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監護人是否可向生父追朔扶養費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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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at 2008-10-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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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想請教各位
不好意思一次請教那麼多問題~"~
但實在是困擾我們已久,希望可以一次解決
麻煩各位幫忙!!
事件:
有位小朋友為非婚生子女,今年4歲,現在是他的外公外婆在照顧。
小朋友的生父(也就是我的哥哥)在生母剛懷孕時就入監服刑了,生父不知道小朋友是否有生下來,這段期間生母都沒有跟生父與其家人聯絡過,直到去年生母第一次打電話告知我小朋友(3歲時)有生下來,再來就是今年7月份才開始有在聯絡互動(生父的家人第一次看到小朋友),不過至今尚未驗過DNA。
生父的家人在得知有這位小朋友後,就很積極的想照顧(生父願意認領),可是小朋友的外公不想讓我們接回去,總是說要等我哥哥出獄時再來討論,小朋友的外公覺得他們這些年來照顧的很辛苦,總是要收些費用,我媽媽也覺得可以理解,打算支付20萬補償金,接下來小朋友的教養費都由我們支出,可是,小朋友的外公覺得這段期間他所花費的有1~2百萬,我們至少要給他1百萬,他才願意讓小朋友入我家戶口,1百萬對我家來說,真的是獅子大開口,我們付不出來,也不想付那麼多,小朋友是人不是物。
真的很煩惱,再過幾年小朋友也要讀小學了,深怕因為戶籍的問題而無法來我們這個地區就讀。
小朋友雖然4歲了,可是他的學習程度明顯與其他同年齡小朋友有落差,我們想讓他就讀較好的私立幼稚園,一開始小朋友的外公有同意,後來反反覆覆的,最後又說不同意,他們想要讓小朋友讀他們那地區的國小附屬幼稚園,且後續的教養費與生活費要全由我們支出,小朋友住他那,我們也不能常去找小朋友,好像我們是無名無實的,只是提款機。
小朋友的生母當初在剛生下小朋友沒多久後(大約1~2個月),也入監服刑了,直到去年才出獄跟我們聯絡有小朋友的,今年年底又要入監服刑2~3年(我哥哥也要差不多再2~3年才會出獄),其實跟小朋友沒什麼感情,小朋友反而跟相處才三個月的我們感情好。
小朋友現在是由他的外公、外婆照顧,可是還要再另外照顧兩位他們的內孫(小一、小二),收入來源只有小朋友的外公與生母,將來生母服刑後,收入來源只剩他外公一人,要靠他外公打零工支撐他們兩老還有3位小朋友,我想是不足的,深怕會影響小朋友的生活品質與學習品質。
小朋友的生母之前有一段婚姻,據生母說是有名無實的(對方在跟生母結婚沒多久後入監服刑了,在入監服刑期間,後來生母也入監服刑,等於說他們都沒住在一起),生母後來又說那段婚姻是無效的,我是不知道他說無效的原因,可是他有公證結婚(我不知道有無證人),沒入對方戶口,沒公開請客,也沒同居過,也沒在聯絡,而小朋友就是在這段婚姻還存續(?)時有的,也就是說我哥哥有可能是外遇的對象。
問題:
一、如標題,生母或其家人是否可向生父或生父的家人追索從出生到現在的扶養費(小朋友是在我們不知情下生出);如果可以的話,是如何計算過去的扶養費,是隨對方喊嗎?他們需要透過法律訴訟向我們追索嗎?
二、生父想認養的話,需要透過法律訴訟證明是自己的嗎?
三、如事件中所述,生父還在服刑,如生父的家人想要現在就接回來養(不是要爭奪小孩,而是共同教育小孩,大家都可以照顧陪伴),只是希望監護權在我們,那麼我們需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嗎?小朋友的生母即將入監服刑,只剩他的外公與外婆可以照顧他,且須同時照顧另兩位小朋友,那麼我們可以以什麼樣的立場,採取什麼動作來爭取扶養小朋友的權利?
四、萬一對方告我們都未盡扶養義務,我們可以如何保護自己呢(在1.不知道有小朋友的存在 2.小朋友的外公拒絕讓我們接回來教養的立場下)?我們現在需要保留一些對小朋友支出的單據嗎?
五、如果生母的那段婚姻到現在仍有效,那麼我哥哥該如何自保呢?認領小朋友,驗DNA,小朋友會不會成為我哥哥通姦的罪證呢?生母如果願意與對方離婚,他是否還可以因對方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訴請離婚呢(對方已知道他懷有我哥哥的小孩)?
