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被無照的騎去被開單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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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13-07-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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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把機車借給同學(有駕照)騎回家
結果剛剛下午他打來說 車子被他弟偷騎出去然後被開一張無照
警察把車子吊走 請車主(我)去領回
去的時候 警察有說什麼 你把車子借給無照的話 可以告發你(女警說的)
我就問說 告發是什麼意思 她就說你借給無照的可以告發還什麼的
然後我就聽不太懂 旁邊的男警就說 只是這次沒有告發你
然後就叫我把車騎走了
我的問題是 我原本是借給有照的 但是是被無照的偷騎出去 這樣我會有事嗎?
如果我真的被告發 會怎麼樣呢?
我去警察局的時候 我的駕照行照都沒被拿走 也沒有開什麼
二十二條第一項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包含機車)。這個給我
所以我這次是都沒有事情了嗎?
已更新項目:
那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他補開罰單給我
我大概是什麼時候會收到
2 個已更新項目:
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我是借給有駕照的 但是被無照的騎出去 這樣也會被開嗎?
如果我真的被開 我要去哪邊申訴?
3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那個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違規紀錄是什麼意思 是記點嗎?
4 個已更新項目:
那會被記幾點呢? 有詳細法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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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3-07-24T17:39
所以我這次是都沒有事情了嗎?
未必。

事後【監理機關是有可能會開你一張無照駕駛連帶處分的罰單給你】的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五項&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機車(輕、重型)駕駛人無照駕駛、所有人(車主)基本開罰6000元起跳、最高9000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102年05月08日修正)
第21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前項第九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2013-07-20 23:41:54 補充:
如果我真的被開 我要去哪邊申訴?
監理機關提申訴!(申訴案會不會通過,是監理機關的權責,就算是貴為總統也不能去關說、干涉的阿)
監理機關定義:【交通部公路總局**區監理所、交通部公路總局**區監理所**監理站】。
違規紀錄是什麼意思 是記點嗎?
是的。
2013-07-21 09:07:19 補充:
那會被記幾點呢? 有詳細法條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102年05月08日修正)
第63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
一、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或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一點。
二、有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二點。
2013-07-21 09:07:52 補充:
三、有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三點。
依前項各條款,已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不予記點。
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2013-07-21 09:10:17 補充:
第 23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一、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
二、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2013-07-21 09:20:38 補充:
五、第21條
 
(一)問:汽車所有人將車輛交給無照之人使用,行駛道路被警查獲,汽車所有人要不要受罰?
答:
汽車所有人允許未領有駕照者駕駛其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行駛道路被警查獲,除處行為人新
台幣6000-12000元罰鍰外,汽車所有人也要罰新台幣6000-12000元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所以汽車所有人(含機車)將車輛交與他人或借與他人使用前,應先查證其是否領有有效駕照,以維自身權益。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3-07-23T22:09
當然可以告發
就算妳是借給有駕照的人
車主也是應盡監督責任的

幼保。弘光&中臺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3-07-20T00:00
想問一下弘光的幼保系跟中臺的兒童教育暨事業經營系要選哪個比較好?哪所學校附近比較方便?離市區比較近? ...

如何選自己適合的套套?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3-07-19T00:00
想問大家有沒有選套的經驗?市面上實在太多種......要哪一種會比較好用且適合自己?

請問對於不懂警察如何取締騎機車低頭族的行為判斷??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3-07-19T00:00
我想清楚了解現在現行法規,對於警察執行取締機車低頭族的『判斷行為違規』跟『罰款』是多少??麻煩請詳細敘� ...

駕訓班教練私下約道路駕駛安全嗎?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3-07-19T00:00
從桃園出發到淡水,會走濱海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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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有說可以找朋友一起去

102商管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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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ictoria
at 2013-07-19T00:00
我的分數是512
請問可以上哪些學校?
有做過落點分析~但不知道準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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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考的是統測
只能報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