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撫養權及嫁妝拿回 - 社會議題
By Elma
at 2012-05-30T00:00
at 2012-05-3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結婚5.6年,最近想離婚...
育有1男1女,想要女兒的撫養權...
但保有雙方探視權...
另結婚時嫁妝給婆婆收著...
我要如何拿回來?
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
育有1男1女,想要女兒的撫養權...
但保有雙方探視權...
另結婚時嫁妝給婆婆收著...
我要如何拿回來?
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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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Emma
at 2012-06-03T01:14
at 2012-06-03T01:14
民法裁判子女監護權定義
相關法規-民法監護權
法院在判決監護權時,是依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則來判決的,女方並不會一定比男方吃虧。法院在審判的時候還會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其訪視內容要注意的部分大概有下面10個部分: 1.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2.子女的人格發展之需要。 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父母保護教養孩子之意願及態度。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 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例:子女和舅舅、 阿姨或叔父) 6.父母是否有不為社會所容許的虐待、性行為、遺棄、酗酒、是非道德、價值觀等狀況出現。 7.父母能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 8.當監護人無法充分的實施監護時,第三人協助的可能性有多大(例:娘家、其他家人的協助) 9.兄弟姊妹盡量置於同一監護人之下。 10.子女的意願願望。除上述條件以外,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五條也有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如果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的話(例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禁止另一方與子女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法院會針對提出的狀況、證據及訪視報告的內容來重新酌定監護權。 其實監護權酌定的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最佳利益,整體上夫妻其中一方在子女到成年這段時間內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包括物質與精神層面,法官就會將監護權判給整體條件對子女較有利的的那一方,所以說,每個人都有平等爭取監護權的權利,婦女不必因為擔心爭取不到監護權而放棄離婚繼續在惡劣婚姻中忍耐。 所以不管你的經濟條件多好.也不管你經濟條件多差.都是有平等機會爭取監護權.但是在以往案例中妳朋友還是有許多優勢的.1.例如你朋友娘家父母親是否支持這各就很重要.2.三歲以下孩童跟母親機率較高.因孩童幼兒教育比較需要母愛.3.先生有語言暴力現象.如取證得宜會有加分作用.4.先生經常在外根本很少在家.對於小孩親子教育根本無法盡責..等等 (二)爭取教養費與贍養費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夫妻之一方,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活者,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生活陷於困難:一 夫妻之一方於離婚後,因照顧共同生活之未成年子女,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二 夫妻之一方,因年老、疾病、傷殘或精神耗弱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三 夫妻之一方因結婚、育兒或從事家務勞動而中斷工作,致不能期待其於離婚時立即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之一 依前條規定負擔贍養義務者,得依其財產收入、營業收益情況及其他扶養義務之負擔支付贍養費。 第一千零五十七之二 有左列情形之一,足認對於贍養義務人顯不公平者,不發生贍養費請求權:一 結婚期間在一年以下者。二 贍養權利人對於他方或其直系親屬犯罪而受徒刑之宣告者。三 贍養權利人因自己輕率而造成困難者。四 其他重大之事由。 第一千零五十七之三 贍養費支付之數額,依婚姻關係存續中之生活程度定之。法院應審酌左列各款情形,決定贍養費之數額:一 雙方之財產、年齡、身體及健康狀況。二 雙方之社會地位與生活水準。三 贍養義務人應負扶養義務之人數。四 造成婚姻破裂之責任因素。五 結婚之久暫及對家庭之貢獻。六 其他影響贍養費支付之重大事由。贍養費義務人應一次支付贍養費,但法院得依贍養義務人之聲請命其領擔保定期給付之. 一般離婚也不是都可以要求贍養費的,除非另一方有過失,判決離婚,可以要求有過失的一方付給無過失的一方贍養費,再不然協議離婚的話,除非一方很有錢,同意給贍養費,否則也不見得離婚都可以要到贍養費的.給不給贍養費跟小孩監護權無關.還有就算你要到贍養費也別太高興,因為台灣的法律,贍養費屬於所得,是要課所得稅的。
民法規定向法院訴請離婚十點要件
1.重婚者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此條修正後,適用於男女 / 男男 / 女女之間 )
3.夫妻之ㄧ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夫妻之ㄧ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之ㄧ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夫妻之ㄧ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惡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 因故意犯罪的意圖,推測日後極有可能再犯,於此保障他方配偶得訴請離婚
如不了解相關貲訊與法規
歡迎寫信來諮詢
祝您
工作順心平安
By Olga
at 2012-05-30T09:15
at 2012-05-30T09:15
By Quanna
at 2012-06-03T08:09
at 2012-06-03T08:09
你與你先生是打算協議離婚嗎
若是雙方協議好離婚的話
同意男孩歸男方、女孩歸女方所扶養
且保有雙方探視權
這只要詳細寫在離婚協議書上面就好
金錢部分一樣由你與先生討論好
看是要怎樣分
若是無法溝通好
只能走訴請離婚這方法
若您有任何需要都可以與我聯絡
我們有專業的法律顧問可以提供您免費的諮詢服務唷
By Yedda
at 2012-05-31T08:47
at 2012-05-31T08:47
若兩願離婚只需兩方協議好就可去戶政事務所辦離婚
跟婆婆說妳們要離婚了
請他還給妳
這是妳的東西 不用不好意思拿回來
不然你婆婆會有侵占的罪名喔!!
至於離婚協議書上要清清楚楚的寫老大什麼名字監護權歸誰
老二什麼名字監護權歸誰
雙方保有探視權 時間也最好寫上會比較好
避免以後有些爭議
加油!!
有問題歡迎寫信給我囉!!
By Edith
at 2012-06-01T22:40
at 2012-06-01T22:40
[email protected]
免付費電話 0800555355
By Yuri
at 2012-06-03T10:45
at 2012-06-03T10:45
By Freda
at 2012-05-30T20:37
at 2012-05-30T20:37
這時就需要蒐集對你自己有利的證據 讓法官判決
這時你所想要的監護權 嫁妝 甚至贍養費 教養費
生活費等等 以往我們處理的案件獲判80 100的大有人在
到我的部落格找的到我 若有任何問題 疑惑 歡迎你隨時來電詢問
By Brianna
at 2012-05-31T12:45
at 2012-05-31T12:45
法律問題要問律師比較好吧
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
可以去試試看
再決定怎麼處理會比較有個譜
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
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By Isla
at 2012-05-31T14:40
at 2012-05-31T14:40
前言:
所謂協議書 任何事項都須雙方同意
包括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由誰任之
而扶養權(扶養費)的支付方式為何
及財產分配或嫁妝金飾如何取回 都是協商而定的。
一.如預先寫好 而他方不同意 也是空談
協議書沒有一定的格式 每個人的情形不同
重點是...凡經確定的事項 才以文字立於協議書
且雙方都須遵守此協議。
二.當協議不成時 才會以訴訟的方式
聲請由法院裁判。
結論:
版主也可搜尋「離婚協議書範本」參考
以上說明 如有不解之處 請再提問 謝謝。
圖片參考:http://img822.imageshack.us/img822/8009/927d35e9d2...
By Jessica
at 2012-06-01T19:55
at 2012-06-01T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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