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些家庭法律的問題 - 家暴
By Jacky
at 2009-06-08T00:00
at 2009-06-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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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好, 我有一點問題想問一下有經驗或專業的人士,
以下是我的事件經過:
我已經跟我老婆結婚五年,
在這五年內, 她一直跟我媽, 也是她的婆婆有嫌隙,
有時候還會罵我媽, 舉例: 有一天她要上班之前, 我媽因為廚房有在滾小孩要吃的粥, 我老婆剛好從樓上下來, 我媽要往廚房過去要關火, 結果她就罵我媽說: 為什麼看到她不對她笑!! 是不是要故意躲她.....類似這種爭吵在這五年內不下數百!! 我媽有時跟她跟她爭執一下, 我老婆馬上就有摔門或打牆壁之類的舉動.....
終於在上個月我也看不下去, 想說也有點能力去外頭另外租一間公寓, 我跟兩個小孩及她一起搬過去, 但搬出去前, 她跟我姐有協議說如果我上大夜班, 怕她一個人在公寓出入會危險, 所以要暫回我們原本住處暫住一星期, 等我上完一星期的夜班再住回公寓, 我老婆也說好, 搬出之前我也有問她一下,也沒問題;
(順便說明一下, 我媽很愛我這兩個小孩,) 結果我上星期五, 因為即將上大夜班, 所以稍微婉轉的提起暫時回原住處住的事, 一開始她就有點不高興, 說: 我要帶小孩回我娘家住星期六,日兩天,
那我就說那麼平常日回原住處住, 她就說: 不要, 我不想要讓妳媽看到小孩, 也不想看到妳媽!! 之後就跑出房間到客廳摔手機(她的), 然後拿起市內電話打回給我媽, (對話內容我忘了), 不過口氣真的很不好, 於是我就去把話筒要搶過來, 不要讓她再污辱跟忤逆我媽, 之間就發生一段拉扯(有隔著話筒, 也推她的左胸一下, 但她並未跌倒, 只是後退了一步), 後來畢竟我是男人, 話筒就被我搶過來, 我也將電話摔壞, 因為那時真的很生氣, 她也像抓狂似的, 把我的手機拿去,
我就問她: 妳要打給誰, 她說: 打給你媽啦!! 然後打去就直稱我媽的名字: XXX, 妳教出來的寶貝兒子啦, 他要打我啦!!
我那時候就很氣憤的要將我的手機拿回, 結果又一段拉扯, 從客廳拉扯到房間(之間她有用手掌打我的右臉跟右胸), 後來還是搶過來, 當拉扯之間, 我因為太生氣有把她的電腦打了一下, 有造成電腦當機, 那時候我因為要急於上班, 就跟她說: 妳怎麼可以這樣自私, 完全不知反省之類的話, 中間完全沒有三字經等髒話!!, 後來我在公司要下班前, 我姐打電話給我說, 我老婆的哥哥現在在派出所等我, 並且說要打電話到我公司要宣揚我家暴!! 於是我就趕回家, 然後跟親戚和里長一起去警察局, 等了一個多小時她們也沒來, 於是就回家去等派出所通知, 過了一小時, 我老婆她哥就帶著她們的人直接進來我家, 我媽就嚇到跑到樓上躲起來, 她哥就在叫囂, 並用台語說: 走啦!! 她不會下來了啦!!故意讓鄰居知道!! 而且還把兩個小孩丟給我媽, 然後我老婆說: 我手受傷了, 抱不動他們, 等我的傷好了, 再來抱!!
我媽看到她的手也都是一些拉扯的傷, 並無被毆打的傷痕.....
隔天她跟她哥帶著兩個警察來我家, 說要收她的東西, 我覺得奇怪, 收東西為何要帶警察來, 說什麼怕再被打....於是我剛好用手機錄音, 並且套話, 我問她哥: 聽說你昨天有說要帶警察去我公司抓我嗎? 她哥說: 沒有阿, 我又問, 我媽昨天跟你問候, 還叫你: 大舅子, 你卻回說: 阿~廢話少講啦, 是不是真的, 他就急燥起來說: 不然你要怎麼樣!!
