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婚後又被家暴,我可以爭取哪些權利? - 家暴
By Kyle
at 2007-11-18T00:00
at 2007-11-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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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0日早上依離婚協議書上規定前往我前夫在台南海佃國小附近開的安親班接我一歲多的兒子回家(屬探視權的行使-雙週禮拜六帶回,禮拜天送回),卻因為前夫認為他沒必要負擔小孩的奶粉及尿布錢;要我自行負責,且最好是不要再來帶小孩.
結果因當初離婚時,前夫要求離婚,我並未要求任何贍養費;只是希望小孩的一切權利及義務由男方自行負責.之前男方會把小孩的尿布' 牛奶' 衣服整理好交由我帶回,那天就是因為前夫竟然說小孩的東西他沒必要準備.要我自己看著辦,不然是最好不要帶小孩回去.
因而雙方起了爭執,當時我手抱著小孩;而前夫卻一昧的大聲咆哮,嚇的小孩一直哭,而我前夫並未因小孩哭而有任何反應.卻反而揮了一巴掌過來打我,我很生氣質問為何打人;我前夫卻惱羞成怒一生氣像發了狂般,拿起椅子往我身上砸過來;我手抱小孩,當下只想保護孩子卻閃避不及;當場倒地.
我前夫見狀,跑過來又拿著椅子往我身上砸;接著壓著我抓著我的頭髮把我的頭往地面猛撞(大概想致我於死地吧!).我奶奶走路不穩拿著拐杖走過來想阻止,卻被該男子一手搶過拐杖推倒在地接著手持柺杖毆打我高齡近八十歲的奶奶.
這時我因前夫毆打我奶奶才得已脫身,從地上爬起;一轉身卻見到我前夫打我奶奶.我走過去想阻止卻被前夫抓著頭髮把我的頭往玻璃門上撞,當場玻璃門應聲而破;我因下意識的用雙手擋結果導致我的左手手掌插在玻璃門上,血流滿地;我前夫才這罷手.
但當我想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我前夫卻不顧我已手部血流又把我用力推去撞牆壁;又造成我右手手臂整片瘀血.我只好拖著身體往外求援,可是附近的人還沒開門(早上7點多);我只有自行拿手機打110報案.而隔了很久警察與救護車一直沒來,幸而隔壁補習班的女主任剛好開車來開門營業見狀亦也幫忙報案.
當警方來到前,我前夫不斷趕我奶奶和我出去(我奶奶--膝蓋曾開過刀又現又受創;所以只能坐著);我前夫甚至在警察來到時,命令警察趕我和我奶奶,還告訴警方他沒有打人;他只有輕輕推我而已,是我自己撞的和他無關.我想問像這樣的人開補習班,教出來的學生會是怎樣?
而我前夫當時一直攻擊我的頭部,所以我控告他傷害與殺人未遂會成立嗎?有哪些權力我可行使?11月24日我又必須去接小孩,而我的保護令未下來(已向法院申請);我又該如何自保?我知道小孩的監護權可以要回,但是我不想讓前夫探視小孩(因他有暴力傾向-結婚懷孕5個月就開始會打我,但我卻沒驗傷);我該如何???
Update:
警方到達後,先通知救護車;再拍照存證.救護人員到達後,已先做傷口處理;再送我和我奶奶至台南奇美醫院就醫.
結果因當初離婚時,前夫要求離婚,我並未要求任何贍養費;只是希望小孩的一切權利及義務由男方自行負責.之前男方會把小孩的尿布' 牛奶' 衣服整理好交由我帶回,那天就是因為前夫竟然說小孩的東西他沒必要準備.要我自己看著辦,不然是最好不要帶小孩回去.
因而雙方起了爭執,當時我手抱著小孩;而前夫卻一昧的大聲咆哮,嚇的小孩一直哭,而我前夫並未因小孩哭而有任何反應.卻反而揮了一巴掌過來打我,我很生氣質問為何打人;我前夫卻惱羞成怒一生氣像發了狂般,拿起椅子往我身上砸過來;我手抱小孩,當下只想保護孩子卻閃避不及;當場倒地.
我前夫見狀,跑過來又拿著椅子往我身上砸;接著壓著我抓著我的頭髮把我的頭往地面猛撞(大概想致我於死地吧!).我奶奶走路不穩拿著拐杖走過來想阻止,卻被該男子一手搶過拐杖推倒在地接著手持柺杖毆打我高齡近八十歲的奶奶.
這時我因前夫毆打我奶奶才得已脫身,從地上爬起;一轉身卻見到我前夫打我奶奶.我走過去想阻止卻被前夫抓著頭髮把我的頭往玻璃門上撞,當場玻璃門應聲而破;我因下意識的用雙手擋結果導致我的左手手掌插在玻璃門上,血流滿地;我前夫才這罷手.
