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婚和移民的複雜問題...(美國/加 … - 移民
By Jack
at 2008-04-01T02:31
at 2008-04-01T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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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loriaDin (time off)》之銘言:
: 剛剛在這個版上爬文很久,因為實在有點複雜,看到最後我甚至連自己的問題
: 都快搞不清楚了,而且真的很驚嘆版上有這麼多知識淵博的人。總之找到這個
: 版真的很高興,有些關於結婚和移民的問題想跟大家請教一下。
你把你的問題過度複雜化了,其實沒有這麼複雜
: 我男友是加拿大公民,目前在美國唸書,預計畢業後(2年多後)留美實習、就業;
他唸什麼? 醫? 準備當實習/住院醫生? 不然你的residency是什麼意思?
: 我是台灣公民,即將前往美國念MA,希望繼續念PhD,然後也在美國就業。
: 我們目前希望2-3年後結婚,最終目標是一起定居美國。
: 以下是目前預想的時間表:
: 他 我
: year 1 F1 F1 (MA)
: year 2 F1 F1 (PhD) or F1 (MA)
: year 3 residency F1 (PhD) or H1
: year 4 residency F1 (PhD) or H1
: year 5 工作 H1
: year 6 工作 H1
: * 因為我已經用完MA level的OPT了(以前在美國唸過一個MA),所以要是沒有升上
: PhD又一定要留美的話,最好就是能在學的時候用CPT找到工作,然後畢業時以H1就業
: 我男友目前還不確定將來要不要轉身份為美國公民,不過如果要長居美國結婚生子,
要先申請綠卡,公民是另一回事
: 似乎成為公民比較好。不過我有幾個問題:
: 1. 假如我們兩三年後結婚了,是不是我們各自申請綠卡就好?
: 我們的申請會不會互相影響?
不會
: (一個人申請、另一個人辦依親是不是沒有任何好處?)
正確做法是兩人各自幫自己及對方申請綠卡,誰先申請到就雙方都申請到
: 2. 假如我不幸在year 2時升PhD失敗,MA期間又無法找到公司在我畢業後給我H1
: (我已沒有OPT當緩衝),還有什麼辦法留在美國嗎?
: 目前想到的辦法似乎都不太好,情況大致如下:
: (1) 結婚→我依親取得加拿大PR→我去加拿大他留在美國
很差
: (2) 結婚→我依親→我跟他都搬去加拿大
更差
: (3) 結婚→我變成F2→我們都留在美國
: 缺點:早婚、我沒有工作而且他還沒有經濟能力
這個情形在美國非常常見。沒本事的配偶就只能當家庭煮夫/婦
也沒什麼不好,可以和很多類似情形的人交朋友
如果你的配偶已經在申請綠卡的最後一階段I-485,那你也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
就可以在美國進行任何工作(包括麥當勞),不無小補
所以才要問他的職業、申請綠卡的可行性。不過要在他畢業前申請,多半是NIW/EB1類型
有一定的複雜度和失敗率
: (1)跟(3)都很慘,(2)雖然是唯一有優點的但是缺點也很致命,
: 可是以我這種情況,是不是非結婚無法長留美國?
沒錯。不讀書、也找不到工作、也不肯結婚當眷屬,基本上不會有資格長住美國
加拿大公民可以多用一個TN簽證工作,配偶可用TD簽證居留,但不能工作
: 若不要以結婚為前提的話,我是不是可以現在就申請技術移民加拿大,
: 說起來分隔兩地和過早結婚對我來說是差不多程度的缺點)
你自己也知道移民加拿大對你們的情形是行不通的,你們也不想在加拿大發展
沒用的叉路就不必再考慮了
: 對不起,我覺得我的情況好像過於複雜了... 當然最順利就是我自己唸完PhD、
: 找到工作留下來,然後自己辦綠卡,這樣我們就不必太快面對結婚壓力,
: 同時也不會有分隔兩地或者我當個無業配偶之類的悲慘情形。
: 不知道大家對以上的情形有什麼看法?能否和我分享一下意見呢?非常感謝~
你的情形就和一般人一樣,有能力的話就可以靠自己居留在美國(讀書/工作/移民)
沒能力的話就只能靠眷屬的身份居留 (再慢慢等待機會)
你比什麼資源都沒有的人多的一個好處是: 未來的配偶有機會申請綠卡
他一拿到綠卡,你就可拿到綠卡; 而且他在申請最後一階段時你就可用EAD工作
所以看看他能不能搭配你的時間提早開始申請綠卡(如果他有資格的話)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剛剛在這個版上爬文很久,因為實在有點複雜,看到最後我甚至連自己的問題
: 都快搞不清楚了,而且真的很驚嘆版上有這麼多知識淵博的人。總之找到這個
: 版真的很高興,有些關於結婚和移民的問題想跟大家請教一下。
你把你的問題過度複雜化了,其實沒有這麼複雜
: 我男友是加拿大公民,目前在美國唸書,預計畢業後(2年多後)留美實習、就業;
他唸什麼? 醫? 準備當實習/住院醫生? 不然你的residency是什麼意思?