那時他就呼叫: 警察先生, 他教唆我啦(我的心: ?), 他恐嚇我啦(我的心: ???????),
還好警察還滿理性的; 後來我就跟我老婆上去我們的房間收東西, 她哥還全程錄影存證.... 又問我: xxx先生, 經過清點後你同不同意這些是我妹xxx的東西, 我就說: 我沒有清點耶,
這時兩兄妹齊聲一叫(不知是不是一起在心裡罵我??) 在這同時我也套我老婆話: 妳昨天也有打我的右臉跟右胸阿? 我老婆說: 我只有"打"你的右臉沒有"打"你的右胸,(我的心: 她是不是覺得她賺到了一個少"打"我的右胸??).....
到一樓時, 他哥又問我一次, XXX先生, 你同意這些都是我妹的東西, 我又說了一次: 我沒清點耶,
我老婆馬上就把那沒清點的東西用"摔"的摔滿地, 後來我也不想點了, 幫她把東西收好.......(他哥應該也有錄到吧....)
=====================================================
以上, 我的問題是, (1)拉扯是否算為毆打(中間有隔著電話筒和手機); (2)我也有去驗傷, 是否可以作為證據; (3)難道中華民國法律沒有懲罰,忤逆或無故辱罵老年人或長輩的民法或刑法嗎??(4)她們如果拿著驗傷的診斷書, 告我家暴, 我是否有足夠的立場呢? 或是我可以拿出我套話的錄音內容當證據嗎?
Update:
謝謝各位的回答,
非常謝謝!!
我老婆是於當天發生完拉扯事件後, 馬上去醫院做驗傷診斷,
我因為上班且聽她有驗傷, 我才於隔天去驗傷;
至於我老婆有沒有提告, 我倒是不知道.....
筆錄是指警局筆錄嗎? 我沒有制作筆錄耶, 本來當天約在派出所, 不過等她們快一個多小時都沒來, 所以就沒有作筆錄.....
我承認當天我的情緒也失控, 所以我並不想主動提告, 除非對方要告, 但我是想要好聚好散......關於孩子, 我想哪一方照顧都可以, 不過我老婆她有說過孩子她不想要了, 目前我也不確定她是否真心不想要孩子......
另外請問通聯記錄要如何申請??
Update 2:
那要如何知道對方有無提告呢? 事情也過了6 天了, 始終不見社會局人員, 她哥當初來家裡收東西時一直說法院見, 但是也沒有收到法院通知, 現在我本人在上大夜班, 真的是很擔心到睡不好, 加上小孩也要照顧, 真的是很累, 擔心工作會受到影響......
以上肯定為事實的, 但是如果對方辯解呢?
Update 3:
謝謝各位的解答,
不過我不知道要不要主動打電話給她, 我舅舅是叫我帶里長去她娘家試探, 請問她要不要回家, 如果她回答不要的話, 至少有第三者(外人)可作證, 另外, 也有人建議跟芭小姐一樣, 不要打電話, 這樣我更矛盾了..
我老婆只要每次我幫我媽說話時, 她就會說離婚, 有一次她也主動說離婚, 我也回答說好, 但是那一次我媽安慰她, 才沒離成, 至於財產她是沒有說過要....
Update 4:
金錢往來, 就除了菜錢, 生活費給她外, 她還有在嫁進來之前有欠銀行 30 萬(聽她說好像是花錢花過頭), 另外, 嫁進來後, 又欠銀行 10幾萬, 依她的說法是為了生活費?? 但她之前有工作, 一個月約 2萬多, 我還額外給約 1萬元的生活及菜錢.. 這次是我跟我姐借她錢去還的, 不過她也沒還我.. 不知道這算不算金錢糾紛?
Update 5:
謝謝你們的關心, 我並未完全偏袒任何人, 甚至為了我老婆跟我媽爭吵, 這次的事件也只是想讓我媽可以看到她的孫子;
至於我媽說真的, 她也許對媳婦真的有嫌隙, 不過, 我覺得這是雙方都有的錯(甚至也有我), 才造成的, 因為這樣我才不忍提告, 或也去申請保護令等做法; 另外, 我並沒有婚外女友....
關於沒有主見的問題, 是因為我對法律的不瞭解, 我也查過保護令:
(二)禁止加害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所以才不知道要怎麼做......真的是對不起!!
Update 6:
謝謝各位的解答,
可以的話很想給你們選為最佳答案,
現在真的有點累了~
我會去好好的把事情做個處理的!!
