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殺死嬰兒」不會被判死刑、無期徒刑?嬰兒不也是人嗎? - 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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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11-01-3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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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1(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74條(母殺嬰兒罪)
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從以前出現很多家暴,父或母把小孩、嬰兒打死、摔死,或者同居人把小孩打死、摔死。可是好像從來沒看過這些人被判死刑、無期徒刑。
就算「親父母」可以減刑好了啦。那媽媽的「同居人」把小孩打死、摔死。
「同居人」不是親父母了吧,那為什麼頂多被判個幾年而已。
為什麼打死(摔死)小孩、嬰兒,不會被比照第274殺人罪判死刑、無期徒刑。
小孩、嬰兒就不是人嗎?
已更新項目:
說錯是「比照271條」
2 個已更新項目:
那「殺人的定義是什麼」
要使用用刀、槍把人殺死才叫「殺人」嗎?
以棍子或者其他物品致人於死算不算殺人
很多家暴者都是使用棍子或者其他物品去對小孩、嬰兒施虐。
甚至把小孩、嬰兒往牆壁、地上重重摔落。
小孩、嬰兒當場致死,或者送醫不治。
那這樣算構不構成「殺人罪」。
虎毒不食子,父母不會對自己的小孩怎麼樣,這句話不是100%適用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1-02-02T09:56
小孩 當然是人
民法說的很清楚
但是殺人動機
除非能舉證 同居人是以故意殺人為起點 當然就以普通殺人罪起訴
不然
有些是打到重傷 然後死亡
有些是情緒 控制不住 或當下精神狀態不穩定
不然以常理判斷 虎毒不食子
請問母親 會故意殺自己小孩嗎
所以才有刑法274條 母殺嬰兒罪
刑法276 過失殺人罪
刑法277 普通傷害罪(致死加重刑罰)
刑法278 重傷罪(致死也加重刑罰)
刑法57條有明文規定 判刑依據也要參考對方的想法及相關狀況
所以 要看整體狀態
不是每個殺小孩 都能以同樣的狀態判定
2011-01-31 02:39:07 補充:
雖然結果都是殺人
但其中發生狀況 未必相同
若以版大理論
若A超速 被B撞到 車禍致死
是否B也是殺人罪
法律不是以結果論
要看裡面的內容與過程
刑法57條 明文規定判刑的依據與看法
且不是每個殺人犯都是罪大惡極吧?
現代的法官 也不是殺人罪每個都判死刑
不然後面那10年以上可以拿掉了 不是嗎
如果法律都以死刑為目的
法官不就好當
2011-01-31 02:43:46 補充:
法律的設置是希望人會改過 而非把刑罰當做必須應該
所以法官量刑必有他的考量
至於虎毒不食子 或許現代不能百分百適用
但大多數還是存在
且這為古代傳留下來的說法
除非大家一致認為不適用
不然他還是存在
還是有很多父母 盡心盡力照顧自己的小孩
2011-01-31 02:47:20 補充:
這個世界 一種米養百種人
不是每件事情 都能用法律規範到完全貼切
或許版大所提 可以獨立討論
但法律終究是條文
只要定下去 符合條文的 就沒有討論空間
所以 獨立家暴出來探討 我贊同
但反對把他跟現有刑法殺人罪 放在同一天平上比對
不然當條文變結果論
以後就算自衛誤殺 也是殺人 也要10年以上
這樣的天平不是更失去平衡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1-01-30T20:46
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
仔細看、這要件已經很嚴苛了,殺嬰者必須是生母,且須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之,大家都知道,生母懷胎十月,這十月的辛苦與母子女建立的情感,若非有不得已苦衷,怎麼會在生產時或甫生產後即刻殺死嬰兒,生母要是一開始沒有生產的打算,服藥墮胎就好了 (有墮胎罪),怎麼可能抱孕十月,等生下來在殺,根本不合乎人情。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1-02-02T08:41
因為生母有產後憂鬱症啊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1-02-02T08:25
生母殺嬰有特別的立法理由(雖然被詬病)!
說實話說他違憲也不為錯,生母殺嬰減輕,那生父殺嬰呢?
有沒有違反平等原則?
所以被人詬病,但是他對生母殺嬰的被告有利,所以不太可能有人聲請釋憲!
2011-02-01 02:49:52 補充:
生母殺嬰也並非無限上鋼,需要在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一定時間內著手!
否則仍成立普通殺人罪!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1-02-03T08:38
現在殺成人,也不會判死刑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1-01-31T11:30
其實生母殺嬰罪這條很早之前就被學者批判了(著名的刑法學者都罵過)
其"人"在實務界的定義為獨立呼吸說,甫出生嬰兒符合解釋才是
而立法者卻搞了一套應指生產完後的短暫時間的嬰
生命都應是無價的 不該有出生前後的長短之分而定刑責才是
個人其實蠻支持把274條廢掉,回歸到271條去做裁決
2011-01-31 03:54:14 補充:
回歸到271還是能由57審酌,且275跟271應是保護同一生命法益用法條競合處理即可 為何要以特別法的方式呈現特別加以保護
275跟271放不同天枰根本不合邏輯,難道生命還分時間長短
且台灣特別立法已經夠浮濫的了 該正視刑法不該修的不刪 該修的又不改
只要定下去 符合條文的 就沒有討論空間 刑法31條地1項也符合條文啊 難道合理?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1-02-02T13:15
情況不一樣,自然處罰不一樣。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1-02-03T00:26
判他們罪那麼輕的法官才不是人!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1-01-30T21:41
我一直都有過敏狀況,是最近才知道要用防螨寢具的,因為醫師建議我用,我也考慮了很久,想說要買就買最好的,上個月趁網站有折扣的時候買了一組【北之特】防蹣(螨)寢具來用用看,真沒想到~~現在覺得過敏狀況有改善多了。雖然比一般的貴一些,不過~真值得!對了~到官網購買比百貨公司專櫃還便宜喔! ^^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1-01-31T16:46
法律不完美


恐怖情人...家暴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1-01-29T00:00
一開始雙方關係處於“緊張期”,如果沒有適當解決就會進入言語或行爲的“施暴期”,之後施暴者往往心生愧疚而想辦法彌補傷害,送花求饒、打電�� ...

"空軍女童命案翻案",有什麼理由能繼續讓死刑存在?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1-01-29T00:00
根據媒體報導,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8日電)1名女童於85年9月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餐廳廁所遭性侵殺害,當時由軍方組成專案小組,認為在餐廳 ...

無奈~管教小孩,差點被報"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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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1-01-27T00:00
她是一個10歲的女孩,目前就讀小學3年級
從小都由外婆帶大,這幾年才搬來與我同住
本來跟外婆同住一切都算安穩,
直到她念小一要升小二的暑假

家暴受害者(14歲)為何不願求救?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1-01-26T00:00
如題,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不過我還是想知道
她那年14歲,有自殘的行為,她的父母都會對她施暴
因為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我才會知道這件事

整天要告我們家暴??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1-01-25T00:00
我婆家有2個心理生病的人.現在連我婆婆都開始舉止異常.家裡2台冰箱滿滿的食物她卻要翻垃圾堆臭酸的食物吃.老三把10年來工作的不順遂加上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