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科剝奪僑生人權,請大家幫幫胡清發同學 - 馬來西亞
By Emily
at 2007-11-17T00:38
at 2007-11-17T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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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loverr (︴爆爆〞愛愛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雲科剝奪僑生人權,請大家幫幫胡清發同學
時間: Fri Nov 16 01:36:10 2007
以下文章有點長,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
精神上支持我們並且為我們打氣,我們都會很開心,
因為我們在替我們的同學盡一份心力也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以下文章出自於雲林科技大學 視傳系二年A班 張閔涵,二年級系學會會長。
懇求您給我們一個幫助。
請幫幫胡清發同學。
---------------------------------------------------------------------------------------------
2003年,胡清發同學選擇離鄉背井,從馬來西亞來到台灣這片陌生的土地讀書。
當時他經由安排,以僑生的身分申請進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與其他僑生一同上課。
數月後,僑生們接受與一般高中生同等的基本學力測驗,
他為了進一步鑽研高中所學的課程,在學測中考取了中正大學-化學工程系。
展開了在台灣的大學生活。
胡清發同學在中正大學期間,漸漸體會到化工並非他所擅長。
但基於家人期許。學費問題和一切重來所浪費的時間難以計量....
等種種考量所堆砌起的高牆,
猶豫了將近兩年的時間,遲遲不知如何做決定。在現實與自我實現之間拉扯。
2005年,終於下定決心,期待自己轉換跑道,
能夠在自己興趣的設計領域中開創另外一片天空,
不顧家人反對,在三年級下學期選擇轉學,進入雲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當時胡清發同學居住於台北,收到由雲科國際事務處所寄送的資料,
對於資料寫到關於「外籍生申請入學」的內容感到疑惑,
屢次電話詢問,並請同是雲科的馬來西亞同學-張瑋康同學幫忙與國際事務組做細節確認
。
等到一切資料備妥,並得到國際事務組的口頭確認無誤之後,不疑有他,
於是填寫了申請外籍生入學的資料。
開始了第二段大學生活。
2006年,胡清發同學終於進入設計領域,在老師與同學眼中一直是個很努力的學生。
在學校的各大活動中也認真演出,獲得高度的評價。
本以為這樣美好將來可以繼續維持,沒想到校方的疏失卻在這一刻開始蔓延。
胡清發同學在一年級結束的暑假,被校方通知這件令人錯愕的消息。
由於起初來台灣讀書使用的僑生身分,與校方疏失下申請的外籍生身分竟造成雙重身分,
根據校方所述,以教育部規定的法則已經構成一種犯法。大好前程就在這麼一瞬間被扼殺
。
然而學校初步採取的手段卻是告訴視傳系系主任與學生自行與教育部陳情,
並不得宣揚事實為學校行政之疏失。
現在卻換得一句教育部的勒令退學,在台灣已無任何身分證明的胡清發同學,
只能當作碰一鼻子灰被遣返回馬來西亞?
事後便與胡清發同學協議,
校方已經為他安排回馬來西亞後可直接進入新紀元設計學院就讀當作是補償。
我們無法茍同這樣的做法,沒有人可以逼迫我們的同學承受這樣不平等的對待。
我們無法接受學校行政人員為了自己,屢次造成疏失卻養成沒有能力承擔疏失的陋習。
美其名是安排回到馬來西亞可以轉換環境讀書當作補償,
將事實血淋淋的揭開,卻只是一群想推卸責任,息事寧人的醜陋面容。
校方所謂的「輔導轉學」,不過就是變相的「退學」罷了。
事後我們得知,像胡清發同學這樣的個案並非第一次發生。
早在幾年前,台灣就陸陸續續有這樣的問題發生。
既然這並非第一次發生,那為何從來都沒有人為此而發聲?
我們無法了解為何教育部多年以來,處理了諸多類似個案,卻也未曾有人發現此弊端?
我們不禁開始質疑,教育部是否有認真正視過這些外籍學生?
或只是依循法律盲目的執行處分?
如果教育部成立的的意義,只是將教育產品化的推動,
架構在法律之下卻不懂得對我們付出真正的關懷,
那教育真正要傳達的意義是否已蕩然無存?
拜託請各位將心比心,幫助胡清發同學。
我們的出發點很單純,就是想為胡清發同學爭取留在台灣的機會,
並遏止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
請幫幫胡清發同學,我們需要大家的力量,才有可能讓社會正視這個問題,
拜託請幫助我們連署。
雲林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二年級全體
---
謝謝大家耐心的看完,
Kenny(胡清發) 是一個很好的朋友也是同學,
不管做什麼事情都很認真,
在學習上更是我們良好的典範,
我跟他很要好,我們都希望他能夠繼續留在台灣,
怎麼可以因為學校的疏忽,還有學校的不敢承擔責任而將他遣返回國,
這樣真的對他太不公平了!!!
請為我們打氣加油,因為Kenny是我們雲科視傳系二年級的一份子!!