我也希望孩子能有個正常的家庭來成長,
不過, 我盡量去挽回, 一切隨緣!!
Thanks a lot!!
以下是我的事件經過:
我已經跟我老婆結婚五年,
在這五年內, 她一直跟我媽, 也是她的婆婆有嫌隙,
有時候還會罵我媽, 舉例: 有一天她要上班之前, 我媽因為廚房有在滾小孩要吃的粥, 我老婆剛好從樓上下來, 我媽要往廚房過去要關火, 結果她就罵我媽說: 為什麼看到她不對她笑!! 是不是要故意躲她.....類似這種爭吵在這五年內不下數百!! 我媽有時跟她跟她爭執一下, 我老婆馬上就有摔門或打牆壁之類的舉動.....
終於在上個月我也看不下去, 想說也有點能力去外頭另外租一間公寓, 我跟兩個小孩及她一起搬過去, 但搬出去前, 她跟我姐有協議說如果我上大夜班, 怕她一個人在公寓出入會危險, 所以要暫回我們原本住處暫住一星期, 等我上完一星期的夜班再住回公寓, 我老婆也說好, 搬出之前我也有問她一下,也沒問題;
(順便說明一下, 我媽很愛我這兩個小孩,) 結果我上星期五, 因為即將上大夜班, 所以稍微婉轉的提起暫時回原住處住的事, 一開始她就有點不高興, 說: 我要帶小孩回我娘家住星期六,日兩天,
那我就說那麼平常日回原住處住, 她就說: 不要, 我不想要讓妳媽看到小孩, 也不想看到妳媽!! 之後就跑出房間到客廳摔手機(她的), 然後拿起市內電話打回給我媽, (對話內容我忘了), 不過口氣真的很不好, 於是我就去把話筒要搶過來, 不要讓她再污辱跟忤逆我媽, 之間就發生一段拉扯(有隔著話筒, 也推她的左胸一下, 但她並未跌倒, 只是後退了一步), 後來畢竟我是男人, 話筒就被我搶過來, 我也將電話摔壞, 因為那時真的很生氣, 她也像抓狂似的, 把我的手機拿去,
我就問她: 妳要打給誰, 她說: 打給你媽啦!! 然後打去就直稱我媽的名字: XXX, 妳教出來的寶貝兒子啦, 他要打我啦!!
我那時候就很氣憤的要將我的手機拿回, 結果又一段拉扯, 從客廳拉扯到房間(之間她有用手掌打我的右臉跟右胸), 後來還是搶過來, 當拉扯之間, 我因為太生氣有把她的電腦打了一下, 有造成電腦當機, 那時候我因為要急於上班, 就跟她說: 妳怎麼可以這樣自私, 完全不知反省之類的話, 中間完全沒有三字經等髒話!!, 後來我在公司要下班前, 我姐打電話給我說, 我老婆的哥哥現在在派出所等我, 並且說要打電話到我公司要宣揚我家暴!! 於是我就趕回家, 然後跟親戚和里長一起去警察局, 等了一個多小時她們也沒來, 於是就回家去等派出所通知, 過了一小時, 我老婆她哥就帶著她們的人直接進來我家, 我媽就嚇到跑到樓上躲起來, 她哥就在叫囂, 並用台語說: 走啦!! 她不會下來了啦!!故意讓鄰居知道!! 而且還把兩個小孩丟給我媽, 然後我老婆說: 我手受傷了, 抱不動他們, 等我的傷好了, 再來抱!!
我媽看到她的手也都是一些拉扯的傷, 並無被毆打的傷痕.....
隔天她跟她哥帶著兩個警察來我家, 說要收她的東西, 我覺得奇怪, 收東西為何要帶警察來, 說什麼怕再被打....於是我剛好用手機錄音, 並且套話, 我問她哥: 聽說你昨天有說要帶警察去我公司抓我嗎? 她哥說: 沒有阿, 我又問, 我媽昨天跟你問候, 還叫你: 大舅子, 你卻回說: 阿~廢話少講啦, 是不是真的, 他就急燥起來說: 不然你要怎麼樣!!
