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救救我姊姊,他被家暴了!!! - 家暴
By Heather
at 2011-02-03T00:00
at 2011-02-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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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位可以有耐心的看完我姊姊的故事,小弟我感激感激。
我跟姊姊是出生在單親家庭,看著父母親打架到他們離婚分居分小孩,所以難免心理上有陰影,姊姊很叛逆,很早就離家出走跟了一個爛男人(他現在老公),他們沒什麼錢,剛開始姊姊為那男人付出萬分,沒錢租屋,因他老公都不工作不穩定,姊姊是援交的錢租屋供她老公住,直到生了小孩,她老公工作常換來換去,做一半就跑掉,姊姊過得很擔憂,沒錢付房租,養小孩,就吵架,吵架就算了,爛男人開始對她拳打腳踢,可憐的是小孩看著這些長大, 直到最近爛男人有穩定工作,*了,姊姊想離婚,想帶走一個小孩,包 涵完全監護權,留小的給他(有兩個小孩),請問,姊姊沒有驗傷單,也沒有薪資收入,但是有最近他打我姊姊跟我對話的紀錄(錄音),請問,這樣有辦法爭到小孩的監護權嗎?這樣是否構成家暴?
已更新項目:
姊姊響兩個都帶走,但兩個都帶走,他無法養育,現在問題來了,男方一個都不給,離婚是兩個都ok了,剩下小孩,男方不放。
我跟姊姊是出生在單親家庭,看著父母親打架到他們離婚分居分小孩,所以難免心理上有陰影,姊姊很叛逆,很早就離家出走跟了一個爛男人(他現在老公),他們沒什麼錢,剛開始姊姊為那男人付出萬分,沒錢租屋,因他老公都不工作不穩定,姊姊是援交的錢租屋供她老公住,直到生了小孩,她老公工作常換來換去,做一半就跑掉,姊姊過得很擔憂,沒錢付房租,養小孩,就吵架,吵架就算了,爛男人開始對她拳打腳踢,可憐的是小孩看著這些長大, 直到最近爛男人有穩定工作,*了,姊姊想離婚,想帶走一個小孩,包 涵完全監護權,留小的給他(有兩個小孩),請問,姊姊沒有驗傷單,也沒有薪資收入,但是有最近他打我姊姊跟我對話的紀錄(錄音),請問,這樣有辦法爭到小孩的監護權嗎?這樣是否構成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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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響兩個都帶走,但兩個都帶走,他無法養育,現在問題來了,男方一個都不給,離婚是兩個都ok了,剩下小孩,男方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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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Hardy
at 2011-02-03T07:11
at 2011-02-03T07:11
這個男人一開始就沒錢,當時你姊為可不離開呢?為了愛嗎?那現在是不愛了?所以愛是沒有永久的?是有條件的?
下次請你姊在選對象時多用點心,不要拿愛出來當理由出來講了,凡是拿愛出來講的人都該自己承擔結果
為了愛來付出的人,在沒有結婚在沒生下小孩負擔不重時,總是說得很重感情,可以為了愛來付出一切,但當真的生下小孩生活重擔壓下時,那個滿口說為了愛可以去死的人就開始來爭來吵來唸,最後吵的煩和多時就導致動手動腳了,再來說離婚,但小孩呢?
小孩似乎永遠是大人那滿口愛之下的犧牲品
為了愛所以有了小孩,為了得到愛又拿小孩來當結婚的逼婚器,逼婚成功後對方還是一樣的德性,很奇怪是那個為了愛為了小孩的人此時卻忍不下說要離婚了,完全忘了當初自己堅持一定要結婚時的態度和說過的話
更奇怪的是又拿小孩出來講了,又是為了愛小孩來堅持要小孩,可是卻只要帶走一個,另一個留在會家暴的父親手裏好像無所謂,帶走一個又要完全的監護權,也就是不準小孩和父親見面聯絡等,這是為了愛小孩?還是根本就是為了自己自私的心理感受呢?
