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不算肇事逃逸嗎?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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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than
at 2009-09-1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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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父親騎機車載姑姑,在行進過程中被後方來的小貨車掃到後照鏡,人與車都倒下
警察到現場時 小貨車已經不在現場
所以員警開的單子上寫"肇事逃逸"
而且他們都沒有主動到案說明,是員警聯絡他們,才到派出所
但事後走法律途徑,小貨車駕駛卻以事後去申請的電話通聯記錄 而脫了這條罪 ( 當時有撥打電話給我們的親戚.... 號碼是我爸念給他的)
難道未等員警到現場,打完電話走人(留下通聯記錄),就不算肇逃了嗎?
Update:
他們並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
目前這個案子一審已經結束,法管判小貨車駕駛無罪
他們有雇用律師,我們認為是律師教他們去調通聯記錄
才能夠脫罪
但是這樣真的不合理啊? 為什麼不算肇逃?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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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09-09-16T17:16
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
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
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
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
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刑法第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立法要旨:刑法第185-4條之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乃為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是該罪之成立祉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為已足,不以行為人之肇事有無過失,被害人是否因之成為無自救能力人為必要,故在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之情形.---------------------------------------------法院審理評估自小貨車駕駛人,於事發之初立即以自己行動電話代為聯絡傷者親友前來,自小貨駕駛已達到應即採取救護措施(目前法無明文規定所謂之救護措施一定要打110或119)
而雖未告知姓名等聯絡方式,但卻因用自己電話代為連絡而間接
告知連絡電話.該自小貨駕駛無逃逸之意圖.此乃法官判決的利
基.
該駕駛雖不構成肇事逃逸之要件.但卻因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
現場痕跡證據需要受罰,如你們因氣憤其行為可以在賠償和解時
要求多些的金哦.
--------------------------------------------
令尊等要注意幾點:1.駕駛者是否和隨後至派出所者為同一人?
2.有否酒測?如因相當長時間才到派出所,酒測可能為零.令尊
當時在現場有否聞到駕駛者有酒味?3.當時自用小貨車上有幾
人?下車者是否為駕駛者?製作筆錄者是否為肇事者?如不是,
駕駛者有規避肇事行為之意圖,現場小貨車乘客雖有聯絡你們
親戚,但駕駛者還是算逃逸之行為.頂替者(小貨車乘客)有偽
造文書之罪責.


2009-09-18 00:09:53 補充:
另外,給你們一個建議。如果當初自用小貨車駕駛來電是未顯示號碼的話,且你們當初有保留此訊息(例如照相,因時間過久或是來電通數過多,這時均會把舊來電訊息洗掉),這時你們可以主訴對方有逃逸之意圖。因為,你們無法得知聯絡方式,且無法知悉對方姓名(未出示證件只用口頭告知姓名者不算,因可以亂講一個姓名,且告知電話一定要立即用我方電話回撥確認無誤)雖然對方車號被令尊和姑姑所記下,但不代表一定能聯絡到駕駛者或是車主。因為,車主可能在國外而無法聯絡,或是該車登記為公司行號,而公司倒閉等等因素。
2009-09-18 01:32:00 補充:
給對方電話是讓對方聯絡親友和家人,而對方不等警方到來而離去,對方事後會否主動聯絡我方不知,且重點是對方的作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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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09-09-16T02:05
明明自己有給對方電話 還要告對方駕車逃逸
想要錢喔 自己去賺阿! 乾脆走去馬路再給車撞一次如何?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09-09-16T20:59
1.爭取機會和希望.釐清楚事實真相。因為你牽扯的法律的法條太多 廣泛而複雜,不爭取沒有機會,如何的減少傷害才能救自己。刑法是一罪一罰.你要把證據收集齊訴的[.機會].會提高。相關刑民法衍生之規定。. 不爭取一點機會].刑事..責任的..不同..民事與..刑事責任.的不同算是兩回事(民事與刑事責任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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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elly
at 2009-09-19T23:25
= =!這那有什麼困難的...
依照當時之行為而論啊....
當時他們既然都逃了....當然是肇事逃逸
那有可能因為事後申請電話而免除呢......有點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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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到現場時 小貨車已經不在現場
難道未等員警到現場,打完電話走人(留下通聯記錄),就不算肇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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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點有點混亂....
我大概的整理就是....出事當時他們留下聯絡方式後離開是嗎?
若是的話,他們要是有負責,罪刑就由司法去定,你就別太在意
若是沒負責,到時協商賠償時就抓住這點吧
2009-09-16 19:59:03 補充:
後方掃到.....通聯記錄,抱歉...我真的是越聽越不了解
基本上拿著員警開的單子,以及調出當天出事的監示器記錄
送交鑑定籬清責任歸屬,這樣才能知道
至於你說的法官判決,要嘛標的錯誤不然就...證據不符或不夠充份吧

將海水抽掉一些是否可以改善地球溫升的現象?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09-09-16T00:00
由於海水有保溫作用,如果將海水抽掉一些到月球,那麼,是否可以降低保溫效率,改善地球持續溫升的現象?

歷史人物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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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09-09-16T00:00
歷史人物不要三國演義的人物
國家要城市的
而且資料要有意義
拜託 快一點!!
Update:
補充
要有豐富的資要和大綱
歷史人物就是在歷史�� ...

請問台南的朋友,我想要去官田採菱角,現在可以去嗎?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09-09-16T00:00
請問大家喔,這星期天想去官田採菱角,因為莫拉克颱風之後,不知道菱角園有沒有受到影響呢?星期天去的話適�� ...

2012年末日預言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09-09-16T00:00
我看了很有關末日預言的問題所以想再深入了解希望由專業人士來回答我想知道所有瑪雅人所記載且有發生的事實 ...

急急~~好多好多的問題!第1題最重要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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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09-09-16T00:00
我有好多好多ㄉ問題!因為我是笨蛋~~總共有10個問題,請多多體諒腦袋廢的殘障人士~~
1. 最近學校要做降落傘(用手邊就能找到ㄉ東西做,不讓裝在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