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和解後又被提告... - 社會議題
By Mary
at 2012-06-06T00:00
at 2012-06-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那天我爸爸騎機車在大馬路上..
他前方有個機車駕駛
該名前方有轎車
轎車在前方向右行駛
該名駕駛緊急煞車
我爸因為煞車不及擦撞對方
對方被擦撞後,車倒地,人的腳擦傷
我爸在旁邊等候,看他怎麼了,對方一句話也不吭
所以我爸騎走了....
後來對方報警,我爸接獲通知馬上就過去警局
當時也理賠對方
也簽和解書(....弄丟了.....)警方都在場,有給他錢的畫面
那時附近有監視錄影機,車禍現場也有
結果對方和解後還提出告訴....
我該怎麼辦
.......................
拜託,怎麼樣把刑責降至最低
他前方有個機車駕駛
該名前方有轎車
轎車在前方向右行駛
該名駕駛緊急煞車
我爸因為煞車不及擦撞對方
對方被擦撞後,車倒地,人的腳擦傷
我爸在旁邊等候,看他怎麼了,對方一句話也不吭
所以我爸騎走了....
後來對方報警,我爸接獲通知馬上就過去警局
當時也理賠對方
也簽和解書(....弄丟了.....)警方都在場,有給他錢的畫面
那時附近有監視錄影機,車禍現場也有
結果對方和解後還提出告訴....
我該怎麼辦
.......................
拜託,怎麼樣把刑責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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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Adele
at 2012-06-09T17:22
at 2012-06-09T17:22
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過失致死罪(刑法第276條第1項:「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185-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
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
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
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
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
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
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經扣留處理之車輛,其駕駛人或所有
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得逕行移置之。
肇事車輛機件損壞,其行駛安全堪虞者,禁止其行駛。
你們目前狀況是和解書不見了
也不清楚當初是否有著名放棄民刑事的求償權以及刑事的告訴權
我總是告訴當事人和解時候最好去法院請求調解
這樣最具有公信力
你父親應沒前科
最好方式還是表達你們的善意請求和解(看對方意欲如何 應該是要錢吧)
最好方式就是請他們撤銷告訴
如何解不成 對方堅持提告應也會負帶民事賠償
到時候可能判刑幾個月得易科罰金
對你們來說是多增加了負擔
要搞懂對方要的是什麼 要多少錢
對方也可能獅子大開口
可能要有心理準備
以上只是做個簡單回答
如有疏漏還是以實際法條文為準
By Lauren
at 2012-06-10T19:39
at 2012-06-10T19:39
你們只能開庭時提出已和解
才有可能免刑責
By James
at 2012-06-09T23:48
at 2012-06-09T23:48
By Liam
at 2012-06-06T01:32
at 2012-06-06T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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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12-06-10T12:45
at 2012-06-10T12:45
導致我右小腿骨折 後來等警方到來 那個對方還當面
跟警察說我自己騎太快 稿的好像我的錯一樣 所以當下
我堅持一定要跟她玩到底 腦海那時浮現上個月我朋友
有類事的事情發生 問她當時他者處理車禍糾紛
他告知我他是上網提問看到po文 my權益itm 他們當時告知
處理步驟程序 他是直接給我電話 我就直接打去詢問
作法先調出附近的攝影 還有警方現場劃線的圖
還有一些證明等等
後面開庭在調解委員會就已作處理完畢 我也爽快
看到對方當時的囂張已沒顯露出來 後來判決定案
我也拿到合理我要賠償 要不然真不知道該者麼辦
搞不好我變成賠對方 這my權益itm 真的幫助我很多
我權益受損的事情
奇摩搜尋myitm就可以找到網址!! 希望能幫助你們
By Edwina
at 2012-06-10T00:21
at 2012-06-10T00:21
此條為非告訴乃論罪
如果警方發現相關狀況
並不需要對方主動提告
警方仍需移交檢察官做處理
這是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至於有無罪 要等待檢察官調查後 看是否起訴 法官如何判決
至於雙方和解 僅只能針對板大父親過失傷害罪的部份
如此而已
當然如板大父親在和解後 未執行和解內容 對方還是可以提告
By Margaret
at 2012-06-10T12:17
at 2012-06-10T12:17
這好像不關我的事....
呵
我是說 : 我怎麼知道?
好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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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omas
at 2012-06-06T00:00
at 2012-06-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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