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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程序完整指南 2026|鄉鎮調解、法院調解怎麼走

更新:2026-04-122026 年更新懶人包

什麼是調解?為什麼要先調解?

調解是一種由第三方居中協調,讓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的紛爭解決方式。相較於訴訟,調解具有以下優勢:

比較項目 調解 訴訟
費用 鄉鎮調解免費 依訴訟金額繳裁判費
時間 通常 1-2 次(數週內) 半年至數年
氣氛 較緩和,有協商空間 較對立,攻防激烈
結果 雙方合意決定 法官裁判
效力 調解成立 = 確定判決 判決確定後可強制執行
隱私 不公開 原則上公開審理

重要: 某些案件法律規定必須先經過調解才能起訴(強制調解),如果直接提告,法院會先移付調解。

資料來源:司法院調解制度介紹

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和法院調解有什麼不同?

比較項目 鄉鎮調解 法院調解
主管機關 鄉鎮市區公所 各級法院
調解人 調解委員(地方公正人士) 法官或調解委員
費用 完全免費 依案件類型收費(或免費)
管轄 對造住所地或事發地 管轄法院
案件類型 民事、刑事告訴乃論 民事案件
效力 經法院核定 = 確定判決 直接等同確定判決
申請方式 臨櫃或書面 書狀或口頭

建議選擇

  • 金額較小、鄰里糾紛 → 鄉鎮調解(免費、速度快)
  • 金額較大、法律爭議複雜 → 法院調解(較具公信力)
  • 刑事案件(告訴乃論) → 鄉鎮調解(如傷害、毀損、公然侮辱)

鄉鎮調解怎麼申請?

申請流程

步驟 說明 所需時間
1. 填寫聲請書 至調解委員會索取或網路下載 當天
2. 送件 攜帶身分證至公所調解委員會 當天
3. 排期通知 調解委員會發通知給雙方 約 1-2 週
4. 出席調解 雙方到場,調解委員居中協調 1-2 小時
5. 調解成立 雙方達成共識,簽調解書 當場
6. 送法院核定 調解書送法院審核 約 2-4 週
7. 效力等同判決 法院核定後即具執行力

聲請書需要寫什麼?

  • 聲請人(你)的姓名、地址、電話
  • 對造(對方)的姓名、地址
  • 紛爭事由(簡要說明事情經過)
  • 請求內容(你希望怎麼解決)

不需要寫得像訴狀一樣正式,用白話文簡單敘述即可。

需要帶什麼?

  • 身分證正本
  • 相關證據資料(合約、照片、對話紀錄等)
  • 聲請書(現場填寫也可以)

法院調解怎麼走?

聲請方式

可以向管轄法院遞交「調解聲請狀」,或在開庭時向法官口頭聲請。

法院調解費用

案件類型 費用
強制調解案件 免收調解費(起訴時已繳裁判費者可退還)
任意調解案件 視案件金額,約為裁判費的十分之一
勞資爭議 免繳裁判費及調解費

法院調解流程

  1. 遞交調解聲請狀
  2. 法院排定調解期日(通常 1-2 週)
  3. 雙方到場(可委任代理人)
  4. 法官或調解委員協調
  5. 成立 → 作成調解筆錄(效力 = 確定判決)
  6. 不成立 → 當事人可決定是否起訴

哪些案件一定要先調解?

依《民事訴訟法》第 403 條規定,以下案件在起訴前必須先經法院調解

案件類型 範例
不動產相鄰關係 鄰居漏水、越界建築
定不動產界線 土地鑑界爭議
道路交通事故 車禍損害賠償
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
僱傭關係 勞資爭議(資遣、薪資)
合夥事業 合夥人間的糾紛
配偶、親屬間財產 家庭成員間財產爭議
租賃關係 租屋糾紛、房東不退押金
其他小額爭議 請求金額 50 萬以下

直接起訴會怎樣? 法院會先移付調解程序,等調解不成立後才會進入訴訟。不如一開始就主動聲請調解,節省時間。

調解成立有什麼法律效力?

效力等同確定判決

調解成立後,調解書經法院核定(鄉鎮調解)或作成調解筆錄(法院調解),其效力等同於法院確定判決

這代表:

  • 可以強制執行: 對方不履行時,可以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扣薪、查封財產)
  • 不能再起訴: 同一事件不能再打官司(一事不再理)
  • 有既判力: 雙方都受調解內容拘束

調解書上要寫什麼?

建議調解內容越具體越好:

  • 給付金額的確切數字
  • 給付方式(一次付清或分期)
  • 給付期限(具體日期)
  • 遲延的違約金或利息
  • 其他附帶條件

調解不成立怎麼辦?

如果調解無法達成共識,有以下後續選項:

選項 說明 適合情境
起訴 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方完全不願意讓步
再次調解 雙方同意再安排一次調解 差距不大,有協商空間
仲裁 透過仲裁機構裁決 商業糾紛、契約有仲裁條款
放棄 評估成本後決定不追究 金額小、證據不足

注意: 鄉鎮調解不成立後,如果要走法院程序,在調解不成立證明書送達後 10 日內 起訴,可免繳裁判費(限告訴乃論刑事案件轉民事)。

常見問題 FAQ

Q1:調解一定要本人到場嗎?

鄉鎮調解原則上要本人到場,但可以委託代理人(需出具委託書)。法院調解可以委任律師或訴訟代理人出席。

Q2:對方不來調解怎麼辦?

鄉鎮調解中,對方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可處新台幣 3,000 元 以下罰鍰。法院強制調解中,對方不到場視為調解不成立,可直接進入訴訟程序。

Q3:調解成立後對方不履行怎麼辦?

調解書效力等同確定判決,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會依調解內容執行(如扣薪、查封拍賣財產、凍結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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