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制定碳價 - 生態環境討論
By Candice
at 2007-12-04T14:46
at 2007-12-04T14:4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kusabrina (未命名)》之銘言:
: 很害羞的問各問題
: 巴里島氣候會議的焦點是,制定碳價,是取代排放量交易嗎?
關於巴里島氣候會議,衛報有兩篇很清晰的整理,
Q&A: Bali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by Jessica Aldred
http://www.guardian.co.uk/environment/2007/nov/30/bali.climatechange
Bali climate conference wishlist by Jessica Aldred
http://www.guardian.co.uk/environment/2007/dec/03/bali.climatechange
另外,今天「中外對話」也有三篇專文,很值得一看
為什麼巴厘島會議很重要? by 譚‧科普塞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1538
巴厘島路線圖:通往一個約束性框架 by 埃利奧特‧迪林格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1535
氣候變化國際博奕新形勢 by 呂學都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1539
簡單地說,會議目標是希望延續京都議定書的協定方式,
讓各國簽署承諾,在某期限前,必須削減國內某個百分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實際上要怎麼執行減排,由各國自己找尋門路。
會議中也會討論一些有助於全球或區域性合作的制度,
碳交易是其中一個,替代能源或碳吸附的技術轉移是另一個。
這次會議其實是一連串會議的基礎,
希望討論出將來氣候協議應該涵蓋的範圍,
例如要不要幫助第三世界國家適應氣候衝擊,要的話錢從哪裡來,
要怎麼減少伐林,該不該將伐林納入碳交易制度等。
具體細節不太可能在巴里島會議結束就產生,
但重要的是讓各國「表態」,也讓大家知道接下來究竟要討論什麼。
制定碳價是碳交易制度的一個先決步驟,
碳交易制度要先定下每個國家(或企業)每年能夠排放的二氧化碳上限
(例如每年一百萬噸),
如果排放量超出上限,就要購買排放許可(Carbon credit),
一個許可就等於一個單位(例如一萬噸)的二氧化碳,
如果排放量低於上限,可以把差額轉為排放許可賣給其他人。
至於每一個單位的許可應該值多少錢,
就是目前最頭痛的問題,
有人認為應該讓市場自由決定,
有人認為至少要定下一個最低與最高價,
來減少碳價的不確定性。
當然一開始的排放上限要怎麼定也是大問題,
之前歐洲碳交易市場最為人詬病的一點,
就是給出太高的排放上限(原因我不太清楚...^^||),
市場裡可交易的許可太多,
導致碳價暴跌,也達不到約束排放的目的。
所以很多人呼籲應該議定合理的碳價標準,
確保碳交易制度的功效。
--
: 很害羞的問各問題
: 巴里島氣候會議的焦點是,制定碳價,是取代排放量交易嗎?
關於巴里島氣候會議,衛報有兩篇很清晰的整理,
Q&A: Bali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by Jessica Aldred
http://www.guardian.co.uk/environment/2007/nov/30/bali.climatechange
Bali climate conference wishlist by Jessica Aldred
http://www.guardian.co.uk/environment/2007/dec/03/bali.climatechange
另外,今天「中外對話」也有三篇專文,很值得一看
為什麼巴厘島會議很重要? by 譚‧科普塞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1538
巴厘島路線圖:通往一個約束性框架 by 埃利奧特‧迪林格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1535
氣候變化國際博奕新形勢 by 呂學都
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1539
簡單地說,會議目標是希望延續京都議定書的協定方式,
讓各國簽署承諾,在某期限前,必須削減國內某個百分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實際上要怎麼執行減排,由各國自己找尋門路。
會議中也會討論一些有助於全球或區域性合作的制度,
碳交易是其中一個,替代能源或碳吸附的技術轉移是另一個。
這次會議其實是一連串會議的基礎,
希望討論出將來氣候協議應該涵蓋的範圍,
例如要不要幫助第三世界國家適應氣候衝擊,要的話錢從哪裡來,
要怎麼減少伐林,該不該將伐林納入碳交易制度等。
具體細節不太可能在巴里島會議結束就產生,
但重要的是讓各國「表態」,也讓大家知道接下來究竟要討論什麼。
制定碳價是碳交易制度的一個先決步驟,
碳交易制度要先定下每個國家(或企業)每年能夠排放的二氧化碳上限
(例如每年一百萬噸),
如果排放量超出上限,就要購買排放許可(Carbon credit),
一個許可就等於一個單位(例如一萬噸)的二氧化碳,
如果排放量低於上限,可以把差額轉為排放許可賣給其他人。
至於每一個單位的許可應該值多少錢,
就是目前最頭痛的問題,
有人認為應該讓市場自由決定,
有人認為至少要定下一個最低與最高價,
來減少碳價的不確定性。
當然一開始的排放上限要怎麼定也是大問題,
之前歐洲碳交易市場最為人詬病的一點,
就是給出太高的排放上限(原因我不太清楚...^^||),
市場裡可交易的許可太多,
導致碳價暴跌,也達不到約束排放的目的。
所以很多人呼籲應該議定合理的碳價標準,
確保碳交易制度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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