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配偶申請I-130 - 移民
By Daniel
at 2011-11-14T07:51
at 2011-11-14T07:51
Table of Contents
感謝C大回答
大約兩週前I-130被approve了
前幾天律師forward一封department of state的來信說要繳兩個Fee
1. Affidavit of Support processing fee: $88
2. Immigration Visa application fee: $404
請問這些fee正常嗎?有何用處?
因為也沒填什麼表格
我一直以為流程上是I-130然後是I-485,就兩種fee
不太懂這兩個fee的作用是什麼
是繳了才能申請I-485?
但繳不繳都不會影響排期?
有點想看看老婆半年內有沒有開始辦EB2
有的話似乎就不用繳這兩個fee了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chenbiyi (偷查北鼻~~)》之銘言:
: : 去年看到FB排期大躍進就幫老婆(F1)丟了I-130
: : 等了一年終於被approve了(我持綠卡)
: I-130的approval還排期速度沒有直接關係
: : 但今年好像沒有大躍進的情形?
: 應該不會再發生了,去年是個「誤會」,不小心前進太快,所以只好大幅倒退
: : 往年有的話大概是在何時?
: 沒有一定,以前常常在年末(七月),想把名額用光
: 但後來變成年初(十月)開始逐漸加速,結果衝太快,年中(一月)就開始狂倒退
: : 若是排期到了後投出I-485,但之後排期又倒退到PD之前
: : 這樣我老婆的485還是會被審理嗎?還是得等到下次排期到?
: 就會被冰凍一旁; 有可能全部審完,但先送進旁邊的冰箱,等下次排到就直接退冰享用
: : 另外我們是在美國登記,還沒在台灣登記(雖有宴客)
: : 在I-130已經approve的情形下
: : 我還有沒有必要把台灣和美國結婚日期弄成同一天?
: 最好這麼做,因為這是唯一正確的做法
: : 因為小孩要報台灣戶口的關係我們必須在台灣登記結婚
: : 但是要在美國跑經文處認證就覺得很麻煩
: 不麻煩,雖然官僚,但也能一天搞定
: : 幫我老婆申請485或是我們之後申請公民
: : 可以只用美國結婚證書嗎?還是台灣的也要?(戶籍謄本?)
: 不論485還是CP,都需要台灣的戶籍謄本當做出生證明
: : 最後想確認一下
: : 幫我老婆拿到EAD卡的唯一方法是不是投出485?
: 沒錯; 當然她也可以申請OPT來拿一年的EAD,就和每個路人甲一樣
: : 所以排期沒到就沒機會?(泣,看來叫她自己用EB還比較快)
: 不必泣,現在辦EB還不遲
: 我覺得在你拿到公民以前,她靠FB2A拿到綠卡的機會都不樂觀
: 如果她現在有本事用EB,沒有不辦的理由,這叫做多管齊下 (尤其是你這管太慢的時候)
: 你辦的I-130基本上意義不大,就當做錢丟在水溝裡。重頭再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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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兩週前I-130被approve了
前幾天律師forward一封department of state的來信說要繳兩個Fee
1. Affidavit of Support processing fee: $88
2. Immigration Visa application fee: $404
請問這些fee正常嗎?有何用處?
因為也沒填什麼表格
我一直以為流程上是I-130然後是I-485,就兩種fee
不太懂這兩個fee的作用是什麼
是繳了才能申請I-485?
但繳不繳都不會影響排期?
有點想看看老婆半年內有沒有開始辦EB2
有的話似乎就不用繳這兩個fee了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chenbiyi (偷查北鼻~~)》之銘言:
: : 去年看到FB排期大躍進就幫老婆(F1)丟了I-130
: : 等了一年終於被approve了(我持綠卡)
: I-130的approval還排期速度沒有直接關係
: : 但今年好像沒有大躍進的情形?
: 應該不會再發生了,去年是個「誤會」,不小心前進太快,所以只好大幅倒退
: : 往年有的話大概是在何時?
: 沒有一定,以前常常在年末(七月),想把名額用光
: 但後來變成年初(十月)開始逐漸加速,結果衝太快,年中(一月)就開始狂倒退
: : 若是排期到了後投出I-485,但之後排期又倒退到PD之前
: : 這樣我老婆的485還是會被審理嗎?還是得等到下次排期到?
: 就會被冰凍一旁; 有可能全部審完,但先送進旁邊的冰箱,等下次排到就直接退冰享用
: : 另外我們是在美國登記,還沒在台灣登記(雖有宴客)
: : 在I-130已經approve的情形下
: : 我還有沒有必要把台灣和美國結婚日期弄成同一天?
: 最好這麼做,因為這是唯一正確的做法
: : 因為小孩要報台灣戶口的關係我們必須在台灣登記結婚
: : 但是要在美國跑經文處認證就覺得很麻煩
: 不麻煩,雖然官僚,但也能一天搞定
: : 幫我老婆申請485或是我們之後申請公民
: : 可以只用美國結婚證書嗎?還是台灣的也要?(戶籍謄本?)
: 不論485還是CP,都需要台灣的戶籍謄本當做出生證明
: : 最後想確認一下
: : 幫我老婆拿到EAD卡的唯一方法是不是投出485?
: 沒錯; 當然她也可以申請OPT來拿一年的EAD,就和每個路人甲一樣
: : 所以排期沒到就沒機會?(泣,看來叫她自己用EB還比較快)
: 不必泣,現在辦EB還不遲
: 我覺得在你拿到公民以前,她靠FB2A拿到綠卡的機會都不樂觀
: 如果她現在有本事用EB,沒有不辦的理由,這叫做多管齊下 (尤其是你這管太慢的時候)
: 你辦的I-130基本上意義不大,就當做錢丟在水溝裡。重頭再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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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ma
at 2011-11-17T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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