那時他就呼叫: 警察先生, 他教唆我啦(我的心: ?), 他恐嚇我啦(我的心: ???????),
還好警察還滿理性的; 後來我就跟我老婆上去我們的房間收東西, 她哥還全程錄影存證.... 又問我: xxx先生, 經過清點後你同不同意這些是我妹xxx的東西, 我就說: 我沒有清點耶,
這時兩兄妹齊聲一叫(不知是不是一起在心裡罵我??) 在這同時我也套我老婆話: 妳昨天也有打我的右臉跟右胸阿? 我老婆說: 我只有"打"你的右臉沒有"打"你的右胸,(我的心: 她是不是覺得她賺到了一個少"打"我的右胸??).....
到一樓時, 他哥又問我一次, XXX先生, 你同意這些都是我妹的東西, 我又說了一次: 我沒清點耶,
我老婆馬上就把那沒清點的東西用"摔"的摔滿地, 後來我也不想點了, 幫她把東西收好.......(他哥應該也有錄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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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我的問題是, (1)拉扯是否算為毆打(中間有隔著電話筒和手機); (2)我也有去驗傷, 是否可以作為證據; (3)難道中華民國法律沒有懲罰,忤逆或無故辱罵老年人或長輩的民法或刑法嗎??(4)她們如果拿著驗傷的診斷書, 告我家暴, 我是否有足夠的立場呢? 或是我可以拿出我套話的錄音內容當證據嗎?
Update:
謝謝各位的回答,
非常謝謝!!
我老婆是於當天發生完拉扯事件後, 馬上去醫院做驗傷診斷,
我因為上班且聽她有驗傷, 我才於隔天去驗傷;
至於我老婆有沒有提告, 我倒是不知道.....
筆錄是指警局筆錄嗎? 我沒有制作筆錄耶, 本來當天約在派出所, 不過等她們快一個多小時都沒來, 所以就沒有作筆錄.....
我承認當天我的情緒也失控, 所以我並不想主動提告, 除非對方要告, 但我是想要好聚好散......關於孩子, 我想哪一方照顧都可以, 不過我老婆她有說過孩子她不想要了, 目前我也不確定她是否真心不想要孩子......
另外請問通聯記錄要如何申請??
Update 2:
那要如何知道對方有無提告呢? 事情也過了6 天了, 始終不見社會局人員, 她哥當初來家裡收東西時一直說法院見, 但是也沒有收到法院通知, 現在我本人在上大夜班, 真的是很擔心到睡不好, 加上小孩也要照顧, 真的是很累, 擔心工作會受到影響......
以上肯定為事實的, 但是如果對方辯解呢?
Update 3:
謝謝各位的解答,
不過我不知道要不要主動打電話給她, 我舅舅是叫我帶里長去她娘家試探, 請問她要不要回家, 如果她回答不要的話, 至少有第三者(外人)可作證, 另外, 也有人建議跟芭小姐一樣, 不要打電話, 這樣我更矛盾了..
我老婆只要每次我幫我媽說話時, 她就會說離婚, 有一次她也主動說離婚, 我也回答說好, 但是那一次我媽安慰她, 才沒離成, 至於財產她是沒有說過要....
Update 4:
金錢往來, 就除了菜錢, 生活費給她外, 她還有在嫁進來之前有欠銀行 30 萬(聽她說好像是花錢花過頭), 另外, 嫁進來後, 又欠銀行 10幾萬, 依她的說法是為了生活費?? 但她之前有工作, 一個月約 2萬多, 我還額外給約 1萬元的生活及菜錢.. 這次是我跟我姐借她錢去還的, 不過她也沒還我.. 不知道這算不算金錢糾紛?
Update 5:
謝謝你們的關心, 我並未完全偏袒任何人, 甚至為了我老婆跟我媽爭吵, 這次的事件也只是想讓我媽可以看到她的孫子;
至於我媽說真的, 她也許對媳婦真的有嫌隙, 不過, 我覺得這是雙方都有的錯(甚至也有我), 才造成的, 因為這樣我才不忍提告, 或也去申請保護令等做法; 另外, 我並沒有婚外女友....
關於沒有主見的問題, 是因為我對法律的不瞭解, 我也查過保護令:
(二)禁止加害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所以才不知道要怎麼做......真的是對不起!!
Update 6:
謝謝各位的解答,
可以的話很想給你們選為最佳答案,
現在真的有點累了~
我會去好好的把事情做個處理的!!
我也希望孩子能有個正常的家庭來成長,
不過, 我盡量去挽回, 一切隨緣!!
