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在台 美國報稅問題 - 移民
By Ida
at 2020-06-04T00:24
at 2020-06-04T00:24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
我在美國出生,但是沒多久就被帶回台灣住,直到現在也住在台灣,只有國中時到美國旅
行一次。去年服完兵役後工作,最近報完台灣的稅後才知道美國這邊的境外收入也要報稅
,所以現在看了許多報稅的資料想趕快報稅。以下是我的情況以及填寫表單的概況,如果
各位有看到錯誤的地方麻煩跟我糾正了。
目前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身分是單身,且父母還在工作沒有扶養人。
在外商工作(非美商),去年所得約略高於10000美元。
資產的部分,總共只有薪水+有一些股票的買賣以及股利,在外租屋沒有房子,去年也有
開戶,有填W9表單。
我今年報稅會使用的表格有以下:
Form 1040(美國籍)
Form 2555(海外收入)
Schedule 1(這邊我不太懂,2555跟這個很像,但我看到隔壁版有人說這個是列出2555的
海外收入免除額,以負數表示,我可能有填錯)
Schedule B(利息、股利)
另外我還看到2個很重要的表格:
FinCEN Form 114 (FBAR):海外帳戶任意時間合計超過1萬美元就要報,只能在網路上填
(BSA E-filing system),想說先報完稅再報FBAR。
Form 8938(FATCA):單身住在美國境外年底資產超過20萬美元才需要填寫,原本是跟1040
一起報但我資產還不足所以還不用填寫。
以下是我的填寫方式,基本上沒有講到的地方都是0,假設我的薪水收入為10000美元,
股利為500美元,工作天數半年。沒有定存。
Form 2555:
PartIV & PartV:
將10000填入欄19,所以欄24、26、27都=10000,欄26即為2019 foreign earned income
。
我租屋應該算是housing exclusion,如果沒有要報直接跳到PartVII。
PartVII:
半年的話欄39可以當作0.5,所以欄40=105900*0.5=52950。
欄41=欄27-欄36(=0)=10000。
欄42填寫欄40跟欄41比較小的,所以=10000
PartVIII
欄43=欄36+欄42=10000
欄44我就比較不懂了,但如果等於0的話,
欄45=欄43-欄44=10000,同時也填寫到Schedule 1的欄8並標註來自Form2555。
Schedule 1
我只填PartI的欄8跟欄9,都=10000,欄9的值也填寫到1040的欄7a。
Schedule B:
PartI(Interest)
因為我沒定存所以沒有填這一部份。
PartII(Ordinary Dividends)
我有買股票,這邊我是填寫股票的名字(在List name of payer欄)以及所得(Amount那一
欄),然後欄6就是填寫股利總額500美元,並且也填寫到1040的欄3b。
Form 1040:
在欄7b的total income之中,只有包含了欄3b(來自Schedule B的欄6)以及欄7a(來自
Schedule 1的欄9),所以欄7b=10000+500=10500。
欄8b=欄7b-欄8a(=0)=10500。
欄11b=欄8b-欄11a(=0)=10500
目前Form 1040填到這邊,後面就不太會填了,因為看起來欄12~欄19都是我沒有用到的表
單。
之後的幾格,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Refund:這邊我應該沒有要退稅,所以不用填。
Amount You Owe:欄23是要繳的稅(目前不知道要填多少),24是罰款(這個應該填0)。
Third Party Designee:這邊我自己報稅,直接勾選”No”。
我感覺我可能哪邊有點弄錯,要不然這樣1040只填完欄11b的Taxable income好像怪怪的
。
另外我還有幾個問題:
1.2555 PartI的欄1跟欄9是一樣的?那欄9所說的date established又是?
2.因為我是定居台灣,所以填寫2555的 PartII而非PartIII,但欄10提到的” Date
bona fide residence began… and ended…”又是如何呢?是要填寫我小時候回台灣的時
間嗎?這樣ended又是甚麼意思呢?
3.欄15a是我要把工作合約附錄上去嗎?還是要提出甚麼證明?
4.PartIV欄23是要填我的股息嗎?(但我覺得不是因為在ScheduleB以及1040都有填過了)
5.Schedule B的PartI:如果我的帳戶只是用來存錢的,那些存錢一定時間後得到的利息是
要算在這個部份嗎?還是不用填寫?因為這個利息可能個位數美金而已。
6.我好像有看到海外收入除了薪水(勞動所得)可以減免一個數字(今年是105900美元?)但
股利這種收入報稅之後還是要繳稅嗎?
7.將1040、2555、Schedule1、ScheduleB填完後,就直接印出來(1040簽名)寄到Austin的
那個地址吧?還有我要怎麼知道有沒有報稅成功呢?
