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辦居留證的相關資料(急) - 西班牙
By Lauren
at 2008-01-17T03:51
at 2008-01-17T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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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有點長,請耐心看完
【抵達西班牙後首次申辦】
應備文件:
1. Pasaporte en vigor 有效之台灣護照
2. Visado de Estudios/Investigación/Formación (Tipo/Serie: D)
西班牙駐外館處所核發用以入境的西班牙學生簽證(即D類簽證,均已黏貼在護照裡面)。
3. Certificado de medios económico經濟來源證明:
一般以當事人在西班牙本地各銀行以本人名義開戶之各類帳戶存摺、存單
(存摺需提示存戶姓名資料頁、及最新帳戶餘額頁),或由開戶銀行所開立之存款證
明單作為證明。
4. Seguro Médico醫療保險證明:根據馬德里警局外事部門現行規定,
此醫療保險需以當事人於就讀學校投保之學生保險(28歲以下適用),
或是西班牙境內之各私人保險公司所開立的保單、保險卡或保險證(28歲以上學生適用)
)作為證明;自2003年起,由西班牙社會保險局所提供無
業外國人之國家醫療體系社會救濟醫療保險(Insalud),或是在西班牙境外購買的旅遊
平安保險,均不得作為證明。至於當事人在西班牙境外購買的跨國保險公司人身
醫療保險單是否可以作為證明,需看警局受理承辦人當場認定而定,惟一般被拒機率高,
並不建議。
5. Justificante de domicilio居住住所證明:一般以租賃房屋之契約書
(承租獨門獨戶房屋者)或房東開立之書面信函(分租房間者)作為證明。另外
於馬德里市各區區公所(Junta municipal)戶政部門或是馬德里自治區(省)
內各鄉鎮市公所戶政部門曾辦理入戶口之戶籍登記
(empadronamiento)手續者,可向該戶政部門免費申請戶籍登記證明書
Certificado/Volante de empadronamiento)作為居住住所證明。
6. Justificante de haber sido admitido como alumno, estudiante o investigador
在學證明:一般可以所就讀之公私立學校、機構所開具的正式註冊繳費證明單
(Matrícula)作為在學證明。特殊情況(如博士班撰寫論文且尚未繳納學籍費者)
可請指導教授或系所單位機構內有權開具證明者以書面說明信函證明,
並加蓋系所單位或機構之印章作為證明。
. 3 Fotografías de tamaño carnet白底正面證件照片三張。
8. Impreso de solicitud填妥之EX-15申請表(一正本及一影本,若未影印須填寫兩份)
線上填寫列印網址(2007.03更新):
新生新申請用表格(EX-15表)
Solicitud de tarjeta de Identidad de Extranjero (EX-15)
http://www.mir.es/SGACAVT/modelos/extranjeria/modelos_extranje/ex_15.pdf
【Madrid辦理學生居留新領或續辦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以上資料除正本外,均需另準備影印本各一份;警局外事單位承辦人受理時,
會要求繳驗文件正本後發還抽存影印本。若未及在事前影印妥各項文件或有缺印漏印
之項目,可於馬德里警局外事部門(即移民總局)附近之照相沖印店就近影印
二、申請表格(EX-11表及EX-15)除了可在警局外事部門口向管制人員之員警免費索取外,
亦可於內政部網站上直接線上填寫後列印兩份甚為方便。該表格係以PDF檔案格式顯示,
惟可直接在該檔案上直接輸入填寫,選項部分亦可直接在上面直接以X號點注即可,
相當先進。
三、依據馬德里市之警局外事部門(同移民總局)現行作業流程,申請人檢具上述所有
文件資料於移民總局外排隊等候,輪到進入業務大廳承辦人處遞交並完成文件審核手續後