我們都不想失去這個好朋友好同學。
由於目前接到的消息是校方在10月31日開會,
希望Kenny在一個月內自己辦理退學手續,
所以我們必須加緊腳步,
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們查一下該怎麼辦,我們也會繼續努力的。
再次謝謝。
--
作者: loverr (︴爆爆〞愛愛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雲科剝奪僑生人權,請大家幫幫胡清發同學
時間: Fri Nov 16 01:36:10 2007
以下文章有點長,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
精神上支持我們並且為我們打氣,我們都會很開心,
因為我們在替我們的同學盡一份心力也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以下文章出自於雲林科技大學 視傳系二年A班 張閔涵,二年級系學會會長。
懇求您給我們一個幫助。
請幫幫胡清發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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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胡清發同學選擇離鄉背井,從馬來西亞來到台灣這片陌生的土地讀書。
當時他經由安排,以僑生的身分申請進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與其他僑生一同上課。
數月後,僑生們接受與一般高中生同等的基本學力測驗,
他為了進一步鑽研高中所學的課程,在學測中考取了中正大學-化學工程系。
展開了在台灣的大學生活。
胡清發同學在中正大學期間,漸漸體會到化工並非他所擅長。
但基於家人期許。學費問題和一切重來所浪費的時間難以計量....
等種種考量所堆砌起的高牆,
猶豫了將近兩年的時間,遲遲不知如何做決定。在現實與自我實現之間拉扯。
2005年,終於下定決心,期待自己轉換跑道,
能夠在自己興趣的設計領域中開創另外一片天空,
不顧家人反對,在三年級下學期選擇轉學,進入雲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
當時胡清發同學居住於台北,收到由雲科國際事務處所寄送的資料,
對於資料寫到關於「外籍生申請入學」的內容感到疑惑,
屢次電話詢問,並請同是雲科的馬來西亞同學-張瑋康同學幫忙與國際事務組做細節確認
。
等到一切資料備妥,並得到國際事務組的口頭確認無誤之後,不疑有他,
於是填寫了申請外籍生入學的資料。
開始了第二段大學生活。
2006年,胡清發同學終於進入設計領域,在老師與同學眼中一直是個很努力的學生。
在學校的各大活動中也認真演出,獲得高度的評價。
本以為這樣美好將來可以繼續維持,沒想到校方的疏失卻在這一刻開始蔓延。
胡清發同學在一年級結束的暑假,被校方通知這件令人錯愕的消息。
由於起初來台灣讀書使用的僑生身分,與校方疏失下申請的外籍生身分竟造成雙重身分,
根據校方所述,以教育部規定的法則已經構成一種犯法。大好前程就在這麼一瞬間被扼殺
。
然而學校初步採取的手段卻是告訴視傳系系主任與學生自行與教育部陳情,
並不得宣揚事實為學校行政之疏失。
現在卻換得一句教育部的勒令退學,在台灣已無任何身分證明的胡清發同學,
只能當作碰一鼻子灰被遣返回馬來西亞?
事後便與胡清發同學協議,
校方已經為他安排回馬來西亞後可直接進入新紀元設計學院就讀當作是補償。
我們無法茍同這樣的做法,沒有人可以逼迫我們的同學承受這樣不平等的對待。
我們無法接受學校行政人員為了自己,屢次造成疏失卻養成沒有能力承擔疏失的陋習。
美其名是安排回到馬來西亞可以轉換環境讀書當作補償,
將事實血淋淋的揭開,卻只是一群想推卸責任,息事寧人的醜陋面容。
校方所謂的「輔導轉學」,不過就是變相的「退學」罷了。
事後我們得知,像胡清發同學這樣的個案並非第一次發生。
早在幾年前,台灣就陸陸續續有這樣的問題發生。
既然這並非第一次發生,那為何從來都沒有人為此而發聲?
我們無法了解為何教育部多年以來,處理了諸多類似個案,卻也未曾有人發現此弊端?
我們不禁開始質疑,教育部是否有認真正視過這些外籍學生?
或只是依循法律盲目的執行處分?
如果教育部成立的的意義,只是將教育產品化的推動,
架構在法律之下卻不懂得對我們付出真正的關懷,
那教育真正要傳達的意義是否已蕩然無存?
拜託請各位將心比心,幫助胡清發同學。
我們的出發點很單純,就是想為胡清發同學爭取留在台灣的機會,
並遏止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
請幫幫胡清發同學,我們需要大家的力量,才有可能讓社會正視這個問題,
拜託請幫助我們連署。
雲林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二年級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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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耐心的看完,
Kenny(胡清發) 是一個很好的朋友也是同學,
不管做什麼事情都很認真,
在學習上更是我們良好的典範,
我跟他很要好,我們都希望他能夠繼續留在台灣,
怎麼可以因為學校的疏忽,還有學校的不敢承擔責任而將他遣返回國,
這樣真的對他太不公平了!!!
請為我們打氣加油,因為Kenny是我們雲科視傳系二年級的一份子!!
我們都不想失去這個好朋友好同學。
由於目前接到的消息是校方在10月31日開會,
希望Kenny在一個月內自己辦理退學手續,
所以我們必須加緊腳步,
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幫我們查一下該怎麼辦,我們也會繼續努力的。
再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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