我今年第一次報稅,問題有點多,還請大家如果知道作法或者是我的錯誤可以不吝告知並
且指正。麻煩大家了,謝謝。
--
我在美國出生,但是沒多久就被帶回台灣住,直到現在也住在台灣,只有國中時到美國旅
行一次。去年服完兵役後工作,最近報完台灣的稅後才知道美國這邊的境外收入也要報稅
,所以現在看了許多報稅的資料想趕快報稅。以下是我的情況以及填寫表單的概況,如果
各位有看到錯誤的地方麻煩跟我糾正了。
目前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身分是單身,且父母還在工作沒有扶養人。
在外商工作(非美商),去年所得約略高於10000美元。
資產的部分,總共只有薪水+有一些股票的買賣以及股利,在外租屋沒有房子,去年也有
開戶,有填W9表單。
我今年報稅會使用的表格有以下:
Form 1040(美國籍)
Form 2555(海外收入)
Schedule 1(這邊我不太懂,2555跟這個很像,但我看到隔壁版有人說這個是列出2555的
海外收入免除額,以負數表示,我可能有填錯)
Schedule B(利息、股利)
另外我還看到2個很重要的表格:
FinCEN Form 114 (FBAR):海外帳戶任意時間合計超過1萬美元就要報,只能在網路上填
(BSA E-filing system),想說先報完稅再報FBAR。
Form 8938(FATCA):單身住在美國境外年底資產超過20萬美元才需要填寫,原本是跟1040
一起報但我資產還不足所以還不用填寫。
以下是我的填寫方式,基本上沒有講到的地方都是0,假設我的薪水收入為10000美元,
股利為500美元,工作天數半年。沒有定存。
Form 2555:
PartIV & PartV:
將10000填入欄19,所以欄24、26、27都=10000,欄26即為2019 foreign earned income
。
我租屋應該算是housing exclusion,如果沒有要報直接跳到PartVII。
PartVII:
半年的話欄39可以當作0.5,所以欄40=105900*0.5=52950。
欄41=欄27-欄36(=0)=10000。
欄42填寫欄40跟欄41比較小的,所以=10000
PartVIII
欄43=欄36+欄42=10000
欄44我就比較不懂了,但如果等於0的話,
欄45=欄43-欄44=10000,同時也填寫到Schedule 1的欄8並標註來自Form2555。
Schedule 1
我只填PartI的欄8跟欄9,都=10000,欄9的值也填寫到1040的欄7a。
Schedule B:
PartI(Interest)
因為我沒定存所以沒有填這一部份。
PartII(Ordinary Dividends)
我有買股票,這邊我是填寫股票的名字(在List name of payer欄)以及所得(Amount那一
欄),然後欄6就是填寫股利總額500美元,並且也填寫到1040的欄3b。
Form 1040:
在欄7b的total income之中,只有包含了欄3b(來自Schedule B的欄6)以及欄7a(來自
Schedule 1的欄9),所以欄7b=10000+500=10500。
欄8b=欄7b-欄8a(=0)=10500。
欄11b=欄8b-欄11a(=0)=10500
目前Form 1040填到這邊,後面就不太會填了,因為看起來欄12~欄19都是我沒有用到的表
單。
之後的幾格,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Refund:這邊我應該沒有要退稅,所以不用填。
Amount You Owe:欄23是要繳的稅(目前不知道要填多少),24是罰款(這個應該填0)。
Third Party Designee:這邊我自己報稅,直接勾選”No”。
我感覺我可能哪邊有點弄錯,要不然這樣1040只填完欄11b的Taxable income好像怪怪的
。
另外我還有幾個問題:
1.2555 PartI的欄1跟欄9是一樣的?那欄9所說的date established又是?
2.因為我是定居台灣,所以填寫2555的 PartII而非PartIII,但欄10提到的” Date
bona fide residence began… and ended…”又是如何呢?是要填寫我小時候回台灣的時
間嗎?這樣ended又是甚麼意思呢?
3.欄15a是我要把工作合約附錄上去嗎?還是要提出甚麼證明?
4.PartIV欄23是要填我的股息嗎?(但我覺得不是因為在ScheduleB以及1040都有填過了)
5.Schedule B的PartI:如果我的帳戶只是用來存錢的,那些存錢一定時間後得到的利息是
要算在這個部份嗎?還是不用填寫?因為這個利息可能個位數美金而已。
6.我好像有看到海外收入除了薪水(勞動所得)可以減免一個數字(今年是105900美元?)但
股利這種收入報稅之後還是要繳稅嗎?
7.將1040、2555、Schedule1、ScheduleB填完後,就直接印出來(1040簽名)寄到Austin的
那個地址吧?還有我要怎麼知道有沒有報稅成功呢?
我今年第一次報稅,問題有點多,還請大家如果知道作法或者是我的錯誤可以不吝告知並
且指正。麻煩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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