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公共危險罪急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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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therine
at 2009-05-2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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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
酒駕
酒測值高達0.7
請問各位大大怎麼判??
ㄚ如果他沒有錢繳罰金.有其他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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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mar
at 2009-06-01T22:01
酒測值0.87,處罰條例35條1項1款,觸犯刑法第185-3條:妨害公共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罰"[告發單]的部份
超過0.55毫克以上,
機車罰45000元。
小型車54000元。
大型車57000元。
現在酒駕案件都適用[一罪不二罰]。
所謂[一罪不二罰]!
假設是選擇請求認罪協商,以緩起訴處分,就無法適用一罪不二罰,罰單還是要繳。
依據刑事訴訟法緩起訴係為不起訴的一種,所以仍需要繳納紅單之罰鍰。
以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不花錢],但還是要繳行政罰(紅單),不列入刑事前科紀錄。
紅單的部份: 45000元或54000元或57000元。
暫時不用繳納,等法院對妨害公共危險罪的部份,做出裁定或判決時,再處理即可。
法院判決的罰金如少於這筆紅單的金額,仍需要補繳差額。
易科罰金"
自[96年7月1日起ˋ易科罰金提高標準,每日1000-3000元]。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09-06-02T21:25
按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將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亦納入刑事處罰之範疇,犯本條之罪係屬抽象危險犯,其立法目的在嚇阻酒後駕車,危害公眾安全及防止交通事故之發生,條文中所稱「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係屬不確定之法律概念,除衡之行為人駕車時飲用酒類之程度及血液中酒精含量之多寡外,並應參以行為人當時之精神狀態、駕馭車輛之情形及對於交通號誌或指揮之遵守能力,以資相佐,斷非徒以飲酒數量作為取決是否成罪之唯一標準…
2009-05-29 21:00:44 補充:
續上…否則,個人酒量殊異,偶因特殊情狀致未達平日精神狀態者亦所在多有,欲以劃一標準遽為能否安全駕車或酒醉之論斷,誠屬難能。惟參考德國、美國之認定標準,駕駛人於呼氣中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五五亳克以上者,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之十倍,認為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標準,然在此標準以下之行為,如輔以其他客觀事實得作為不能安全駕駛之判斷時,亦屬之。

急~尋找心理困境的統計數據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09-05-29T00:00
因寫報告需要,請問要到那裡找一些可做為佐證現代人心靈空虛.困境的統計數字,比如:
衛生署統計顯示,台灣目前約3%人口罹患憂鬱症,終其一生� ...

霾害可能的污染來源和影響和防治方法(急)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09-05-29T00:00
霾害可能的污染來源和影響和防治方法

魔獸爭霸信長新版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09-05-29T00:00
我想要上杉謙信ㄉ配裝方法我要14.4B6ㄉ還有神兵要出啥

酒駕~車禍的法律問題??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09-05-29T00:00
大大們你們好阿~~~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大大們~~~可以詳細的答案嗎??~~感激不盡喔~~~問題一~我是喝酒發生車禍的~~�� ...

為什麼要有單身稅阿??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09-05-29T00:00
結婚~不結婚~政府也要管嗎??
結婚~又離婚~那還不是一樣?
生了小孩~沒錢養~怎麼辦?學費那麼貴~
生了小孩~沒時間照顧~造成行為偏差~怎麼辦?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