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支持廢死刑聯盟吧 - 社會議題
By Frederic
at 2010-03-31T00:00
at 2010-03-3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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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是台灣的政策,
這句話除了王清峰外, 陳水扁跟陳定南都說過,
所以台灣五年沒有執行任何死刑了,
在這個議題上, 兩大政黨是相同的, 所以說是政策並不為過,
台灣要跟中國談判或對抗, 都需要西方世界的支持,
所以兩黨都不願執行死刑造成西方社會對台灣有不好的印象,
如果沒有王清峰這樣高調的宣揚廢死刑, 而引發反彈,
政府會考慮執行死刑嗎?? 再政黨輪替的幾次可能都不會,
所以請大家多多支持廢死刑聯盟, 給他們動力,
不然他們不再活動了, 政府可能又會繼續得過且過不執行死刑了,
只有他們迫使政府不得不執行死刑
這句話除了王清峰外, 陳水扁跟陳定南都說過,
所以台灣五年沒有執行任何死刑了,
在這個議題上, 兩大政黨是相同的, 所以說是政策並不為過,
台灣要跟中國談判或對抗, 都需要西方世界的支持,
所以兩黨都不願執行死刑造成西方社會對台灣有不好的印象,
如果沒有王清峰這樣高調的宣揚廢死刑, 而引發反彈,
政府會考慮執行死刑嗎?? 再政黨輪替的幾次可能都不會,
所以請大家多多支持廢死刑聯盟, 給他們動力,
不然他們不再活動了, 政府可能又會繼續得過且過不執行死刑了,
只有他們迫使政府不得不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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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Puput
at 2010-04-04T00:03
at 2010-04-04T00:03
其實我支持廢除死刑 但要有條件
因台灣刑法非常兩極 跟本不適用於現在的社會
1 . 死 刑 : 判決確定後 馬上得執行(槍斃) 過於極端. 以亂世用重典 的極端態度處理 請問現在是亂世嗎 ?
2 . 無期徒刑 : 本以為無期徒刑是要在監獄內關到死 其實不然 因憲法規定受刑人在監獄內被關 服刑不得超過20年 也就是說無期徒刑是20年 所以無期徒刑的受刑人 只要在監獄服刑10年就可以報假釋 如沒意外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大慨被關個12年就可假釋出來 如果沒被判死刑(槍斃) 12年後又是活龍一條 這不合理
所以台灣如果廢除死刑 是不是20年後又是活龍一條 ? 又再犯案怎麼辦 ? ...
其實這也是台灣百姓最擔心 最不諒解的地方
廢除死刑是對的 可以的 也是將來的趨勢 我個人也認同這個做法
但一定要有配套措施 從新修改刑法
1 . 依犯罪的案情輕重判處徒刑 沒有時間.年月的限制
~~也就是說: 依案情的輕重判刑時 1百年.2百年.3百年...往上加 沒有時間的限制
2 . 無期徒刑也就跟著廢除: 因沒時間的限制 就沒有無期徒刑的名稱了
因一個重大的囚犯判死刑後馬上執行槍斃 其缺點如下
1 . 萬一造成冤獄 那永遠無法補償 (台灣已發生好幾宗了 )
2 . 不必有劊子手的存在 好好的人為了薪水來當殺手 一樣有傷害
3 . 歹徒在殺人犯案時 比較不會有殺一個人是死 殺兩個也是死 就爛殺無辜
4 . 給歹徒一絲絲的希望 就會給無辜的百姓活命的機會
~~如依搶劫殺人的歹徒來說 搶嫌一般只是要錢而已 但因怕被被害人認出來 而痛下殺手(增添亡魂) 因搶劫是唯一死刑的話 反正都是死 那把被害人殺了也許沒人指認 活命的機會較大些
所以如果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讓台灣百姓瞭解 相信台灣百姓會接受的
2010-03-31 19:07:57 補充:
廢除死刑 不是無罪開釋 而是在監獄關到自然死
既然判定死刑 用槍斃的方式執行 這個受刑人一定死
而依案情輕重 如判200年 這個受刑人也一定要死在監獄裡頭 同樣死
同樣執行死刑 用槍斃(強制執行) 方式 會造成二次傷害
用時間關到受刑人自然死亡 也是在執行死刑 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其實一個死刑犯讓他一槍斃命 變成一了百了 死得痛快
如這個死刑犯 在監獄裡頭關到死 這種慢性的長時間的折磨 相信死刑犯會更痛苦 警世的作用會更大 或許死刑犯會要求槍斃以求解脫呢 !
