能證明妳前夫,
他並不適任當監護人,再重新訴請監護權判定即可,
妳若需要幫忙,可以寄信給我詳談!

牛樟與樟樹的區分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2-07-20T00:00
樟樹有幾種?牛樟與其他樟樹有何區別?於外型來說怎麼分辦牛樟及樟樹

我現在在711打工想要客訴店長!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2-07-20T00:00
內容有點多,當成故事耐心看下去.. 我6月去了一家711打工,到現在也有一個月了,這是我人生第一次出來打工, ...

<急!>剖腹生產擇日?!請大師幫忙..*誠心感恩!!.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2-07-20T00:00
爸爸:農曆67年6月21日 吉時出生
媽媽:農曆66年1月11日 寅時出生
胎兒:男
醫生建議剖腹生產,看了幾個日子,煩請大師指點哪一個時辰比較好呢?

蜂窩性組織炎流血膿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2-07-20T00:00
各位大大你好:前幾天因為一個被蚊蟲咬的傷口未注意,而導致輕微的蜂窩性組織炎(未發燒)。醫生有開口服藥跟藥�� ...

指考二類組落點~~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2-07-20T00:00
指考的成績出來了
我的成績如下
國 : 65.5
英 : 78
數甲 : 92.1
物 : 83
化 : 85
總分 : 403.6
想報看看成大電機和清大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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