但當我想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我前夫卻不顧我已手部血流又把我用力推去撞牆壁;又造成我右手手臂整片瘀血.我只好拖著身體往外求援,可是附近的人還沒開門(早上7點多);我只有自行拿手機打110報案.而隔了很久警察與救護車一直沒來,幸而隔壁補習班的女主任剛好開車來開門營業見狀亦也幫忙報案.
當警方來到前,我前夫不斷趕我奶奶和我出去(我奶奶--膝蓋曾開過刀又現又受創;所以只能坐著);我前夫甚至在警察來到時,命令警察趕我和我奶奶,還告訴警方他沒有打人;他只有輕輕推我而已,是我自己撞的和他無關.我想問像這樣的人開補習班,教出來的學生會是怎樣?
而我前夫當時一直攻擊我的頭部,所以我控告他傷害與殺人未遂會成立嗎?有哪些權力我可行使?11月24日我又必須去接小孩,而我的保護令未下來(已向法院申請);我又該如何自保?我知道小孩的監護權可以要回,但是我不想讓前夫探視小孩(因他有暴力傾向-結婚懷孕5個月就開始會打我,但我卻沒驗傷);我該如何???
Update:
警方到達後,先通知救護車;再拍照存證.救護人員到達後,已先做傷口處理;再送我和我奶奶至台南奇美醫院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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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uri
at 2007-11-22T04:57
at 2007-11-22T04:57
依字面推定,你的前夫應已觸犯民事部份
但其中有些許疑點仍需釐清
例如:
我只有自行拿手機打110報案.而隔了很久警察與救護車一直沒來…(為什麼遲遲不來呢?????)
當警方來到前,我前夫不斷趕我奶奶和我出去(我奶奶--膝蓋曾開過刀又現又受創;所以只能坐著);我前夫甚至在警察來到時,命令警察趕我和我奶奶…(警方看到傷痕累累的你做處理?????)
由於每個個案皆有不同
事關重大,不宜妄下斷語,因此轉貼相關資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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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路上,辛苦了!
上帝關了一扇門,必會再開另一扇窗
風雨過後,將是艷陽天
加油!!!!!!^.^
By Damian
at 2007-11-20T09:33
at 2007-11-20T09:33
By Robert
at 2007-11-21T11:12
at 2007-11-21T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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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ily
at 2007-11-20T16:47
at 2007-11-20T16:47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條,家暴受害者在取得保護令前,
可請求警察人員做為適當的保護,
若你長期遭受到精神上的威脅,應可向法院請求發給保護令。
而慣性毆打、重傷害、殺害行為既遂或未遂、
妨害被害人行動自由、製造使人心生畏懼恐怖情境的行為、
性虐待或者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罵他人的行動、
語言等都屬於家暴之行為。
家暴受害者雖然可以申請保護令或其它單位協助,
但暴力發生時,還是得先作好以下自保的防範措施:
一、受到身體的虐待,如被打、被刀械槍枝威脅、被捆綁或不實指控時,千萬要先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要做無謂的反抗。
二、被施暴者辱罵、諷刺、言語威脅或不實指控時,不要企圖回嘴辯解,以免火上加油。
三、發現施暴者在喝酒、嗑藥或情緒焦躁時,要小心應對。
四、家暴發生時儘快設法向外求救,讓鄰居親友能及時趕到。
五、受虐後要報警、驗傷(甲種驗傷單)、做筆錄、保留證物(如驗
傷單、凶器),以便向有關單位提出告訴。
目前法律在對家暴事件訴請離婚條件上還有一些盲點;
不過,很多受虐者是為了孩子,所以忍氣吞聲,造成一再受虐。
其實法律有很清楚規定,
只要受暴人能提出驗傷單及證人就能申請保護令
(可以與醫生說明妳的情形,醫生會以他專業的角度替妳分
析),藉由保護令不但可以避免加害者的騷擾,
也能專心和相關團體處理婚姻或子女監護權等法律問題。
所以如果一時還不能離婚,
就申請保護令先,至少可以保護自身安全。
保護令的期限只有三個月,而且只能申請延展一次,
要有最近三個月的連續驗傷單來證明家暴的持續性,
By Victoria
at 2007-11-19T07:56
at 2007-11-19T07:56
2.保護令....係指保護受害者(你和奶奶)....嬰兒未受害應不在保護範圍!!
3.11月24日接小孩...可請當地員警陪同...理由:上次被毆打(有報案受理紀錄)
4.至奇美醫院就醫...必須有驗傷單(證據)...傷害罪才會成立!!!
By Odelette
at 2007-11-21T16:47
at 2007-11-21T16:47
然後直接告他傷害
因為傷害是屬自訴罪...
不過普通傷害罪不重就是了.
至於玻璃門撞壞的部分...
若是你家的門 那就可以告他毀損
若是他家的門 那你就沒辦法了..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那是法扶會的網址 看看吧~~~
可以打電話去問看看哦!
那裡有很熱心的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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