六、假設我媽媽支付20萬與他們換取監護權,或是入我家戶籍,那麼我們可以以契約約定"監護權"嗎?又小朋友的生母可否事後翻臉隨時奪走小孩的監護權?
Update:
謝謝大家這麼用心地回答我的問題
每個人的回答都很不錯耶~"~
讓我驚覺,原來現在首要解決的應該是小朋友的身分
再來討論後續問題
(時間真的有些緊迫,否認親子關係之訴辦理的截止日期只到98/5/25)
可是,又多了些問題
關於小朋友是婚生子女,或是非婚生子女的問題
有興趣的好心人可以來這裡幫我解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Update 2:
如果有我思考不周的地方
煩請各位提示我,告知我
我們想與小朋友在法律上是名正言順的血緣關係

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08-10-08T20:29
@@問題真的超複雜...
※是認領 不是認養 也不是領養
非婚生子女是讓生父認領!
民法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基本上 版大應該去找孩子生母
1.確認她的婚姻關係
2.確認孩子血緣
生母在之前就有公證結婚過 孩子都四歲了 
那當初她公證結婚的時間上 必定是在今年5月23日的登記婚還未實施之前
所以是採用儀式婚!
她的婚姻是有效的!
(儀式婚 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 婚姻就生效;
就算雙方沒有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依然都有效;
她的情況可能很麻煩 因為她並非很單純的單身)
再者 這是她婚姻的狀況 因為牽涉到孩子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
再者 照這樣看 這位生母的私生活...
不禁想問一句:她自己搞得清楚孩子生父是誰嗎?
你們確定孩子確為令兄所出嗎?
(不是的話 你們這一方應該也不會想把孩子抱回家了吧?)
(這種問題 還是及早弄清楚 對大家比較公平 談後續的問題比較有意義)
假設孩子確實是令兄血緣 而且也是非婚生子女
生母那邊願同意生父認領、也願意讓孩子回你們這邊的話
令兄及生母 就要到孩子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 辦理『認領』手續
(生父要認領自己的非婚生子女 是要生母同意下 去戶政辦認領手續
上法院的 是當生母要生父認、但生父不願認的時候 強制生父認領)
認領要寫認領同意書(表格在戶政事務所就有) 
認領之後 法律上孩就有爸爸了 
因此孩子的姓氏也可以從父姓 可順便變更為父姓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 是由父母約定的(不是什麼契約)
(非婚生子女 若未被生父認領 監護權就是全由生母行使
認領後 生父享有一半親權
所以若認領後 雙方不特別約定子女監護權的話 那就是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
但若雙方沒有共同生活的話 共同監護很不方便
因此也可以另**定給父或母之一方 單方監護就可以了 這樣比較方便
當然也可同時幫孩子遷戶籍 有監護權一方 就可以任意幫孩子遷戶籍)
***過去女方家人扶養孩子的費用部份
現在講求男女平等 
連子女姓氏都是由父母約定 不再像過去父權至上 強制要從父姓了
身為孩子的父母親 不論有無婚姻 雙方對未成年子女 皆需盡扶養義務至孩子成年為止
孩子生母入監 等於是生母的父親 也就是孩子外公 代替生母對孩子盡扶養義務
對方並非”代替”你們男方在養小孩 他們本身也是孩子的母親及外公啊
就算孩子被生父認領 改從父姓 或孩子戶籍遷過來
孩子一樣是他們的子女及孫子 一輩子不會變啊
現在拿孩子來談價錢 或當你們是提款機...感覺怪怪的
(我同意樓上看法
對方外公一個月是收入多少?他敢講在這四年來在孩子身上花了一兩百萬?
以兩百萬來講 四年是48個月 平均一個月要花四萬多?
一個四歲大的孩子一個月要花四萬多?是花在哪裡?
對方是有另外花錢請全天二十四小時的保母照顧這小孩嗎?
那保母錢一個月就要兩萬以上
尿布一包最貴的幾百 奶粉也一樣 這都算得出來...
坦白說 我個人甚至會強烈懷疑:對方有沒有幫小孩辦健保啊?
嬰兒出生的寶寶手冊 裡面有預防注設的黃卡
應該瞭解一下 對方有按時帶小孩去接種疫苗嗎??
要是連健保都沒有 還要說在孩子身上花了多少多少...這...
