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制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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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06-04-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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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我媽結婚20幾年了~最近我爸被銀行催討債務(卡奴)
我媽名下有不動產和動產.她怕會被銀行或債權人催討.
請問我們家該如何做.又或者該去哪裡辦這些東西.
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建議.我完全毫無頭緒.不知道該怎麼辦~
Update:
我心中希望的答案是.有人可以告訴我怎麼做.
而不是去複製一些夫妻財產制的文章來給我看.
希望最好有實際經驗的人來說明是去哪裡辦.怎麼辦之類
的建議.感謝大家!

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06-04-16T13:08
如果是依你所言,登記在你媽媽名下,那你們就不用擔心摟!    簡單的說,往昔登記在妻名下的財產,於夫在被強制執行時,是有可能被執行的。因此,民法親屬編為避免此一男女不平等的情況,防止妻的財產因此被夫的債權人強制執行,故在民國八十五年增訂親屬施行法第六條之一,規定一年之過渡期,即於此過渡期內,夫妻可自將財產歸屬作正確之登記,若於此期間內未為更正登記,財產歸屬就依登記名義而定。    而依你所言,你父母已結婚二十幾年,應係為民國七十四年前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應適用法定財產制,故得適用親屬施行法第六條之一的規定,從而,目前登記於你母親名下之財產,係未於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起一年內更改登記或更改登記於你母親名下,即確定為你母親名下之財產。職此之故,你父親的債權人不得強制執行你母親名下之財產,若對你母親名下財產強制執行,你母親尚得依強制執行第十五條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相關大法官會議解釋及條文:釋字第 410 號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一條規定「關於親屬之事件,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不適用民法親屬編之規定。其在修正前發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亦不適用修正後之規定」,旨在尊重民法親屬編施行前或修正前原已存在之法律秩序,以維護法安定之要求,同時對於原已發生之法律秩序認不應仍繼續維持或須變更者,則於該施行法設特別規定,以資調和,與憲法並無牴觸。惟查關於夫妻聯合財產制之規定,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修正前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聯合財產中,妻於結婚時所有之財產,及婚姻關係存續中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為妻之原有財產,保有其所有權」,同條第二項規定:「聯合財產中,夫之原有財產及不屬於妻之原有財產部分,為夫所有」,第三項規定:「由妻之原有財產所生之孳息,其所有權歸屬於夫」,及最高法院五十五年度台抗字第一六一號判例謂「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始行取得之財產,如不能證明其為特有或原有財產,依民法第一千零十六條及第一千零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即屬聯合財產,其所有權應屬於夫」,基於憲法第七條男女平等原則之考量,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已於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予以修正,上開最高法院判決亦因適用修正後之民法,而不再援用。由於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對於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夫妻聯合財產所有權歸屬之修正,未設特別規定,致使在修正前已發生現尚存在之聯合財產,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由夫繼續享有權利,未能貫徹憲法保障男女平等之意旨。對於民法親屬編修正前已發生現尚存在之聯合財產中,不屬於夫之原有財產及妻之原有財產部分,應如何處理,俾符男女平等原則,有關機關應儘速於民法親屬編施行法之相關規定檢討修正。至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十一款被繼承人配偶及子女之原有財產或特有財產,經辦理登記或確有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規定,所稱「被繼承人之配偶」並不分夫或妻,均有其適用,與憲法第七條所保障男女平等之原則,亦無牴觸。親屬施行法第6-1條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結婚,並適用聯合財產制之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以妻之名義在同日以前取得不動產,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於本施行法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六日修正生效一年後,適用中華民國七十四年民法親屬編修正後之第一千零十七條規定:一  婚姻關係尚存續中且該不動產仍以妻之名義登記者。二  夫妻已離婚而該不動產仍以妻之名義登記者。強制執行法第15條 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如債務人亦否認其權利時,並得以債務人為被告。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06-04-15T23:57
如果不想找律師
我記得法院裡好像法律志工能提供法律意見及協助
建議你可以先去那裡問一問~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06-04-12T01:45
名  稱: 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四 編 親屬
第 二 章 婚姻

第 四 節 夫妻財產制
第 一 款 通則
第 1004 條 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本法所定之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
,為其夫妻財產制。

第 1005 條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
其夫妻財產制。


第 1007 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第 1008 條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非經登記,不得以之對抗第三人。
前項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不影響依其他法律所為財產權登記之效力。
第一項之登記,另以法律定之。

第 1008- 1 條 前二條之規定,於有關夫妻財產之其他約定準用之。

第 1009 條 夫妻之一方受破產宣告時,其夫妻財產制,當然成為分別財產制。

第 1010 條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
財產制:
一 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 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三 依法應得他方同意所為之財產處分,他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時。
四 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
改善時。
五 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

六 有其他重大事由時。
夫妻之總財產不足清償總債務或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
月以上時,前項規定於夫妻均適用之。

第 1011 條 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
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第 1012 條 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得以契約廢止其財產契約,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
制。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
其他自己去看吧
字太多ㄌ

看了摩托車日記告訴我裡頭可以探討哪些議題嗎?贈15點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06-04-12T00:00
看了摩托車日記 感覺超好看的 不過很沉重
裡頭除了探討南美洲種族隔離問題 痲瘋病之類的 古巴革命
還有哪些議題呢?
可順便附上答案者佳
...

李驥與智慧城市?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06-04-12T00:00
李驥與智慧城市的選拔有什麼關係?收到一封信,很好奇....
現在他是公職嗎?負責啥
====原文如下======
臺北人!你快得到世界冠軍了你知道嗎? ...

現在或者是未來有什麼新能源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06-04-12T00:00
現今的石油快用完現今由何新能源可以替代石油
或者可節省金錢使用能源
Update:
可以講解有關於氫能源

為何動植物會自然的滅絕?

Joe avatar
By Joe
at 2006-04-12T00:00
拜託拜託 幫忙一下 有沒有誰知道 : 在哪些情況下會讓動植物自然的滅絕?? 我要寫一張學習單 很急!! 不知有哪位好心人士肯幫忙一下?? 真是感� ...

族群(ethnicgroup)關係型態有那些?~~(20點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06-04-12T00:00
何謂族群?
族群(ethnic group)關係型態有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