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法律方面的知識關於領養、責任問題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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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ke
at 2014-08-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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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感情很不好,我目前大四明年快畢業,我有一個國一的弟弟,而且是被寵壞的那種
爸媽對她呵護得不得了,還對我態度很差,根本把我當僕人看待,還搞性別歧視,我的待遇變得超差,我想獨自用桌上型電腦也不行,還被他整天霸佔
我實在受不了了,我想畢業找個工作搬出去
但是我目前預測到我爸一定會跟我媽辦離婚
所以我想要問,如果搬出去之後,可以中斷聯繫嗎?
都國一了 還不能自己照顧自己嗎?
法律上會不會有什麼糾紛???我很怕我爸會拿這個來告我...
如果我工作薪水有多餘,我可以分出一點寄到那家裏分攤
我很怕要負什麼領養責任有的沒的 可是那只是我弟弟 不是我的兒子阿...
請問這樣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感謝回答

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4-08-22T18:06
既然你已經大四,想必早就滿20歲了吧! 恭喜你,你在法律上已經是個完全行為能力人,說難聽點,除非你爸媽都失業,你完全不鳥他們也不會怎樣(民法1117條第二項參照)。
至於你弟,負扶養義務的順序優先順位是妳爸媽(不管有沒有離婚:民法1115及1116-2參照) 除非你爸媽都無法履行扶養義務才會輪到你(所謂無法履行指的是死亡或變成無行為能力人這種程度 不是失業這種小事喔),所以就搬啊你爸不能告你什麼的放心吧
2014-08-20 22:10:04 補充:
我第一段講得有點過頭了 補充一下 基本上1117條第2項的範圍是很難界定的 通常認為只要有存款有工作即不得請求這樣 還是不要太鐵齒的好。你弟的部分現階段是完全沒你的事無誤。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4-08-24T10:56
1.依法年滿二十歲為成年人,原則上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可以脫離家庭自為獨立營生。所謂的中斷連繫的定義是!?(法強制規定父母子女間權利義務關係是斷不了的)
2.依法你無法「領養」你弟,也不會因有天你沒了父母就變成你「領養」你弟.....
(都大四了!最基礎的公民素養還那麼弱!?)

我想問苗栗縣今年的機車考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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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thony
at 2014-08-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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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哪家旅行社的金門旅遊最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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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
at 2014-08-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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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4-08-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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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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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am
at 2014-08-19T00:00
各位大大,請告訴我~please~急
這禮拜還要再噴一次登革熱的藥
但是前幾天他們來我們家這棟公寓噴藥時
那些噴藥的人說東西都不用包,還說在噴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