執行死刑 用槍斃不是唯一的選擇 還有許多好方法 !
By Todd Johnson
at 2010-04-03T11:01
at 2010-04-03T11:01
你還要跟他說:(沒關西阿!人總是會犯錯!我原諒你!我明天加入廢死聯盟) ??
死刑一定有赫阻功能..
人再考慮犯罪前一定會想想有神麼後果,如果沒死刑我剛好又缺錢我一定先綁架你0.0
再談人權
Q1死刑犯有重視被害人的人權?
再談犯人
Q2他活下來請你養他???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真的有錢去幫需要的人吧!
Q3他再犯案你要負責???
如果有儀器檢測...
那些想廢死刑的人是不是缺乏同情心?
或是缺乏憐憫心?
還是他腦袋構造和DNA跟我們不一樣?
如果你站在人權的立場想過那你為何不站再被害者家屬的立場想一想?...
By Harry
at 2010-04-03T08:18
at 2010-04-03T08:18
受害者家屬不平自己去殺了兇手
兇手家人幫兇手報仇又去殺受害者家屬
這樣殺來殺去會比較好嗎?
若是由法律處牠死刑
受害者家屬也不用親自報仇
兇手家人也只能接受法律判決
這樣才是真正兩全其美好嗎?
噁心的廢物聯盟
看到妳們的臉就想吐
假道學的ㄐㄅ
By Edwina
at 2010-04-03T21:05
at 2010-04-03T21:05
不然會對不起社會大眾和無辜的被害家庭。
死囚如果讓牠改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那是一種浪費國家資源的行為,給
死囚在監獄太好過日子而讓牠安享天年啦!
By Bethany
at 2010-04-04T04:24
at 2010-04-04T04:24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4-03T01:41
at 2010-04-03T01:41
耍什麼腦包?
要轉點的快來炮他喔
知識家都出些腦包出來殘害網路
以下為引用:
一個作姦犯科人的真心話:
本人在此非常感謝人權團體及廢死刑聯盟多年來替我們爭取不少的權益
你們說的沒錯!就算罪大惡極的人也有生存的權利
所以相信在過不久之後強姦殺人、放火搶劫便可不用再擔心被判死刑問題
因為你們慈悲為懷的人權團體必定會幫我們爭取到免死的權利
到時後要是看誰不順眼多殺幾個人也無訪
就算被抓了不起關了幾年後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等到年紀大了找不到工作時便可再犯幾個案到裡面養老
因為有你們這些人民繳稅的錢在牢裡不愁吃穿
比起當個街頭遊民來得好太多了
小弟在此非常感謝慈悲為懷的人權團體
有朝一日小弟必定登門拜謝~
資料來源:知識家-Rick
By Dorothy
at 2010-04-03T21:51
at 2010-04-03T21:51
以前不敢做的或想做的"壞事",應該會有人準備開始做了.
因為政府法律會原諒的.國家還會養一輩子,所以以後懶得工作"做做壞事"有什麼不好.
當法務部長也不錯,說話比總統大聲,說不執行就不執行,一國之主都拿他沒辦法.
以後如果法務部長可以民選時,我也來競選法務部長.~~~選我...選我...選我....
By Mason
at 2010-04-04T17:26
at 2010-04-04T17:26
反諷要對”真正有道德水準的人”才管用 對廢死刑聯盟是不管用的
為了拖延死刑用”大法官釋憲”的賤招 不但無法給社會心存僥倖之人警惕 更加浪費納稅人的錢 要嘛以法官的道德瑕疵 不足以做出斷生死的判決至少還能接受
台灣目前真正有資格跟”政治犯”扯上邊的 是在有特種警衛的”土城豪宅”那一位 但與一般政治犯不同的是 ”因政治得以繼續啃民脂民膏”
”死刑存廢”是真正能用民意表決的 而不是用”議事杯葛”的大法官釋憲 有能耐用正當手段說服我 只要司法改革 有條件接受”廢除死刑”
沒能耐就接受民意 不然就接受敝人每天睡覺前的”詛咒” 咬我ㄚ ”詛咒”犯那一條法?
