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籌碼條件 - 家暴
By Madame
at 2011-03-14T00:00
at 2011-03-1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之前(8年前)老公外遇我個人當場抓到他與小三在車中熱吻擁抱'事後寫下切結悔過書'若再抓到能向法官訴求離婚嗎?到時我有哪些的優先條件籌碼可爭取?
我要如何再次的蒐集哪些證據才可訴求?除了抓姦在床之外'還有哪些的證據就可申請法院判決離婚?
請求各知識份子告訴我'我對老公已心灰意冷絕望了'他徹底粉碎了我對婚姻的期望與對他的誠信'他真的太過份也太離譜了'我決定要與他離婚'小孩監護權我不要'我可還有其他的權益要求?
拜託各位大人教教我'一直以來我努力辛苦維持保護家庭與小孩23年'他卻從未將薪水交給我'只繳水電費'電話費'其他家庭支出開 銷都是我的薪資所得花用'三不五時才給我500或1000元'要不伸手跟他要'他就惡言相向吼叫說:妳不是有錢嗎?怎麼跟我要錢?我真的累了'也不要這個婚姻了'他對待我就像是個雞肋骨一般'也像似不必花錢的傭人'他從未使過好臉色給我'每次都是惡言相向罵三字經'也曾經狠毒的打過我但沒有驗傷也未申請家暴'我已忍無可忍受夠了'之前我一再忍讓是因為當時小孩年幼'現兒子18歲女兒16歲'能夠自理一切事務'我不必耽心或有所掛慮'他常常出軌甚至嫌棄我的穿著打伴說:我穿的像個乞丐'有時甚至會在眾人或朋友面前數落我羞辱我'我好痛心'我辛苦工作賺錢省吃簡用還不是為了這個家'當年我還是化妝品櫃台小姐時也是美麗漂亮'如今他竟如此嫌棄我的穿著打伴'真是傷透我的心~~~~~
( 這是好友拜託我請教大家'我是照她的話寫下'各位幫助她~~~~
因為她不會玩電腦~~~~)
我要如何再次的蒐集哪些證據才可訴求?除了抓姦在床之外'還有哪些的證據就可申請法院判決離婚?
請求各知識份子告訴我'我對老公已心灰意冷絕望了'他徹底粉碎了我對婚姻的期望與對他的誠信'他真的太過份也太離譜了'我決定要與他離婚'小孩監護權我不要'我可還有其他的權益要求?
拜託各位大人教教我'一直以來我努力辛苦維持保護家庭與小孩23年'他卻從未將薪水交給我'只繳水電費'電話費'其他家庭支出開 銷都是我的薪資所得花用'三不五時才給我500或1000元'要不伸手跟他要'他就惡言相向吼叫說:妳不是有錢嗎?怎麼跟我要錢?我真的累了'也不要這個婚姻了'他對待我就像是個雞肋骨一般'也像似不必花錢的傭人'他從未使過好臉色給我'每次都是惡言相向罵三字經'也曾經狠毒的打過我但沒有驗傷也未申請家暴'我已忍無可忍受夠了'之前我一再忍讓是因為當時小孩年幼'現兒子18歲女兒16歲'能夠自理一切事務'我不必耽心或有所掛慮'他常常出軌甚至嫌棄我的穿著打伴說:我穿的像個乞丐'有時甚至會在眾人或朋友面前數落我羞辱我'我好痛心'我辛苦工作賺錢省吃簡用還不是為了這個家'當年我還是化妝品櫃台小姐時也是美麗漂亮'如今他竟如此嫌棄我的穿著打伴'真是傷透我的心~~~~~
( 這是好友拜託我請教大家'我是照她的話寫下'各位幫助她~~~~
因為她不會玩電腦~~~~)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By William
at 2011-03-17T19:23
at 2011-03-17T19:23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也就是說若無上述十款法定的離婚事由
可由第二項或其他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這裡指的重大事由是離婚破綻主義
也就是此婚姻已無維持下去的必要性
在訴請離婚的官司中須一併請求法官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離婚第一庭也就是家事法庭ㄧ定是調解庭
調解庭並沒有次數限制
但只要有一方不願調解 ,即進入審理程序
(此時可表明不願和解)
審理第二庭開庭若對方還是沒有到庭
可聲請ㄧ造辯論請求判決
家暴紀錄當然是訴請離婚當中非常好的證據之一
但如果不是常態性的家暴
只是單一偶發事件
恐怕很難成為主因
但若已經是常態
絕對要申請家暴令
且可用第三款直接訴請離婚
證據部分
首先要做蒐證的動作
不論是錄音或錄影皆可
證明你父親對母親精神虐待
且你已經有陳述能力
亦可出庭作證人
判決離婚後
女方可要求贍養費
依民法第1057 條規定
「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 贍養費。」
此規定請求贍養費之要件為:
1、判決離婚:
若是協議離婚,有關贍養費應在離婚協議時提出,若離婚協議未提出,事後即不能依此規定請求給付贍養費。
2、無過失之一方可提出:
須是判決離婚,對於造成離婚原因無過失之一方才有權利提出。
3、須生活陷於困難:
須在生活陷於困難之情形時,才可提出。
若干年前的切結書
並無刑法上之通姦罪
且以宥恕
但可依所有之證據並附此切結書佐證
婚姻締結之目的已蕩然無存
請求法院給予適當之判決
希望能幫得上你^^如有需要歡迎至部落格研究討論
Related Posts
婦幼專線:113
By Elizabeth
at 2011-03-13T00:00
at 2011-03-13T00:00
就是我阿公
他會無緣無故打人
7點就要上床睡覺,隔天根本不用上課
我看電視,跟朋友聊天,他說不行,看電視?
他�� ...
先生說我非處女結婚後不久終於發生家暴…
By Charlotte
at 2011-03-12T00:00
at 2011-03-12T00:00
結婚後不久終於發生家暴…
就是用酒瓶狂插陰道…
還一直說這樣的性生活還多采多姿嗎?
請幫忙家暴與房產的問題??
By Oscar
at 2011-03-11T00:00
at 2011-03-11T00:00
請想問一些有關法律與人身的問題??請各位知識+ 達人們幫忙 謝謝!!
家裡的父親與2位弟弟們為了房子買賣的問題,有很 ...
我真的想要離婚離開他.....我已經受不了這樣的生活
By Genevieve
at 2011-03-09T00:00
at 2011-03-09T00:00
天啊~~~這種電視在演的不孝女.居然..在我家
By Daph Bay
at 2011-03-09T00:00
at 2011-03-09T00:00
但.....我有時又很樂觀!!! 樂觀ㄉ夠天真啊~~
有時想想~~挺蠢ㄉ...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