這個再談吧 
總之先把孩子身分弄清楚 確定是非婚生子女可以認領時 再談錢的事吧)
第 1069 條
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但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
受影響。
所以 就算你們是在孩子四歲大才認領 但這權益是回溯到四年前
對方是有權向你們要孩子扶養費 
但金額要再商議 當然不是任對方獅子大開口
我個人是覺得 至少要:
1.確定孩子是令兄親生的
2.確定孩子是非婚生子女 可以直接認領了 再談都不遲...
**既然牽涉到錢 孩子血緣真的要弄清楚 才有交代
萬一非付不可 付起來也比較甘願
不要到最後發現一切都是誤會 那傷害就大了 對很多人都一樣
**孩子監護權部份 牽涉到認領 
到底生母的前段婚姻結束與否?
若孩子被登記成别人的婚生子女 就算令兄是孩子生父 也無法認領
就必須由孩子生母或她配偶提否認親子之訴 否認孩子跟她的配偶有親子關係
讓孩子變成非婚生子女 再由令兄認領!
所以還是要確定孩子身分到底是別人的婚生子女 或是非婚生子女?
※若孩子是別人的婚生子女 麻煩就大了 
變成是生母婚外情生子 
不但孩子身分要大費周章改回來 令兄可能也有麻煩@@!!
2008-10-05 13:29:47 補充:
臺灣的離婚也是登記制 
之前的儀式制 從公證結婚儀式一完成之後 結婚就開始有法律效力了
只要沒有去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登記 就是雙方的婚姻關係尚存續
跟他人有婚姻關係之下 還與第三人懷胎生子?這很明顯有通姦事實了 孩子就是最佳證據!
也不必找徵信社抓姦了
這真的很麻煩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08-10-07T01:44
推薦你一個不錯的G片網站!!
(我自己本身有買過,客服也不錯~不像一堆網站問了也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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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t.gboy106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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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回答應該還不錯嘛。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08-10-04T11:21
1.婚姻是有效的
2.所以小孩是婚生子
3.所以沒有認領的問題
4.也不會有驗DNA的問題
5.因為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
5.所以要先確認婚姻關係之存在
6.婚姻關係確認後再來處理其他的事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08-10-06T14:18
一.我個人認為,你們不要付任何金錢給對方,因為,生母的婚姻即然是公證結婚,當時是儀式婚,公證結婚是在法院辦理的,當然生效,所以孩子的法律上父親名字是那一位先生,而不是你兄長.你請對方申請一份孩子的戶籍謄本來看便可以確定,這與孩子是誰的種沒有關係,只是因為孩子是在生母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懷孕所生,推定為婚生子女,因此,即使對方家長要把孩子給你們,付了錢,最後也是白忙一場.
二.要請對方把小孩的戶籍謄本給你們看,確定孩子的父親名字是別人,而不是空白,那麼,趕快去找律師,現在的民法修正為孩子的父母均可提出非婚生子女之訴,但是要在知悉該子女非親生之日起一定期間內提出(好像是二年)(或孩子成年或知悉後二年內),否則,為了保護孩子的權益,是無法否認為非婚生.所以,孩子的母親是可以提出非婚生之訴的.
三.如果孩子在法律上是別人的,你們付了錢,又如何,對方以後還可以再向你們要筆龐大的金額,然後又告訴你們,因為時效已過,他也沒辦法辦理非婚生否認之訴.甚至,控告你們在他入獄期間,對他的孩子進行騷擾...等.
四.基本上我認為,這件事要先解決孩子在法律上的問題,先談好了或判決確定,才有付款這件事,而且DNA也還沒驗,一切都不太確定.並不是你們和孩子的外公間有爭議,你們和孩子的法律上父親也有未解決的棘手問題,下次去面會的時候,先取得你兄長的頭髮,再取得子孩子的頭髮,去驗正確再說,如果驗的答案確實為你家血脈,就去問律師如何提出非婚生子女之訴的問題,適格的申請人只有生母與法律上的父親,生母又要入監了,在時間上有點趕.
五.提供你免費法律諮詢的地方,例如臺北市各區公所及部份戶政事務所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要先電話預約.或者問法律扶助基金會,也是免費的.
六.有關監護權的問題,在辦理認領時同時要寫監護同意書.登記完畢後便產生法律上的效力,除非再次協議並且登記.
