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扣稅問題 - 馬來西亞
By Andrew
at 2008-06-08T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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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 第七條(個人、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
http://a885.so-buy.com/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FXAa-a01&Rcg=19046
本法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指左列兩種: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
天者。
============
以上法條既是說,只要在課稅年度內居留滿180天以上,不管有沒有戶籍,都要繳稅。
簡單說,繳稅的義務是沒有分本國人或外國人,只要在台灣領薪水,都要繳稅。
那年收入要多少,才需要繳稅呢?
只要「薪資扣繳憑單」(既是帳面上薪水總額,私底下打工的沒記帳收入不算)總額未超
過19萬3000,即可不用申報,也不會被課稅。詳情可以點選這裡: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5051807234
所以,結論是,只要有工作(工讀也算),就要繳稅,
而其計算方式與台灣人一樣,沒有特別高課外國人,
不想繳太多,那就想辦法讓你的帳面收入不要超過19萬3。
那如果超過的話,到底要繳多少呢?等你找到工作,你就會知道了 = =
除了要繳稅,你還要繳很多錢,例如勞保、建保、以及勞退,
勞健保還說得過去,但勞退(退休金,類似大馬的EPF)是領不回來的,
你實際會少賺很多錢。
最後,大學畢業,其實很難在這裡找一般的正式工作,
除非你去中研院,或有特別門路。
※ 引述《cctv99 (cctv)》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大大
: 如果大學畢業之後 順利在這裡找到工作
: 我們是否需要付所得稅
: 那如果要付所得稅 那需要付多少巴仙...
: 那個資料在哪裡尋找
: 因為自己找了財務部 也找不到相關的資料
: 所以就po版問大大們...
: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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