Thanks a 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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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Frederica
at 2009-06-12T20:02
at 2009-06-12T20:02
二.如果對方已經提告,請你也到警局備案,提出媳婦忤逆婆婆與對丈夫傷害兩個告訴,而且請婆婆一定要出面指證,只有如此才可能對妻子有牽制的作用!
三.請你必須有個心裡準備這樣的媳婦已經無法再共渡一生了,所以對方一定有求償的準備,可以請問你是否有任何筆錄嗎?麻煩盡速告知好可以再建議你自保的方法!
四.請確定的任何對話及回答〔尤其電話中〕絕對不要再涉及對她有不悅或不善的口氣,逞一時之快的言語之爭是很不利於自己的!
2009-06-09 13:17:51 補充:
先回答你最後一個問題:〔另外請問通聯記錄要如何申請?? 〕通聯記錄可以直接到你手機所屬的電信中心申請,中華電信就到營業處,其他台哥大,亞太電信或遠傳.....都到他們的營業部門就可以,通常只可以申請3-6個月內的記錄〔沒有通話內容只有通話登記及時間和日期〕,須本人才可以申請,但是之前好像通過保密條款,所以有些電信業者是不接受申請,除非經由法院開出命令才可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請看看,如果你的太太提告的話你就有權利直接請檢察官發出令就成了~
2009-06-09 13:18:11 補充:
另外~沒有筆錄的話, 那有兩個可能 (1).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出家暴,或經由社會局提出,經由社會局提報的話就是公訴罪.但是社會局會接受的話一定需要重大的傷害或多次的傷害!
(2).她可能只申請保護令而尚未提告,如果真有保護令你記得絕對不得接近她更不可以再觸碰她的人身,也勿以言語對抗她,否則是直接違法判刑!
2009-06-09 13:18:24 補充:
你想好聚好散可否先誠實的回答我的問題?以上你所說的描述是否全是事實與事實的全部?之前有無曾經傷害過她?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話,那你確定她無提告及保護令後就向法院申請離婚分居,就會有調解委員與你連絡如何雙方協議離婚,但是~如果我的問題你的答案是否定的話,那請你先處理好與太太的糾紛才有可能好聚好散了~
2009-06-10 18:48:01 補充:
沒有筆錄的話,又無社會局的探訪,那如果真的提告的話就是直接在法院辦理了,這樣的話15至30天內會收到傳票,會以被告嫌疑人調查,你目前只能正常的過日子,以不變應萬變,千萬不要打電話給她或她的家人,就算她真的提告的話也可能不受理,即使受理也不見得會起訴!你不要太擔心了,這種家庭糾紛法官最恨,除非重大傷亡,要不通常都不了了之,你記得不要主動連絡對方,倘若對方有來電或親自找上門,你一定小心口氣且絕對不要動手!
2009-06-10 18:50:11 補充:
忘了問:你太太曾經跟你有過金錢的往來糾紛嗎?你是否有財產或不動產?她曾經要求過離婚嗎?有無提過要你的財物?
2009-06-11 19:11:06 補充:
所以~她應該不是想要你的家產,那這樣應該只想純離婚,只要這次的糾紛處理好應該會正式的跟你談離婚的事,不去找她的原因是因為目前她已經有驗傷,可能也已提告,你在尚未確定之前絕對不可以再出差錯,你可以先寄出存證信函:內容請求她回家或出面處理婚姻〔語氣一定要好言好語,有求她的態度!〕,倘若你直接到她家或連同任何人去都會造成法律上有再次傷害的意圖,千萬不要害自己往後在法院站不住腳~
法律不是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首先一定要先保護自己不要違法!
2009-06-11 19:15:58 補充:
再次請問你,麻煩你要公平公正的回答,否則可能只會對你不利~
1.你可曾有過婚姻外的女友,讓你太太發現或知道?
2.你的媽媽到底對媳婦如何?要憑良心講喔!因為婆媳問題你可能都偏向媽媽,造成妻子不滿,如果媽媽待她真的是比較差的話,有打罵過她嗎?
3.你們的感情不合是多久了,她曾經做過怎麼樣的抱怨嗎?
