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0.76之後會如何? - 社會議題
By Hazel
at 2009-04-04T00:00
at 2009-04-0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們:小弟於最近因跟朋友聚餐喝酒過多被警察臨檢,酒精測試結果出來為0.76,因違反公共危險罪被抓去警局作筆錄並等候通知.....(但無肇事狀況)
因小弟是初犯,心理一整各惶恐且緊張,隔天一整天都在搜尋知識網尋求了解,但還是有幾各問題想請教相關人士,期望能幫我回答,謝謝大家.
(1)小弟有收到一張紅單,為"需至到案處所裁決",這張單子我是不是需要在到期日之前至監離所繳納罰金?
(2)看網路上大家說會"吊扣"駕照一年,請問我的酒精濃度高達0.76,會不會直接被"吊銷"?若不會,請問吊扣起始日為何時,是我去監離所繳罰單開始嗎?那在這之前,我還可以騎車嗎?會不會有無照的嫌疑呢?(駕照還在我身上,警察並未收走)
(3)因小弟代步工具只有"機車",若遭吊扣會很麻煩,想請教有什麼方法可以免除"吊扣一年"嗎?比如以勞動服務代替,或多捐款等等方法?
(4)基本上小弟目前為等待法院通知的時間,請教一下法院會以何種方式通知?若發文,大概何時會來文通知開庭?(目前為了這各文,每天睡不好,吃不好,過不好)且會寄到何處,因小弟不想讓家裡人知道,故通訊地址書寫上班的地方,那法院來文通知是會寄到住籍地呢?還是通訊地?
(5)若法院來文,是會通知我開庭時間呢?還是直接做判決?
(6)再來是我最關心的事情,小弟不想留下任何不良的紀錄,看網路上有人說"初犯且悔意深的人,檢察官會同意以捐款方式代替服刑,這樣不會留下犯罪紀錄,但會有案底",請問這是真的嗎?
(7)小弟目前正在等待通知,但因為是第一次,之後的狀況都不了解,可以麻煩知道後續狀況的人告訴一下流程經過,及一些應該注意的地方或程序,讓小弟有心理準備.(酒駕被抓到警局時,因第一次什麼都不懂,心裡很不安,警察態度也超不好的)
小弟是第一次酒駕被抓,心理一整各惶恐,為了不讓家裡人知道,每天過的超不踏實的;也深深的發誓,以後喝酒絕對不騎車,騎車決定不在喝酒了,也在此呼籲大家"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P.S:深深悔恨中..........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及幫助.......小弟在此深深感謝
悔恨中的男人
因小弟是初犯,心理一整各惶恐且緊張,隔天一整天都在搜尋知識網尋求了解,但還是有幾各問題想請教相關人士,期望能幫我回答,謝謝大家.
(1)小弟有收到一張紅單,為"需至到案處所裁決",這張單子我是不是需要在到期日之前至監離所繳納罰金?
(2)看網路上大家說會"吊扣"駕照一年,請問我的酒精濃度高達0.76,會不會直接被"吊銷"?若不會,請問吊扣起始日為何時,是我去監離所繳罰單開始嗎?那在這之前,我還可以騎車嗎?會不會有無照的嫌疑呢?(駕照還在我身上,警察並未收走)
(3)因小弟代步工具只有"機車",若遭吊扣會很麻煩,想請教有什麼方法可以免除"吊扣一年"嗎?比如以勞動服務代替,或多捐款等等方法?
(4)基本上小弟目前為等待法院通知的時間,請教一下法院會以何種方式通知?若發文,大概何時會來文通知開庭?(目前為了這各文,每天睡不好,吃不好,過不好)且會寄到何處,因小弟不想讓家裡人知道,故通訊地址書寫上班的地方,那法院來文通知是會寄到住籍地呢?還是通訊地?
(5)若法院來文,是會通知我開庭時間呢?還是直接做判決?
(6)再來是我最關心的事情,小弟不想留下任何不良的紀錄,看網路上有人說"初犯且悔意深的人,檢察官會同意以捐款方式代替服刑,這樣不會留下犯罪紀錄,但會有案底",請問這是真的嗎?
(7)小弟目前正在等待通知,但因為是第一次,之後的狀況都不了解,可以麻煩知道後續狀況的人告訴一下流程經過,及一些應該注意的地方或程序,讓小弟有心理準備.(酒駕被抓到警局時,因第一次什麼都不懂,心裡很不安,警察態度也超不好的)
小弟是第一次酒駕被抓,心理一整各惶恐,為了不讓家裡人知道,每天過的超不踏實的;也深深的發誓,以後喝酒絕對不騎車,騎車決定不在喝酒了,也在此呼籲大家"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P.S:深深悔恨中..........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及幫助.......小弟在此深深感謝
悔恨中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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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dy
at 2009-04-08T15:16
at 2009-04-08T15:16
(2)吊扣駕照一年,表示你一年內是無駕照狀態,沒有其他替代方式,一年後駕照就會恢復
(3)無法免除
(4)法院會用傳票,若是簡易判決,會直接收到判決書--一般是會寄到戶籍地,除非你有向法院變更寄送地址
(5)不一定唷-兩種都有可能
(6)錯-就算是緩起訴或不起訴-前科資料仍會存在-就是公共危險-違背安全駕駛
(7)程序就是隨時注意傳票通知,依時間地點準時開庭,經三次通知不到,會通緝唷
酒後駕車固然違法,但人難免會犯錯--重點是別遇到警察
By Olga
at 2009-04-06T00:31
at 2009-04-06T00:31
紅單暫時不要繳~~~等法院易科罰金繳清後~~拿收據前往監理站註銷紅單即可!
