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為什麼要帶安全帽???? - 社會議題
By Doris
at 2009-06-25T00:00
at 2009-06-2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法律憑什麼規定騎機車要帶安全帽
這和憲法保護人民基本的權利完全抵觸
帶安全帽並不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並且
完全屬於強迫性的行為
如果說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怎麼又沒人
敢保證帶了安全帽就絕對不會死亡
那又從實施強制帶安全帽開始
機車騎士發生事故哪一個不是都帶了
安全帽但還是會死亡
那沒有帶安全帽的騎士出車禍也不
是一定會死亡
而且最近新聞不是很多不管是警察追騎士
後來拿安全帽打破頭
還有青少年在街頭拿安全帽互毆
很顯然安全帽已擠下折凳榮登十
大武器的榜首
如果只是為了預防而不能是保證絕不會死亡更不該有
如此法條強迫人民去行使非本意想做的事
所以如果按現在的法條如果你帶了安全帽而不
幸發生事故身亡國家就應該付起賠償責任才對
因為沒帶安全帽是要罰款的不是嗎
違反人權的法條不應該支持才對
歡迎專業法律人士指教
如果個人見解是對的
人民的權益應讓更多人知道
Update:
人民有自由的權利
也就是喜歡帶的人帶
不喜歡帶的不能強迫他帶
Update 2:
TO:知識群智庫
所有違法或會妨害到他人的事當然
不能算人民自由的權利
那當初如果不是以保護人民生命
安全來立法就更想不通為什麼要帶
安全帽為什麼不規定帶棒球帽
就好像抽煙一樣沒人敢立法說抽煙
的人要罰款也就規定抽煙要到戶外
抽煙的人有他的自由沒任何人可以叫他別抽
帶了不表示安全、不帶也不一定危險
以強迫的方式都是有違人權的
立法的原則是訂下哪些事不能做而不是
訂法來強迫人民一定要這麼做
Update 3:
而且那些死亡的騎士應該是帶了安全帽
這和憲法保護人民基本的權利完全抵觸
帶安全帽並不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並且
完全屬於強迫性的行為
如果說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怎麼又沒人
敢保證帶了安全帽就絕對不會死亡
那又從實施強制帶安全帽開始
機車騎士發生事故哪一個不是都帶了
安全帽但還是會死亡
那沒有帶安全帽的騎士出車禍也不
是一定會死亡
而且最近新聞不是很多不管是警察追騎士
後來拿安全帽打破頭
還有青少年在街頭拿安全帽互毆
很顯然安全帽已擠下折凳榮登十
大武器的榜首
如果只是為了預防而不能是保證絕不會死亡更不該有
如此法條強迫人民去行使非本意想做的事
所以如果按現在的法條如果你帶了安全帽而不
幸發生事故身亡國家就應該付起賠償責任才對
因為沒帶安全帽是要罰款的不是嗎
違反人權的法條不應該支持才對
歡迎專業法律人士指教
如果個人見解是對的
人民的權益應讓更多人知道
Update:
人民有自由的權利
也就是喜歡帶的人帶
不喜歡帶的不能強迫他帶
Update 2:
TO:知識群智庫
所有違法或會妨害到他人的事當然
不能算人民自由的權利
那當初如果不是以保護人民生命
安全來立法就更想不通為什麼要帶
安全帽為什麼不規定帶棒球帽
就好像抽煙一樣沒人敢立法說抽煙
的人要罰款也就規定抽煙要到戶外
抽煙的人有他的自由沒任何人可以叫他別抽
帶了不表示安全、不帶也不一定危險
以強迫的方式都是有違人權的
立法的原則是訂下哪些事不能做而不是
訂法來強迫人民一定要這麼做
Update 3:
而且那些死亡的騎士應該是帶了安全帽
Tags:
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Doris
at 2009-06-26T11:26
at 2009-06-26T11:26
美其名是要各位騎士有安全駕駛呀 。
不過,還是安全第一啦
By Belly
at 2009-06-26T21:21
at 2009-06-26T21:21
厚伅凃
By Dinah
at 2009-06-27T03:12
at 2009-06-27T03:12
頭是人類醉脆弱的地方
新聞車禍會身亡的
並不是跟頭部有什麼關連吧
By Sierra Rose
at 2009-06-26T07:57
at 2009-06-26T07:57
2009-06-25 22:50:55 補充:
立法院之代議人民之制度,就是憲法所賦其立法,有其強制公權力由來。所以有否侵害人權這乃是立法時法制上早已考量過了.....(在沒有被宣告違憲之前,就算惡法你也得遵守)並不得由個人之意識形態賦予其主觀性意義解釋,而茲言人權之至高無上....那大家都是上帝自有一套天理,國家社會頺圮不存矣!你要的並不是對法律之了解,而是哲學的詭辯:
想不通為什麼要帶
安全帽為什麼不規定帶棒球帽
就好像抽煙一樣沒人敢立法說抽煙
的人要罰款也就規定抽煙要到戶外
抽煙的人有他的自由沒任何人可以叫他別抽
帶了不表示安全、不帶也不一定危險
2009-06-26 00:05:34 補充:
事件之成並不那麼絕對地一種單線之必定,立法也並不是一種理由行遍所有立法之意義或非得完全適用不可,所以別用那麼簡單直線之數理邏輯去看立法:為何A法如此,B法不如此,就有問題侵害人權了!?
所以立法乃集思廣意,由立法委員們提供人民之紛雜意志,在裡頭折衝碰撞委協,數人頭同意通過,成為共識。
By William
at 2009-06-25T04:52
at 2009-06-25T04:52
一來保護頭
二來維護外貿(臉部份)
靠臉吃飯這是真的@@"
Related Posts
有人能介紹一些小車款嗎
By Doris
at 2009-06-25T00:00
at 2009-06-25T00:00
市面眼藥水
By Adele
at 2009-06-25T00:00
at 2009-06-25T00:00
我眼睛開始癢癢的. 所以很想買一瓶眼藥水
只不過那些日本牌還需要別人代購
不想要那麼麻煩.
所以請問有沒� ...
升私立國中入學考試(自然)
By Catherine
at 2009-06-25T00:00
at 2009-06-25T00:00
我不知道我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
By Suhail Hany
at 2009-06-25T00:00
at 2009-06-25T00:00
朋友酒駕問題幫忙
By Dora
at 2009-06-25T00:00
at 2009-06-25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