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家暴嗎~續.. - 家暴
By Andy
at 2007-08-17T00:00
at 2007-08-1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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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過搬出去住..我駐台南我搬到嘉義去甚至台北他們都能報失蹤把我抓回去..現在我媽整天關在家裡不工作不整理家務..連小孩子ㄝ逼著他們一起睡覺..明明大白天ㄉ 整間房子看起來卻向個鬼屋..裡面好暗好悽涼的感覺..我媽規定白天不能開電燈晚上只能開一ㄍ電燈..連我洗澡他ㄝ說浪費水甚至我肚子餓ㄌ好幾天我吃ㄌ冰箱ㄉ東ㄒ就被打 ..他說他嫁我爸十幾年ㄌ不但沒ㄉ吃還要看我們臉色..現在到底是誰看誰臉色?誰沒ㄉ吃?我跟我男友住ㄉ時候體重還有ㄍ55公斤扳回去快1年ㄌ只剩下45公斤..而我家人卻個個胖ㄉ跟豬依樣..你們有聽過因為機車違規罰單沒繳要被關ㄉㄇ?他把我ㄉ薪水都借走現在就老叫我出去外面死 搬出去..把我的錢拿光在把我感出去這樣行ㄇ?我才18歲 身無分文我能去哪?我只回ㄌ我媽一句話..(我才跟男友再一起3年你一直逼他娶我要是我嫁ㄉ不好..今天結婚明天離婚這樣你們會高興ㄇ?聘金拿ㄌ再把我感出去這是做父母ㄉ對子女ㄉ愛?如果要向你們這樣 因為一時ㄉ性愛生下小孩又不管不養..我何必作孽??)我只是說這樣而已算過分ㄇ?為什麼他要打我在眾人面前罵我不孝?我有錢給他花他都不會說我不孝 我沒錢就這樣對我..昨天被他打ㄌ好幾個耳光..就算在怎生氣要打人ㄝ不能甩耳光吧..害的我現在左耳一直翁翁翁..還四處跟外人說我怎不孝我怎趕他出去怎打他...到底是誰趕誰..誰打誰..我到底該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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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Victoria
at 2007-08-17T11:22
at 2007-08-17T11:22
1.身體上不法侵害:包括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常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
2.精神上不法侵害:
(1)言詞虐待:以脅迫、恐嚇的方式,企圖控制被害人。
(2)心理虐待:以竊聽、跟蹤、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3)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制定:
A.立法背景:社會大眾逐漸意識到家庭暴力,並不只是少數人的家務事,也是對人權的侵害,更會衍生複雜的社會問題,因此立法院乃於民國87年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來因應。
B.法律規定:
(A)各級地方政府:應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設立24小時的電話專線,給予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診療、驗傷及證據取得等協助。
(B)醫院診所:對於家庭暴力受害人,不得無故拒絕診療及開立驗傷診斷書,以保護受害人的權益。
(C)警察機關: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時,應立即處理,對於司法機關所核發的保護令,也要徹底執行,以防止家庭暴力問題日益擴大。
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7-08-17 09:24:55 補充:
如果你已經成年(滿18歲)
他應該管不了你吧!!!
By Iris
at 2007-08-18T21:25
at 2007-08-18T21:25
By Selena
at 2007-08-20T04:16
at 2007-08-20T04:16
看你的描述,早就構成家暴了,有著精神上的虐待跟身體上的虐待。
我絕得你應該報警,或打婦女專線113請求協助
而你現在也成年18歲了,我認為你可以的話,就自己出去外面打拼吧,或請求親戚及朋友的幫忙,最重要的不要因為這樣而誤入歧途
而你媽,基本上我認為他有精神上的疾病,那些行為已經不正常了。
父母做錯總不會認為自己錯,她們認為走過的路比我門多也依定比我門懂,所以當自己錯時不懂的認錯,這是許多做父母的拜點,真的慧根自己小孩如朋友般的有幾個?
希望你能好好保護自己。
By Tristan Cohan
at 2007-08-18T09:18
at 2007-08-18T09:18
呃!怎麼會有這種家人,居然連洗澡也說是浪費水?!還不讓妳吃東西,真的是惡劣耶! ˋˊ而且家裡好像都是妳在付出,既然這樣,怎麼可以這麼對妳,還叫你出去,那當初為什麼還要報失蹤把你帶回去?!真的不知道她是什麼心態?難道只是要妳賺錢給她而已嗎?而且還打妳,生氣可以溝通呀!打人就是不對,還打耳光,難道她不知道這樣有可能會耳聾嗎?還跟別人說不實際的謊話,大家都知道她才是壞人吧!奇怪耶!
〈抱歉!因為很生氣,所以打了這麼多廢話‧‧〉
我也覺得妳應該要獨立了!不然這種生活誰也會感到灰心的吧!?
希望能夠找到妳的方向!加油!不要灰心,好嗎? ﹋
By Mason
at 2007-08-18T08:22
at 2007-08-18T08:22
但如果是我
我想我也會想辦法搬出去吧
至於妳說之前搬出去
會被報失蹤而被抓回去
應該是因為妳未滿18吧
但既然現在你已經18歲了
在法律上妳已經有自主的能力
已無法再強制妳必須回去
除非是硬把妳抓回去
只是身無分文
真的是無路可走
或許妳可以找親戚家先借住
就算要算租金也無所謂
等妳找到工作後會盡快搬走
或找朋友看能否先借妳一些錢
一個不夠就多找幾個湊
等找到工作後就立即還
By Genevieve
at 2007-08-21T21:15
at 2007-08-21T21:15
適時的保護自己可以跟以下團體詢問看看,相信他們會給你專業的建議的。
免付費專線:
1.[張老師]心理諮詢專線 ---1980
2.生命線 關心您
你可以隨時24H打電話都有人能夠與你協談 (02)2505-9595
或撥 1995 也可以 (免費協談服務)
網址:網址 http://www.lifeline.org.tw/index.asp
3. 台北張老師,2716-6180(免費輔導專線),.電話及面談心理輔導服務免費,專線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六上午9:30至晚上9:30,網站http://www.1980.org.tw/03info/popout.htm
4.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
電話諮詢:諮詢專線(02)2592-9778 (心理諮詢:身心障礙福利服務)
5.佛教慈濟基金會台北分會
諮詢專線(02)2776-0111轉2806.2807.2808.2809
(心理諮商:青少年心理、家庭關係、人際關係、醫療健康、貧困家庭經濟協助)
6.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輔導中心
諮詢專線:(02)2369-7933 2369-2696
協談預約專線:(02)2362-7278
(心理諮詢:青少年心理、家庭關係、人際關係)
By Sarah
at 2007-08-20T09:55
at 2007-08-20T09:55
不管你父母怎麼對待你~用跳脫出來的心態去看事情
如果你還是用情緒去起舞~是無法解決事情的
如果你無法跳脫~有可能你的未來會是跟你父母走同樣的路
給自己選擇不一樣的人生~走出來~找個工作獨立生活
也別管人家怎ㄇ說~也不管父母怎ㄇ毀謗你的不孝~~
你自己的人生是要靠自己~否則只有更多痛苦~
別再說你做不到~或是不行了~除非你不想改變~
人生如戲~看你自己如何去扮演好這場戲~
別在管別人怎麼樣~~好好演好自己的人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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