承辦人會同時讓申請人完成捺按指紋手續,故此已較以往及西班牙其他地區簡化一道
作業流程,申請人可少跑警局一次。所有手續完成後承辦人會將申請表副本蓋章
後發還申請人收執,以便日後據以作為領卡之憑據。
四、申請人完成上述手續後,需在申請表上所填具之住址等候警局以郵寄方式寄來通知
需在申請表上所填具之住址等候警局以郵寄方式寄來通知及繳費單(790單),
此一流程根據目前現行作業時程,大約需等候一到兩個月不等
通知函上面會載明繳納的金額 2007年現在為5.59EUR
以及下次前往警局領取新製妥居留證的日期及時間。申請人需將複寫式
費單上各項資料填妥,並最遲於前往警局領卡前持往西班牙境內任何一所金融機構櫃檯
繳納,取得蓋妥行庫收訖章之繳費單存根,以便前往領卡。
五、領卡時,需本人親自前往領卡,並攜帶以下文件:
1. 效期內之護照正本
2. 遞交文件時警局承辦人所發還的申請表副本
3. 警局郵寄來之通知信函
4. 已完成繳納之繳費單存根
5. 辦理續卡者需攜帶已逾期之舊居留卡
【馬德里市區現行受理學生居留申請之西班牙國家警察局外事部門(同內政部移民總局)之相關資料】
COMISARIA GENERAL DE EXTRANJERÍA Y DOCUMENTACIÓN
DIRECCIÓN GENERAL DE LA POLICÍA NACIONAL
MINISTERIO DE INTERIOR
【首次新辦】
PLAZA DEL CAMPILLO DEL MUNDO NUEVO, 3
E-28005 MADRID
學生居留申請預約CITA PREVIA專線電話:91-322 6919, 91-322-6835, 91-322 6876
受理學生居留辦理時間: 工作日星期一至四09:00-17:00,星期五09:00-14:00
交通方式:
ETRO地鐵:PUERTA DE TOLEDO(L-5)出口穿越傳統市場MERCADO
MERCADO PUERTA DE TOLEDO即達, EMBAJADORES(L-3)出口沿RONDA DE TOLEDO上坡右
手邊方向
EMT市公車:41, 60, 148, C1, C2(RONDA DE TOLEDO)
3, 17, 18, 23, 35, 41, 60, 148, C1, C2. 61
(PUERTA DE TOLED)
ˇ以上資料取自http://personales.ya.com/estaiwan/
--
【抵達西班牙後首次申辦】
應備文件:
1. Pasaporte en vigor 有效之台灣護照
2. Visado de Estudios/Investigación/Formación (Tipo/Serie: D)
西班牙駐外館處所核發用以入境的西班牙學生簽證(即D類簽證,均已黏貼在護照裡面)。
3. Certificado de medios económico經濟來源證明:
一般以當事人在西班牙本地各銀行以本人名義開戶之各類帳戶存摺、存單
(存摺需提示存戶姓名資料頁、及最新帳戶餘額頁),或由開戶銀行所開立之存款證
明單作為證明。
4. Seguro Médico醫療保險證明:根據馬德里警局外事部門現行規定,
此醫療保險需以當事人於就讀學校投保之學生保險(28歲以下適用),
或是西班牙境內之各私人保險公司所開立的保單、保險卡或保險證(28歲以上學生適用)
)作為證明;自2003年起,由西班牙社會保險局所提供無
業外國人之國家醫療體系社會救濟醫療保險(Insalud),或是在西班牙境外購買的旅遊
平安保險,均不得作為證明。至於當事人在西班牙境外購買的跨國保險公司人身
醫療保險單是否可以作為證明,需看警局受理承辦人當場認定而定,惟一般被拒機率高,
並不建議。
5. Justificante de domicilio居住住所證明:一般以租賃房屋之契約書
(承租獨門獨戶房屋者)或房東開立之書面信函(分租房間者)作為證明。另外
於馬德里市各區區公所(Junta municipal)戶政部門或是馬德里自治區(省)
內各鄉鎮市公所戶政部門曾辦理入戶口之戶籍登記
(empadronamiento)手續者,可向該戶政部門免費申請戶籍登記證明書
Certificado/Volante de empadronamiento)作為居住住所證明。
6. Justificante de haber sido admitido como alumno, estudiante o investigador