為了讓自己心理舒服,寧願要小孩仇視父親或是讓小孩永遠和親生父親或母親來聯絡,這真的是為了小孩好嗎?
沒有什麼完全監護權的事,因為小孩不是任何一個人的所有物,監護權只是在小孩未成年前管教和保護權利而已,另一方是有探視權的,如果擁有監護權的人失職了另一方同樣可以申請改監護人的
男方之前的確是家暴,有錄音可以當證據,只是證據的取得也要合法,家暴也要有實際的驗傷單,你姊還是要有證據的
但如男方同意離婚那也不用去告那些程序,如果你姊只是為了自己為了小孩要離婚,沒有其他所求,那可以和男方談一談,男方如同意,那很快的簽一簽辦一辦就離了
你和你姊有試過嗎?還是從頭到尾都沒有?只是一直心存著要抓到對的錯然用法律的方法去告來離?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姊可能是另有求的,這樣對小孩來講並不好,而且對方真的有家暴也會家暴小孩,那建議你姊兩個小孩都走
By Vanessa
at 2011-02-07T18:16
at 2011-02-07T18:16
就是請你姐帶著錄音去警局報案
如果警察問說怎不立即驗傷跟報警
請姐姐要說是因為害怕再度被家暴而猶豫不決
孩子一個人成長 很孤單ㄝ會因為沒伴常往外跑
要就帶走2個孩子或都留下
你可以請你姐姐好好想想
2011-02-11 16:34:05 補充:
這樣的婚姻不是建立在愛
而是女方已沒有利用價值ㄋ
By Daph Bay
at 2011-02-03T11:47
at 2011-02-03T11:47
什麼那爛男人,你不是男人嗎
覺得你有病耶
By Bethany
at 2011-02-06T07:25
at 2011-02-06T07:25
你嘛拜託點還等什麼阿!!都家暴了還問是不是家暴....
當然是去報警阿=A=+
有關監護權的問題我問過我伯父因為他是警察
他說只要男的有暴力傾向或是經濟不穩定女方就能取的監護權
只是怕你們自己鬧破臉
我個人比較擔心的是你那位姊姊的丈夫
你都說他有暴力傾向不知道你們一上訴他會做啥事情來
這點你們比較要擔心
在說你有錄音這個鐵証
只是我並不知道你這個錄音法官信不信
最近有很多爛法官
但若這錄音有顯示出那男的暴力傾向應該就能成為鐵証
總而言之別在等了
為了你姊姊的兒子還是先報警在說.....
最近家暴事件真多(嘆
台灣真的越來越亂...
2011-02-03 20:55:39 補充:
上面的大大你要說清楚點解釋給他聽阿
你這樣他不大懂ㄅ= =......
說簡單點....
By Jessica
at 2011-02-04T23:00
at 2011-02-04T23:00
傷害是刑法,家暴是家庭暴力防治法,2各都可以併提,刑法是直接進入司法程序,而家庭暴力防治法是以預防再次發生為效果,以聲請保護令及限制行為等等,如果再次觸犯的話會有相關行政罰(罰錢10萬元)或刑事罰(1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二、毀損部分:
毀損家電是觸犯刑法毀損器物罪,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三、目前沒有備案,屬於公訴罪可直接去報案,告訴乃論罪要告再去,剛好你這2件都是屬於告訴乃論,不告不理,如果對方要告你,你不用因此去備案,可以等警方通知再去提告都可,到檢察官那裡(到法院審判庭前)都可再行提告,另外告訴期是案發6各月,要注意。
四、對方告你,都是要先等警方通知,一般都是由警方先行處理,就算他到檢察署提告也會發交到轄區警察機關調查後,再移送至地檢署後請法院審理,期間警方通知應該是對方提告後1各月內都會發通知,要看實際情形。
五、司法程序:警方通知製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地檢署應該會再發通知開2次偵查庭,後再移簡易處刑或移送地院審理,地院會再依幾級幾審一次發通知等等期間每次間隔2各星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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