2009-06-12 08:36:01 補充:
案件已經很明顯看出由婆媳相處的問題造成你當夾心餅乾的無奈,日子一久你的處理方式可能因為想息事寧人造成女方不滿〔因為她可能也受盡委屈〕,又因為血濃於水的關係,你較站在媽媽方面思考問題,所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婆媳問題已經水火難容~
2009-06-12 08:40:14 補充:
現在已經無法去回應誰是誰非,我可以確定你們的婚姻已經無法回頭了,她也應該早已下定決心求去,你可以在心中先盤算可以做出什麼等級的讓步,自己有個底線後就可以做出離婚的打算!
2009-06-12 08:48:52 補充:
現在的問題只有卡在你當天的行為構成的傷害程序,我反覆看你的描述整理出以下幾個疑點:1.〔就發生一段拉扯(有隔著話筒, 也推她的左胸一下, 但她並未跌倒, 只是後退了一步)〕--------------她會退了一步,那你到底推多用力,因為是左胸所有傷害構成的可能是很大!
2.你幾個地方所說的拉扯:〔就去把話筒要搶過來, 不要讓她再污辱跟忤逆我媽, 之間就發生一段拉扯〕和〔我那時候就很氣憤的要將我的手機拿回, 結果又一段拉扯, 從客廳拉扯到房間〕這種拉扯的痕跡雖然都在手部,可是有無確定身體沒有碰撞到牆壁之類?
2009-06-12 08:52:02 補充:
3.你說沒有筆錄,但是〔隔天她跟她哥帶著兩個警察來我家, 說要收她的東西, 我覺得奇怪, 收東西為何要帶警察來, 說什麼怕再被打....〕一般來說,沒有報案是不會出動警員陪同到家收拾物品啊!
2009-06-12 08:53:23 補充:
4.你說:〔來我在公司要下班前, 我姐打電話給我說, 我老婆的哥哥現在在派出所等我, 並且說要打電話到我公司要宣揚我家暴!! 於是我就趕回家, 然後跟親戚和里長一起去警察局, 等了一個多小時她們也沒來, 於是就回家去等派出所通知〕那請問你當天到警局去沒有問清楚你的妻子有沒有來報案嗎?你的作法真的太忽視問題的嚴重性了!
2009-06-12 08:56:44 補充:
5.你說:〔過了一小時, 我老婆她哥就帶著她們的人直接進來我家, 我媽就嚇到跑到樓上躲起來, 她哥就在叫囂, 並用台語說: 走啦!! 她不會下來了啦!!故意讓鄰居知道!! 而且還把兩個小孩丟給我媽, 然後我老婆說: 我手受傷了, 抱不動他們, 等我的傷好了, 再來抱!!
我媽看到她的手也都是一些拉扯的傷, 並無被毆打的傷痕.....〕你的媽媽會嚇得跑到樓上躲起來是為什麼?是因為她知道你有傷害妻子嗎?所以媽媽知道這個過程?還是她有不利的證據在妻子的手上?
2009-06-12 09:03:52 補充:
6.〔警察先生, 他教唆我啦(我的心: ?), 他恐嚇我啦(我的心: ???????),
還好警察還滿理性的; 後來我就跟我老婆上去我們的房間收東西, 她哥還全程錄影存證.... 〕〔到一樓時, 他哥又問我一次, XXX先生, 你同意這些都是我妹的東西, 我又說了一次: 我沒清點耶, 〕所以,根據上述你的大舅子一直有做錄影存證的動作?而且警員也一直在場?
2009-06-12 09:10:07 補充:
綜合上面幾點,幾乎確定提告的可能性應該佔百分之八十以上,只能看她會不會念在夫妻情份以〔無法履行婚姻〕來提告,而不是家暴或傷害罪提告,因為如果是前者,那只純粹要求離婚,如果是後者,那就較麻煩一些...
不過真的建議你絕不要再次接近或連絡妻子一家人,也請令堂絕對不要以言語或肢體語言再次與對方有往來的互動,真正的處理方式就等正式的傳票才再做下一個動作!還有記得保留驗傷報告!
2009-06-12 09:14:21 補充:
嗯~還有~小孩的照顧以及小孩與你和奶奶的相處要特別小心,因為如果上法庭,孩子的親向態度以及孩子的狀況都會列入一定的評審分數!