在學證明:一般可以所就讀之公私立學校、機構所開具的正式註冊繳費證明單
(Matrícula)作為在學證明。特殊情況(如博士班撰寫論文且尚未繳納學籍費者)
可請指導教授或系所單位機構內有權開具證明者以書面說明信函證明,
並加蓋系所單位或機構之印章作為證明。
. 3 Fotografías de tamaño carnet白底正面證件照片三張。
8. Impreso de solicitud填妥之EX-15申請表(一正本及一影本,若未影印須填寫兩份)
線上填寫列印網址(2007.03更新):
新生新申請用表格(EX-15表)
Solicitud de tarjeta de Identidad de Extranjero (EX-15)
http://www.mir.es/SGACAVT/modelos/extranjeria/modelos_extranje/ex_15.pdf
【Madrid辦理學生居留新領或續辦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以上資料除正本外,均需另準備影印本各一份;警局外事單位承辦人受理時,
會要求繳驗文件正本後發還抽存影印本。若未及在事前影印妥各項文件或有缺印漏印
之項目,可於馬德里警局外事部門(即移民總局)附近之照相沖印店就近影印
二、申請表格(EX-11表及EX-15)除了可在警局外事部門口向管制人員之員警免費索取外,
亦可於內政部網站上直接線上填寫後列印兩份甚為方便。該表格係以PDF檔案格式顯示,
惟可直接在該檔案上直接輸入填寫,選項部分亦可直接在上面直接以X號點注即可,
相當先進。
三、依據馬德里市之警局外事部門(同移民總局)現行作業流程,申請人檢具上述所有
文件資料於移民總局外排隊等候,輪到進入業務大廳承辦人處遞交並完成文件審核手續後
承辦人會同時讓申請人完成捺按指紋手續,故此已較以往及西班牙其他地區簡化一道
作業流程,申請人可少跑警局一次。所有手續完成後承辦人會將申請表副本蓋章
後發還申請人收執,以便日後據以作為領卡之憑據。
四、申請人完成上述手續後,需在申請表上所填具之住址等候警局以郵寄方式寄來通知
需在申請表上所填具之住址等候警局以郵寄方式寄來通知及繳費單(790單),
此一流程根據目前現行作業時程,大約需等候一到兩個月不等
通知函上面會載明繳納的金額 2007年現在為5.59EUR
以及下次前往警局領取新製妥居留證的日期及時間。申請人需將複寫式
費單上各項資料填妥,並最遲於前往警局領卡前持往西班牙境內任何一所金融機構櫃檯
繳納,取得蓋妥行庫收訖章之繳費單存根,以便前往領卡。
五、領卡時,需本人親自前往領卡,並攜帶以下文件:
1. 效期內之護照正本
2. 遞交文件時警局承辦人所發還的申請表副本
3. 警局郵寄來之通知信函
4. 已完成繳納之繳費單存根
5. 辦理續卡者需攜帶已逾期之舊居留卡
【馬德里市區現行受理學生居留申請之西班牙國家警察局外事部門(同內政部移民總局)之相關資料】
COMISARIA GENERAL DE EXTRANJERÍA Y DOCUMENTACIÓN
DIRECCIÓN GENERAL DE LA POLICÍA NACIONAL
MINISTERIO DE INTERIOR
【首次新辦】
PLAZA DEL CAMPILLO DEL MUNDO NUEVO, 3
E-28005 MADRID
學生居留申請預約CITA PREVIA專線電話:91-322 6919, 91-322-6835, 91-322 6876
受理學生居留辦理時間: 工作日星期一至四09:00-17:00,星期五09:00-14:00
交通方式:
ETRO地鐵:PUERTA DE TOLEDO(L-5)出口穿越傳統市場MERCADO
MERCADO PUERTA DE TOLEDO即達, EMBAJADORES(L-3)出口沿RONDA DE TOLEDO上坡右
手邊方向
EMT市公車:41, 60, 148, C1, C2(RONDA DE TOLEDO)
3, 17, 18, 23, 35, 41, 60, 148, C1, C2. 61
(PUERTA DE TOLED)
ˇ以上資料取自http://personales.ya.com/es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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