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是家暴嗎?急急急! - 家暴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09-12-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常看到我爸每次喝醉酒的時候,罵我的媽媽。
都罵一些像是我媽把他的好運都「帶哀」掉了。
說自從娶我媽了之後賭運整個都變差了。
還說我家三兄妹就是我媽帶成都不跟他親近,在小孩面前說他的壞話。
有時候還會打我媽<這比較少>
等等...
還一直趕我媽媽走。過了一陣子又叫我媽不要走。
這樣的生活至少過了二十年了。我媽的壓力也大了。
我媽因此還得了憂鬱症,每天要吃一種類似安眠藥的藥才睡的著。
原本只吃一顆,現在要吃三顆才睡的著....
今天又發作了~
突然的喝醉酒,把我媽反鎖在外面。叫我媽出去。不給她住。
我媽就帶著我家的狗狗離家出走了。
後來我媽有打電話給我,我也找到她了。就一直叫他快回家。
我媽說,她不要回家。他想讓我爸讓看。
請問:
這算是言語暴力,但是有算家暴嗎?
在法津上有什麼法規可以治我爸?
我從小到大對我爸的印象就只有喝醉酒,把我們三兄妹從睡夢中挖起來念一個小時多的印象,跟我媽吵架。害我媽哭。
真的很想把他送入牢房的!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09-12-16T06:09
基本上要被關
比較困難一點
就算真的被關
也只是刑期很短
你爸是家暴很明顯
重點是
你媽要不要離開這個男人
如果你媽總是一再的原諒
就算你們兄妹聯合起來告父親
如果你媽沒有被打得很厲害或很嚴重
通常你爸對於自己的行為付出的代價
不會很大
(應該說根本不會有事情~
除非你媽已經被殺掉、或是重傷~
法律就真的是這樣,你要認清事實
又或者,你媽訴請離婚,法官認為你爸很可惡
所以判你爸要給媽媽精神賠償金,你覺得你爸會因為
要賠你媽錢就變成一個好人嗎?)
反而會因為你們告爸爸
然後你媽又一再的回去找爸爸
讓你媽的生活更難過
你們跟爸爸的關係更惡劣
重點不在於法律能不能給你爸一個教訓
也不在於你們小孩幫不幫媽
而是你媽願不願意離開
小孩子還是不要涉入父母的恩怨之中
你媽如果這次真的有勇氣離開
我相信你們會得到新的局面的
不要說我講廢話
我從國二開始被我爸家暴到大四
我最清楚
媽媽不願意離開造就全家人要一起痛苦下去
讓爸爸把大家當成犯人拷問跟虐待
只是為了一個家的表象
我跟我媽離開之後
我爸繼續娶了很多個老婆
依然每個都持續的被他家暴
所以~
這個人除非自己想要變好
不然誰或是法律
都沒有辦法幫他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09-12-18T05:49
你加油吧,等出社會把媽媽接出去一起住,父權時代的男人真的很差,我老爸也是工作能力不佳自怨自艾,自我反省差,怪東怪西的,所以你加油吧讓你媽媽脫離苦海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09-12-16T10:15
是的...這是家暴..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之行為】
(一)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虐待..遺棄..壓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包括有鞭
踢..捶..推..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頭..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
(二)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1用言詞..語調與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
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桐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
2心理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恥..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
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
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完全構成家暴
你媽媽已經長期要吃藥才能睡覺
建議媽媽能夠去開醫生證明...(憂鬱症)
媽媽最好有驗傷單(無論傷势大小,都應到醫院或診所接受醫師檢查,更要告知醫師.是遭受家庭暴力,並開立驗傷單
千萬記得你們三兄妹是[證人]
如果爸爸在吵鬧的話..記得先報警叫警察來再去警局備案(一定要去備案...這也是證據)
在司法人員到達前..必須為持現狀..以留更多的證據求助於有關機構
現場要拍照存證
如果偕子女離家時,子女的學區可以透過社會局的協助辦理轉學,無須擔心學籍問題。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有了證據就可申請保護令
可向法院申請離婚
有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申請免費律師
你爸爸應該會被強制治療(酗酒)
你們家的一切跟我是一模一樣
我成功了,我帶3個孩子離家後先把孩子的學校辦好
在去申請保護令,在去法院申請離婚..(一年的時間)
我也順利擁有孩子們的監護權
也申請低收補助
現在的我們過的沒有暴力的日子,很快樂
希望你們能快快脫離家暴的日子
祝福你們~~
2009-12-16 22:46:47 補充:
一定要鼓勵媽媽站出來....未來會更美好
加油喔!!!