2010-04-01 01:14:10 補充:
敝人不支持”民粹”只是更討厭”鴨霸” 連配套措施都沒有就要趕鴨子上架 不得不懷疑是不是””尹清楓””命案外國快破了 涉及許多政客 而且可能要大批的被判死刑 所以急著”廢除死刑”
法律的修訂該是循序漸進爭取認同 這種亂搞法”””一定有陰謀”””
2010-04-02 21:18:56 補充:
說過”愛台灣”的人士少了嗎?事實如何? 那還要相信”廢死刑”嗎?
2010-04-02 21:23:43 補充:
沒有配套 不然就叫廢死聯盟交出家屬做人質 犯罪率提高一件就殺一位 直到廢死聯盟死光光再恢復死刑
取自佛經”割肉餵鷹”典故
2010-04-03 14:24:59 補充:
最近倒是有一個事件可以堵”廢死聯盟” ”海盜罪”國際法上是”唯一死刑”吧
那”廢死刑是國際趨勢”就是騙人
在此請大家用力的呼籲”廢死聯盟”去索馬利亞 為海盜爭取”廢除死刑”
我同意捐一百塊贊助旅費 喵
By Callum
at 2010-04-03T02:04
at 2010-04-03T02:04
很多犯人犯了重罪,因為一直假釋所以很快就可以出獄,
結果呢...出來幾乎還是都會犯罪,就算不放出來,
被關個幾十年,那為什麼要白白浪費大家繳的稅去養那些廢物,
一命賠一命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
王清峰說如果她是被害人的家人她會選擇原諒,
因為現在沒碰到,她當然會選擇原諒啊,
那如果真的讓她碰到了,我就不相信她做的到,
而且一些犯人,被抓到了還一付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那對被害人和被害家人情何以堪,
問題是你提出來的,如果你的家人、親人被別人殺害,
你會選擇原諒兇手嗎?我不相信你做的到。
不是當事人都可以講的很輕鬆,但真的變當事人時,
能大愛的沒有幾個人吧!當你站在王清峰的大愛立場時,
請也站在被害人家屬立場看看吧。
有種殺害別人,那應該也要有去承擔被判刑的勇氣,
"一命賠一命,天經地義"
By Victoria
at 2010-04-03T23:47
at 2010-04-03T23:47
廢除死刑以後,一直不斷累積的這些死刑犯
光是收容就是一大問題,而且以台灣目前現階段
的狀況來看,台灣並沒有西方社會,這樣的接納性
光是家裡旁邊多個AIDS收容中心,就會吵到翻天覆地了
更何況今天如果是在你家旁邊,多了死刑犯集中所
那結果也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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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的是,可以關他們一、二十年,讓他們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那麼,他們出來以後,試問,社會大眾對他們的包容性
有沒有辦法跟歐美一樣,台灣,現階段要做的並不是要做給歐美國家看
在東方國家,如果最基本的思想沒有跳脫出來,要廢除死刑的機率是微乎其微
而且台灣,是在亞洲,所以,沒必要一昧的追求要跟西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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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10-04-02T13:31
at 2010-04-02T13:31
您的看法呢?
再來 這種枉顧別人生存權利的人 你覺得那種人適合談人權嗎?
如果不該死 那其他被炸死的人就該死嗎? 公平嗎?
那些從事恐怖攻擊的人 如果存活了下來被抓到卻廢死了 你任何未來有和平嗎?
小弟也有自我見解 非筆指任何人 單純見解
這裡是知識家不是政治家 該尋適合網站去倡導 會更有效果哦!
2010-03-31 11:52:47 補充:
大大的文章 說法的確有趣
第四段 是你的重點! 跟標題天地反差! 呵...有見地
By Isla
at 2010-04-01T12:34
at 2010-04-01T12:34
請你去youtube搜尋被害者家屬上談話性節目的影片
官司一打就幾十年 就是要跟這些假清高的人權團體對抗!
一談到他們的家屬 眼淚就掉下來
請問廢死聯盟 你們可以無視被害人家屬的眼淚
良心在哪裡?
或許跟安樂死一樣 不該用人為外力奪取生命
但我覺得台灣夠有人權了 麻醉槍斃
還可以吃一頓好的 不想想那些人是怎麼被凌虐致死的?
世界潮流?提倡人權?
殺人前一刻怎麼不想想他們的人權?
殺人就要償命跟什麼潮流?