By Rachel
at 2009-06-10T18:45
at 2009-06-10T18:45
2.可以證明你們有互相傷害,而非你單方面施暴加害;
3.沒有懲罰忤逆或無故辱罵老年人或長輩,但有精神虐待這條(家暴防治法),對家庭成員精神虐待(要舉證喔!請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4.可以,通常是社會局會先介入了解情況,放心,不會只聽信單方面的話。
夫妻吵架在所難免,或許會上調解委員會調解,聽起來你們的脾氣都蠻火爆的,或許還會被社會局要求上課!
2009-06-09 19:51:51 補充:
調通聯記錄,並不能證明她對你媽(長輩)有忤逆事實,只能證明發話端、受話端、通話時間;而且一般室內電話為中華電信,本人持身份證就可以申請!
你可以在警局備案,會有筆錄,以免事後沒有人證物證。
不知道你們夫妻平常的感情如何,如果單純因為婆媳不合而有爭執,除此以外感情還不錯,那你又何必勉強她回婆家呢?這個婚姻你真的不想要了嗎?如果你還想要,以我女人的身份建議你,主動打電話給你老婆約見面,說那天是因為彼此氣頭上,你不是有心的,若她肯接受,你再說,其實妳也有錯,慢慢開導她。
2009-06-09 19:54:23 補充:
我想她可以想,好不容易可以搬出來,脫離婆婆,可是卻又要被迫回不願意回的婆家,所以才會說氣話,一時間你們才擦槍走火...。
如果她完全沒有意思要回頭,那我想這個怨也不是一時、或一次就造成的,或許會離婚,但其實最可憐的會是小孩,多想想吧!!!
2009-06-10 18:21:44 補充:
對方有告你的話,你會收到法院的傳票(掛號,若無人收會通知到當地警察局領)。
難道過了這麼多天,你連一通電話也沒有打給你老婆嗎?打通電話探探她的意思;小孩~看是不是可以請媽媽先幫忙你照顧!
你窮擔心也沒用,就先安心工作,為了夫妻拉扯這種小事上法院的很少(有些法官還會退件不願開庭呢!),所以你先把工作顧好,若有收到通知再說(應該會沒有,就算有,也可能是調解會的通知!)
2009-06-10 18:23:01 補充:
就算她辯解,你也有嘴巴啊!你只要說出事實,何必怕呢?!又不是辯就一定贏!
2009-06-11 14:19:05 補充:
有點想罵你耶!!!有主見一點嘛!怎麼什麼事都要別人替你做主,重點是看你想不想要挽回這個婚姻,夫妻吵架時說氣話當然也會,又不是說真的非離婚不可,不然你也可以傳簡訊給她(你想要的"留證據"),說想怎麼處理,看是彼此先冷靜一段時間再回來同住,或是有心和好。若你真的不想要這段婚姻,你也不用等她了,直接告她未履行同居義務,雙方看是要協議離婚還是法院判決離婚!
你到底在等什麼?等女方做主???
2009-06-12 00:13:08 補充:
你真的想太多,保護令???你又沒收到通知,基於情理關心老婆算那門子的騷擾,這是人之常情啊,如果今天你的小孩因為思念媽媽,想找媽媽怎麼辦?放心啦~沒收到通知之前,就是沒有所謂的保護令;不然就是你主動申請調解,處理你們夫妻之間的問題,這樣也會有處理過程、結果記錄,總比事情放著不處理,你一顆心懸著什麼事都做不好、又無心工作來得好!(別想太多,調解就是要解決事情,不是什麼訴訟或不利對方的行為。
By Eden
at 2009-06-08T12:09
at 2009-06-08T12:09
也算啦!不過可以去調通聯記錄.,,,證明她對你媽(長輩)有憮逆事實
(2)我也有去驗傷, 是否可以作為證據;
可以的
(3)難道中華民國法律沒有懲罰,忤逆或無故辱罵老年人或長輩的民法或刑法嗎??
那只算是道德規勸而已,,,,,但記得亂罵人要罰錢的.....錄音下來吧!
(4)她們如果拿著驗傷的診斷書, 告我家暴, 我是否有足夠的立場呢? 或是我可以拿出我套話的錄音內容當證據嗎?
有傷還要有人證...不然自己摔或自己打的還要賴給別人嗎?
去法院告吧!收集所有證據給檢察官吧!
2009-06-09 09:05:25 補充:
通聯記錄是極私密之資料........一般是提告後...
由警方或者檢方 行正式公文 到該電信公司
電信公司才會將其通聯紀錄(通話內容) 調閱出來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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