所謂ㄧ罪不二罰及刑事罰優先於行政罰之原則
舉例如下:
假設:
公共危險罪易科罰金為30000元~~~刑事罰
警察舉發所開的紅單為45000元~~~行政罰
ㄧ罪不二罰____公共危險罪法院判決30000元刑事罰-紅單45000元行政罰=-15000元必需至監理站補足差額
也就是說~~以兩項罰款之最高罰款金額繳清後~~兩案全部註銷~~就是ㄧ罪不二罰
但公共危險罪易科罰金是必須優先處理繳納的~~這就是刑事罰優先於行政罰之原則
記得~~公共危險罪易科罰金繳清後再拿收據至監理站註銷紅單!!
酒駕罰單是否能分期付款?
可向承辦此案的檢察官or書記官申請分期繳納罰款並說明無法一次繳清罰款的理由(與檢察官or書記官溝通商量時盡量身段柔軟語氣態度溫和)檢察官or書記官是可以溝通商量的~~
祝 平安順利
By Selena
at 2009-04-07T21:01
at 2009-04-07T21:01
答: 繳納罰鍰新臺幣15,000~60,000元,
車輛當場移置保管(憑罰鍰繳納收據領回車輛;
違反公共危險罪者,得暫不繳納罰鍰,
俟司法機關判決後再行辦理,惟仍可先行領車)。
違規罰鍰不得易處吊扣駕照。
須持有效駕照正本至本所辦理吊扣駕照一年;
若酒後駕車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
吊扣駕照二年;因而肇事致人受重傷或死亡者,
吊銷其駕照,並終身不得再考領。
因酒後駕車駕照吊扣期間,仍再酒後駕車情形者,
處新臺幣60,0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拒絕接受酒精檢測,處新台幣60,000元罰鍰,
並吊銷駕駛執照,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駕駛人未領有駕照或其駕照已經吊(註)銷者,
其於一年內有二次以上酒後駕車者,
處新臺幣60,000元罰鍰,禁考三年。
答: 1. 如果您是在95年2月5日以後到95年6月30日以前違規,已經被法院判決處罰金,
就不用繳納這筆紅單罰款了,
駕照仍然要吊扣一年,
可是您是在95年7月1日以後違規,
法院判決的罰金如少於這筆紅單應該繳納的金額,
仍需要補繳差額。
2. 依據刑事訴訟法緩起訴係為不起訴的一種,
所以仍需要繳納紅單之罰鍰,
如不服可先至裁決所櫃台領取裁決書後20日內(亦可當場)填寫司法狀紙交由裁決所移送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在機車駕照吊扣(銷)期間,即已限制使用機車的資格,
縱然擁有其他駕照亦不得駕駛機車(含輕型機器腳踏車),
如有違反,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5款規定(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車)
處以罰鍰新台幣6000元至9600元並吊銷重型機車駕照,
且於一年後方得重新考領。
註(吊)銷期限:經處分吊扣而不繳回牌、駕照者,
自應繳回扣牌、照最後期日之翌日起,即予吊銷牌、駕照。
2009-04-05 18:46:35 補充:
易處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自繳回之日起算吊扣期間,
逾期不繳回者,吊銷執照
如九十八年四月四日為應繳回牌、
駕照執行吊扣之最後期日,
其次日即九十八年四月五日起即吊銷牌、駕照。
經處分吊銷牌、駕照者,同時即逕行註銷其牌、駕照。
By Olivia
at 2009-04-07T16:45
at 2009-04-07T16:45
酒駕罰款金額規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所以只要您的酒測值超過0.25毫克,便須罰緩新台幣15000~60000元不等,罰款金額會依您確實的酒測值而有所增加,也就是酒測值越高者可能會被罰的越重,但最高仍不得超過六萬元。
車輛並會被當場移交警方保管,同時吊扣駕照一年。至於酒測值超過0.55毫克者,將會另行以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
補充
酒醉駕車的處罰分為二部分,即罰鍰及吊扣駕照二部分,罰鍰依酒精濃度測試值及駕駛之車種而有不同,若酒精濃度逾0.55毫克以上違反刑事法律移送法院,經判決「有期徒刑」、「拘役」者,罰鍰部分免繳納,判決「罰金」者,其罰金低於最低罰者應補繳納不足之部分,經緩起訴者,仍應繳納罰鍰,以上其吊扣(銷)駕照處分仍應執行;吊扣駕照則依是否有肇事而有吊扣一年、二年或永久吊銷之處分。 另外如汽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有此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第35條第1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至於罰鍰部分可否易處為吊扣駕照,依91年7月3日修正公佈91年9月1日起實施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6項(已修正)規定此違規之罰鍰不得依本條例第65條第1項第3款易處吊扣駕駛執照,故仍需繳納罰鍰並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
95年7月1日條例第65條第1項第3款已修正經裁決確定而未依限繳納罰鍰者,%
2009-04-04 18:04:21 補充:
95年7月1日條例第65條第1項第3款已修正經裁決確定而未依限繳納罰鍰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不可以吊扣駕照代替違規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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