還有最佳解答阿仁一定是大富豪
監獄裡那四十幾名關到死的伙食費 就由你來付了
人民公帑願意買執法的子彈
By Barb Cronin
at 2010-04-03T11:11
at 2010-04-03T11:11
三國時諸葛亮揮淚斬馬謖時就說過:「昔孫
武所以能制勝於天下者,用法明也。今四方分爭,兵交方始,若須廢
法,何以討賊耶?合當斬之。」
By Kelly
at 2010-03-31T08:04
at 2010-03-31T08:04
因為死的都不是他們家的人
By Olga
at 2010-04-04T07:25
at 2010-04-04T07:25
By Rachel
at 2010-04-04T11:07
at 2010-04-04T11:07
可以舉例別的嗎?
By Wallis
at 2010-04-04T23:18
at 2010-04-04T23:18
現在偷吃步被掀開了,那些廢死的很難偷偷摸摸了。
By Susan
at 2010-03-31T20:50
at 2010-03-31T20:50
看版大發文的第4段便知道了
其實他是反對廢除死刑的
(前3段是反話啦)
By Thomas
at 2010-04-02T23:33
at 2010-04-02T23:33
2010-05-10 16:39:25 補充:
呵呵板大的意思是
王清峰是"反廢死臥底間諜"啦 , 如果不是她, 誰知道台灣還有這44個(現在應該是40個)死刑犯?! 呵呵XD
so 感謝王清峰提醒我們大家死刑犯的存在~逼使政府執行死刑XDD
By Robert
at 2010-04-03T22:27
at 2010-04-03T22:27
理由是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
儘管是死刑犯
去死,這什麼爛理由
那死刑犯在殺人之前有想過他已經剝奪了一個人的生存權嗎
像之前報那個青少年為了搶劫鄰居的女老師
搶走了錢還活生生把人砍了十幾刀斃命
警方說他們有足夠時間逃跑,卻為了殺人而多停留了幾分鐘,所以被抓了
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還是以犯人有嚴重且故意殺人動機為由敗訴
判他們死刑,剝奪他們的生存權是經過了幾道程序,耗時幾年,多少人力物力,最終才確定執行死刑
反觀他們,只是因為搶劫嗎,他們純粹只想幹掉那個老師就活生生把他砍死
執行死刑,是為了讓那一些有犯意的壞人,在想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之前
你只要真的做了,那麼你自己的生存權也可能會失去
這是一道防線,讓那些壞人在下定決心殺人之前能再多警惕一下
By Sandy
at 2010-03-31T13:55
at 2010-03-31T13:55
她的行為是一種行政怠惰,已根本不配為公務員!何況是政務官!
照說監察院應對她提出彈核!
如果全國公務員都有樣學樣不依法行政或消極的不執行公務
那養一大堆公務員做什麼?
國家也根本不要有軍隊了,因為軍人也可以說他的理念是不殺生!
所以敵人侵犯國土,他不能殺歒人,軍人也有權去放下他的槍去投降!
如果廢死成立
人人都有權利買槍支去保衞他自己本身和家小安全
那時社會豈不是更亂!
我贊成廢死
但一定要先有良好的配套措施
使那些窮凶惡極的不良份子終其一生不得再進入人群社會危害社會安寧!
否則就不要談廢死!
By Edith
at 2010-04-03T02:38
at 2010-04-03T02:38
有一些竊盜或吸毒的關出來還不是一樣偷一樣吸毒
殺死人的就算有悔過之心
但是你必竟已經是成年人了
本來就應該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任
誰為那些被害家屬請命
若是你失去了你最親愛的人你會如何看待傷害你的人呢
若他們有悔過之心就要為自己所做的錯事負責
為什麼要廢除死邢
為什麼要有死邢
如果大家都能自制
那社會就不會像現在那麼亂了
By Thomas
at 2010-04-02T09:19
at 2010-04-02T09:19
By Belly
at 2010-03-31T20:07
at 2010-03-31T20:07
他們都知道自己會被判死刑還不懂得悔改,置之生死於度外
你何不成全他們呢? 這是他們自己選擇的路
或許這樣會太過殘忍,但對受害者家屬而言更是折磨
對犯刑人來說是解脫,被終身監禁是逃避
你能想像,犯刑人在牢裡過的爽爽的,整天大魚大肉(現在伙食很好)
做做手工...
而受害者家屬卻只能在家裡恨的牙癢癢的樣子嗎?
如果犯刑人肯真心悔改且家屬願意原諒他,我就會支持
可是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By Enid
at 2010-03-31T06:44
at 2010-03-31T06:44
By Puput
at 2010-04-03T06:45
at 2010-04-03T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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