: 我是台灣公民,即將前往美國念MA,希望繼續念PhD,然後也在美國就業。
: 我們目前希望2-3年後結婚,最終目標是一起定居美國。
: 以下是目前預想的時間表:
: 他 我
: year 1 F1 F1 (MA)
: year 2 F1 F1 (PhD) or F1 (MA)
: year 3 residency F1 (PhD) or H1
: year 4 residency F1 (PhD) or H1
: year 5 工作 H1
: year 6 工作 H1
: * 因為我已經用完MA level的OPT了(以前在美國唸過一個MA),所以要是沒有升上
: PhD又一定要留美的話,最好就是能在學的時候用CPT找到工作,然後畢業時以H1就業
: 我男友目前還不確定將來要不要轉身份為美國公民,不過如果要長居美國結婚生子,
要先申請綠卡,公民是另一回事
: 似乎成為公民比較好。不過我有幾個問題:
: 1. 假如我們兩三年後結婚了,是不是我們各自申請綠卡就好?
: 我們的申請會不會互相影響?
不會
: (一個人申請、另一個人辦依親是不是沒有任何好處?)
正確做法是兩人各自幫自己及對方申請綠卡,誰先申請到就雙方都申請到
: 2. 假如我不幸在year 2時升PhD失敗,MA期間又無法找到公司在我畢業後給我H1
: (我已沒有OPT當緩衝),還有什麼辦法留在美國嗎?
: 目前想到的辦法似乎都不太好,情況大致如下:
: (1) 結婚→我依親取得加拿大PR→我去加拿大他留在美國
很差
: (2) 結婚→我依親→我跟他都搬去加拿大
更差
: (3) 結婚→我變成F2→我們都留在美國
: 缺點:早婚、我沒有工作而且他還沒有經濟能力
這個情形在美國非常常見。沒本事的配偶就只能當家庭煮夫/婦
也沒什麼不好,可以和很多類似情形的人交朋友
如果你的配偶已經在申請綠卡的最後一階段I-485,那你也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
就可以在美國進行任何工作(包括麥當勞),不無小補
所以才要問他的職業、申請綠卡的可行性。不過要在他畢業前申請,多半是NIW/EB1類型
有一定的複雜度和失敗率
: (1)跟(3)都很慘,(2)雖然是唯一有優點的但是缺點也很致命,
: 可是以我這種情況,是不是非結婚無法長留美國?
沒錯。不讀書、也找不到工作、也不肯結婚當眷屬,基本上不會有資格長住美國
加拿大公民可以多用一個TN簽證工作,配偶可用TD簽證居留,但不能工作
: 若不要以結婚為前提的話,我是不是可以現在就申請技術移民加拿大,
: 說起來分隔兩地和過早結婚對我來說是差不多程度的缺點)
你自己也知道移民加拿大對你們的情形是行不通的,你們也不想在加拿大發展
沒用的叉路就不必再考慮了
: 對不起,我覺得我的情況好像過於複雜了... 當然最順利就是我自己唸完PhD、
: 找到工作留下來,然後自己辦綠卡,這樣我們就不必太快面對結婚壓力,
: 同時也不會有分隔兩地或者我當個無業配偶之類的悲慘情形。
: 不知道大家對以上的情形有什麼看法?能否和我分享一下意見呢?非常感謝~
你的情形就和一般人一樣,有能力的話就可以靠自己居留在美國(讀書/工作/移民)
沒能力的話就只能靠眷屬的身份居留 (再慢慢等待機會)
你比什麼資源都沒有的人多的一個好處是: 未來的配偶有機會申請綠卡
他一拿到綠卡,你就可拿到綠卡; 而且他在申請最後一階段時你就可用EAD工作
所以看看他能不能搭配你的時間提早開始申請綠卡(如果他有資格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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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y
at 2008-04-02T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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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arb Cronin
at 2008-04-06T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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