Rae avatar
By Rae
at 2008-10-04T04:09
一、須先經訴訟確認親子關係,再依監護人或受監護人所提之給付金額,由法院以協議若不成再以審理論定,其金額多寡自有一套標準,絕非漫天喊價,要多少給多少。
二、親子關係即認養需由生母或非婚生子女之當事人始能提起,非婚生父不得提出亦不得強制領養。
三、你們無法有任何行動,非婚生子女之生母為第一順位監護人其次為第二順位生母之父母再次為兄弟姐妹,依親等類推。
四、非婚生之父,不構成遺棄,若要要求補償教、養費用可以成立,前提是同第一條所述,先經親子關係確認方能要求。你們所保留單據頂多於日後要求之費用相抵銷。
五、你哥哥須舉證對方配偶於知悉通姦行為已超過六個月,以告訴乃論之追訴期為六個月內,超越追訴期之後,得以時效抗辯之。
會,但其配偶於知係有通姦行為及配偶通姦之對相之事實,超過六個月既不得再行告訴。
可,依民法1052條第十項之規定可。
六、入戶籍不代表取得監護權,重申經親子關係確認才能取得生父之身份,既取得生父身份,依法得行使親權,應善盡撫養教育之責,屆時方能要求監護權,若女方不從,則訴請判決變更監護人之訴。
結語:依目前狀況男方無法有所積極之作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於法律上對該婚生子女未經親子確認之前,與該非婚生子女並無任何之法律關係。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08-10-05T21:39
每個案件的發生都是--事出有因
你如果算輩份的話.你應該為這個小朋友的姑姑.
(1)這個小朋友的外公一口氣和你們要求要1~2百萬.真的是太誇張了.因為這位親家又要養家.我好想借問"他一個月的所得有多少".何苦要為難你們要一口氣至少要拿一百萬呢?
(2)你的哥哥如果確認這個小朋友是他的親生兒子的話.確實是可以去戶政事務所去辦理認養(不是領養喔.意義是不一樣嘿!).這樣就可以入你哥哥家的戶口了.
(3)小孩子是生父和生母共有.如果小孩子有入你哥哥家的戶口時.在中華民國法律條文中.監護權和扶養權是歸"爸爸"所有.所以很多家庭在鬧離異時.母親都會要爭取小監護權和扶養權的原故.當然.有些法官之所以會判給母親是因為小孩子太小需要母親的照顧或者是父親方面確實有問題(比方說-不務正業.經濟無法負擔小孩費用.或者人格有問題等等).不然大多都是判給父親居多.
(4)其實.不論是男方家族還是女方家族.只要是生的下來.不管是外孫還是內孫都是寶.都可算共有.唯一有差的只是要姓男方的姓.還是女方的姓.所以不管是那一方都要用"心"去"愛"才是呀!
(5)你有提到-小朋友的生母曾經和人公証結婚過.在法律的立場.就已算是有效婚姻了.但在今天的5/23條文有修改一定有去登記才算有效.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在這種情形之下.最好是去釐清一切比較好.不然莫名其妙的被告是很冤枉的.至於會不會通姦成立.這就要看你們怎麼和法官說囉.(在法庭上當然是儘量講有利自己的.)
(6)一切最好是白紙黑字.以免事後會有人很"盧".那到時會更頭疼的唷!
(7)祝你一切順心.不要太煩腦.OK!

dhc裡放的白白東西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08-10-04T00:00
dhc的包裹裡的商品下面會放一些白白的,捏下去手會覺得有一點黏黏的然後充水就會溶化的東西叫甚麼?

關於鼻過敏的治療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08-10-04T00:00
請問鼻過敏神經截除手術,
有誰知道這手術較果好嗎?
有後遺症嗎?
這種手術是自費嗎?

NEORAGEX版格鬥天王98大絕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08-10-04T00:00
我目前操控人物的建有ASDF和上下左右鍵
請問各位大大NEORAGEX版 格鬥天王98大絕到底怎ㄇ案才能使用初來ㄚ..........

新生兒喝太多水好嗎???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08-10-04T00:00
請問有沒有專業一點的人可以回答我幾個問題呢?
1.我家寶寶每天至少要喝掉600-800cc的水,請問這樣正常嗎?小朋友的腎臟會不會受不了,因為之前聽說有� ...

英文單字moralpanic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08-10-04T00:00
請問一下in a moral panic
這句的意思是道德上的恐慌嘛?
有人可以跟我說一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