2009-12-18 07:51:50 補充:
記得要離家要帶重要的現金..提款卡...健保卡...身分證還有換洗衣物喔~~~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09-12-20T08:10
http://dspc.moi.gov.tw/ct.asp?xitem=476&ctNode=567...
抱歉 資料太多 請去網站上看 sorry!
何謂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身體上不法侵害指的是: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常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包括有鞭、毆、踢、捶、推、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頭、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
精神上不法侵害指的是:
言詞虐待:用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心理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恥、不實指控、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引起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性虐待: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法律篇 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暴力的本身就是一種犯罪行為。受害的你可以依循刑事及 民事法律途徑來尋求救濟與保護:
壹、刑事部分
一、施虐者可能成立的罪名:
受害者所受到之傷害若屬輕傷,例如:打耳光、以拳重擊、拉頭髮、將 受害者猛力推撞牆壁,尚未至刑法第十條之重傷程度,依據刑法第二百 七十七條規定,施虐者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 金。實務上對此類案件大都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左右,得以易科罰金,原 則上施虐者是不會被抓進去關起來的。 施虐者若基於重傷故意將受害者傷害至重傷,也就是說其傷勢到達毀敗一眼或二眼之視能;或毀敗一耳或二耳之聽能;或毀敗語能、味能或嗅能;或毀敗一肢以上之機能;或毀敗生殖之機能;或其他於身體或健康 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的程度,譬如打斷了手,無法復原,造成手部 功能終生喪失,就構成重傷罪。重傷害之刑度相當高,施虐者將被處以 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貳、民事部份
一、受害者可以選擇不離婚而離開,也可以選擇離婚完全斬斷與施虐者間的關係 :
婚姻暴力的受害者往往在選擇留下與離開間徘徊,由於大多的婦仍認為 ,她們不願意選擇離婚,她們只要不再受到虐待就可以了,因此,有些 婦女會問,如果受不了丈夫的暴力行為而逕自離家,會不會有任何責任?其實,法律也是人訂的,受虐婦女因為無法忍受丈夫的暴力而離開家庭,任何人都會覺得這是正確的選擇,因此,法律上將此稱為〞有正當理由而拒絕履行同居義務〞,所以你要注意的只在於搜集足夠的證據以證明你不履行同居義務是有〞正當理由〞的。當然,受害者也可以選擇徹徹底底切斷與施虐者的關係,如果施虐者不同意離婚,受害者可依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請求裁判離婚,其中比較相關的是第三款規定〞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也就是我們通稱的〞婚姻暴力〞或〞家庭暴力〞。在過去,由於傳統 勸和不勸離的觀念根深蒂固,所以要以遭受婚姻暴力為由請求裁判離婚並不容易,這也就造成一般人以為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請求裁判離婚。事實上,目前實務見解已不若從前嚴苛,只要受暴力之一方能夠證實受有嚴重、難以忍受的暴力虐待,不必要三張驗傷單,即使只有一張,但己打斷了手或腿,或對身體造成重大傷害,法院也會判准離婚 。 必須再提醒一次的是,在民事訴訟過程中,〞證據〞仍占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在提起訴訟之前,一定要將前面提到的證據充份搜集。如果沒有足夠證據,而又希望能與施虐者離婚,此時只能與施虐者協商,付出代價取得施虐者同意,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如施虐者獅子大開口協議不成,受害者只好回家繼續搜證。這樣的說法當然很殘忍,不過,話又說回來,縱使你沒有證據證明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但你已無法再忍受與對方繼續共同生活,你一樣可以〞離家出走〞,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離家出走〞、〞警告逃妻〞、〞失蹤人口〞並沒有什麼刑事責任,你不會因此而被抓去關,也不會被強抓回去履行同居義務,最嚴重的後果是對方可以因你不履行同居義務而告你離婚,而這正是你要的,何懼之有。二、受害者可以向施虐者請求賠償:
依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侵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者,可以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因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因為施虐者的暴力行為,受有財產上或精神上的損害時,可以向施虐者請求損害賠償。但應注意的是,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同樣有時效上的限制,換言之,如果受害者自被施虐時起兩年內不向施虐者請求的話,損害賠償請求權將受到限制。一般來講,此一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在刑事傷害 部分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提出,省下裁判費用。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09-12-19T20:44
雖然你爸沒有對你們動粗.
但是你們的身心靈一定受到很大的傷害.
這絕對算是言語暴力.
像你說的帶賽之類的.
我建議可以跟你媽那邊的家人溝通一下.
看有沒有辦法能夠先分居八.
加油加油=)
Rae avatar
By Rae
at 2009-12-19T17:50
你也可以告你爸ㄚ
可是你要經過妳媽同意才行喔
因為就算吵架
兩ㄍ人也會有愛ㄚ
你媽應該不會同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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