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施暴後離家出走...請問他有權利訴請離婚嗎? - 社會議題
By Jake
at 2009-09-21T00:00
at 2009-09-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和先生結婚5個月
施暴紀錄已有四次
其中三次有驗傷單
最後一次施暴是在申請保護令後的隔天
一個禮拜後
先生就開始離家出走
棄家庭於不顧
(可能躲去蘭嶼的媽媽家"海xx的家"民宿)
不接我電話也不回簡訊
目前我沒有工作沒有積蓄
因為原本計畫要一起做生意
至今積蓄全用光了
但硬體設備仍未完工無法營業
還要撫養一個小孩
從結婚後先生就屢次脅迫要求要離婚
常常演出離家出走的戲碼
甚至一有口角就出手打人
我多次隱忍只求即將開始的事業能順利
沒料到這一次的爭執
他竟已經離家整整兩個多禮拜
毫無音訊
不知去向
這陣子的壓力大到
我開始不停掉髮(鬼剃頭)
請問如此狀況
先生可主動訴請離婚嗎?
如果我不願意離婚
分居幾年後先生一樣可以主動訴請離婚
獲得自由嗎?
施暴紀錄已有四次
其中三次有驗傷單
最後一次施暴是在申請保護令後的隔天
一個禮拜後
先生就開始離家出走
棄家庭於不顧
(可能躲去蘭嶼的媽媽家"海xx的家"民宿)
不接我電話也不回簡訊
目前我沒有工作沒有積蓄
因為原本計畫要一起做生意
至今積蓄全用光了
但硬體設備仍未完工無法營業
還要撫養一個小孩
從結婚後先生就屢次脅迫要求要離婚
常常演出離家出走的戲碼
甚至一有口角就出手打人
我多次隱忍只求即將開始的事業能順利
沒料到這一次的爭執
他竟已經離家整整兩個多禮拜
毫無音訊
不知去向
這陣子的壓力大到
我開始不停掉髮(鬼剃頭)
請問如此狀況
先生可主動訴請離婚嗎?
如果我不願意離婚
分居幾年後先生一樣可以主動訴請離婚
獲得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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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Emma
at 2009-09-22T15:12
at 2009-09-22T15:12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依您所述,係先生對您施以家暴並負氣離家出走怠於履行夫妻同居之義務,足見構成離婚之事由應由您先生負其責任,僅得由您提起請求離婚之訴方屬成立,換句話說,除非由您提出離婚之訴,否則您先生是無法訴請離婚成立的。
您所遭遇的問題除了有關離婚的問題外,如您所述和先生結婚5個月施暴紀錄已有四次其中三次有驗傷單最後一次施暴是在申請保護令後的隔天.......顯見您先生之行為業已涉及家暴防治法、刑法傷害罪之規定,家暴防治法第61條之規定: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您先生於申請保護令後再次對您施暴,顯見業已涉及刑責,建議您應仔細思考,這段婚姻是否有繼續維持之必要?
另外家暴防治法對於身受家暴者亦有相當之扶助,家暴防治法第8條規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協調司法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心理輔導、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短、中、長期庇護安置。
五、轉介被害人身心治療及諮商。
六、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
七、追蹤及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八、推廣各種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
前項中心得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工、警察、衛生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建議您可尋求縣市政府社會處尋求協助,也許舒緩生活上所遇到的困境。
以上供參考囉!希望對您有幫助!
By Donna
at 2009-09-22T19:48
at 2009-09-22T19:48
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 生活的確不好過
現在你又沒有積蓄 可以過活
建議先跟先生的爸媽商量 看是要怎麼作
孩子要是你沒能力帶(自己要工作沒時間照顧小孩)看是否先給公婆帶
撇開你先生是否有存在
妳的生活總是要過,你沒賺錢 沒存錢 怎麼給小孩一個生活
建議理性一些
By Hedy
at 2009-09-22T07:43
at 2009-09-22T07:43
By Irma
at 2009-09-24T03:16
at 2009-09-24T03:16
照理說夫妻床頭打 床尾和他有臉申請離婚嗎?
碰到會打女人的老公不要也罷,不用等他不要你,而是你甩他,雖然說勸何不勸離,但對於會出手打女人的男人,唉看開一點,離一離啦!難道你真的沒他活不下去嗎?
By Edwina
at 2009-09-25T20:06
at 2009-09-25T20:06
是你訴請離婚吧
他憑什麼有資格訴請離婚呢
他棄你們於不顧又暴力相向
你可以告他遺棄吧
法律會保護受害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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