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現家暴,但受傷狀況並不嚴重可提嗎 - 家暴
By Tom
at 2007-06-29T00:00
at 2007-06-2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家中的哥哥從小就看我不順眼
自幼就有不理會或口頭上的不屑
及至二十多歲就出現用手打頭打耳光至今至少動手二三次
但因為無太過明顯外傷
(頭皮瘀青無任何外傷.臉紅紅的.眼鏡打歪)
最近一次他口頭說會照三餐打,還說要我去死
這樣要告大概也不成立吧(沒有錄音,而且當下我也會回嘴)
我希望至少能給他一些警惕
目前拿了一些簡單衣物住外
母住院
仍須三不五時回家一趟
有碰面的可能
不知該如何做比較好
ps現在他三十五,身強體壯
已更新項目:
父母年邁,雖重男輕女,但至少會覺得打人是不對了,但也對他無可奈何,家中經濟主要由他和大姐,父現仍有工作但要退休了,弟在外地唸書也無法幫忙
自幼就有不理會或口頭上的不屑
及至二十多歲就出現用手打頭打耳光至今至少動手二三次
但因為無太過明顯外傷
(頭皮瘀青無任何外傷.臉紅紅的.眼鏡打歪)
最近一次他口頭說會照三餐打,還說要我去死
這樣要告大概也不成立吧(沒有錄音,而且當下我也會回嘴)
我希望至少能給他一些警惕
目前拿了一些簡單衣物住外
母住院
仍須三不五時回家一趟
有碰面的可能
不知該如何做比較好
ps現在他三十五,身強體壯
已更新項目:
父母年邁,雖重男輕女,但至少會覺得打人是不對了,但也對他無可奈何,家中經濟主要由他和大姐,父現仍有工作但要退休了,弟在外地唸書也無法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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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Thomas
at 2007-07-02T22:25
at 2007-07-02T22:25
壹、刑事部分
一、施虐者可能成立的罪名:
受害者所受到之傷害若屬輕傷,例如:打耳光、以拳重擊、拉頭髮、將 受害者猛力推撞牆壁,尚未至刑法第十條之重傷程度,依據刑法第二百 七十七條規定,施虐者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 金。實務上對此類案件大都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左右,得以易科罰金,原 則上施虐者是不會被抓進去關起來的。
1.施虐者若基於重傷故意將受害者傷害至重傷,也就是說其傷勢到達毀敗一眼或二眼之視能;或毀敗一耳或二耳之聽能;或毀敗語能、味能或嗅能;或毀敗一肢以上之機能;或毀敗生殖之機能;或其他於身體或健康 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的程度,譬如打斷了手,無法復原,造成手部 功能終生喪失,就構成重傷罪。重傷害之刑度相當高,施虐者將被處以 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2.施虐者若以言語或肢體上之動作恐嚇受害者,例如:持刀恐嚇〞你敢跑走試看看〞;或是揚言對你娘家不利,造成受害者之恐懼;會成立刑法 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施虐者將被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3.有些施虐者甚至會將受害者殺死,這就會構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另外,有些施虐者是以性攻擊或性虐待之方式侵害受害者,此時,即使施虐者與受害者為夫妻,彼此之間有敦倫之義務,但夫也沒有權利用強迫的方式要求妻為性行為,不然還是會成立刑法上的傷害罪、妨害自由罪,施虐者最高可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二、受害者要對施虐者提出刑事告訴時,應注意之事項:
5.首先,證據的搜集非常重要,因為法官或檢察官在事發當時並不在現場,當施虐者與受害者各說各話時,法官或檢察官要判斷誰是誰非就必須依賴證據,尤其刑事訴訟法還明白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方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因此,即使法官或檢察官很同情受害之一方,但也必須依法行事。一般人都常常顧念夫妻情份,不想提出告訴,以致都未能及時驗傷。事實上驗傷之後也不定要告,受害者有六個 月的告訴期間可以慢慢去考慮,但傷勢一定要馬上去驗,不然傷勢好了就〞船過水無痕了〞。如果不好意思去驗傷,至少要去醫院就診,留下就診記錄,將來萬一有訴訟發生時,還可以請法院調取醫院病歷。
6.在家庭暴力事件中,能夠提出之證據大致如下:
7.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檢察官或法官在調查犯罪事實時,著重在犯罪之時間、地點、及施暴方式或手段,因此,受害者在提出告訴時,必須就上述三點詳細說明,有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遭受太多次暴力侵害或是受太大的刺激後,反而不記得詳細的犯罪時地與方式,這樣將會大大阻礙犯罪之偵查與成立。
8.其次,必須注意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必須自知悉犯罪行為人之時起六個月提出告訴,否則即不得再行提出告訴。有些受害者或許是念在夫妻多年情份,有些則顧慮孩子或他人眼光而遲未提出告訴,等到想再提出告訴來找律師時,早已逾告訴期間,而無法提出告訴,這是必須特別注意的。另外,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之前均可撤回告訴,因此,倘若施虐者與 受害者在訴訟過程中達成和解,受害者還是可以撤回告訴。至於重傷、恐嚇、殺人、妨害自由等罪則為公訴罪,未有告訴期間之限制,將來也 不得撤回告訴。
By Barb Cronin
at 2007-07-03T16:46
at 2007-07-03T16:46
bit.ly/1m7jNZZ (貼至瀏覽器就大功告成了)
By Jake
at 2007-06-30T15:36
at 2007-06-30T15:36
我覺ㄉ不理ㄊ那是不可能ㄉ,ㄊ也許會更生氣而得寸進尺ㄋ
By Gary
at 2007-06-29T02:59
at 2007-06-29T02:59
他真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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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ora
at 2007-06-28T00:00
at 2007-06-28T00:00
住我的房子卻不繳管理費,該把他趕出去嗎
By Selena
at 2007-06-28T00:00
at 2007-06-28T00:00
因為與先生不合
於是我便帶著孩子搬到娘家去住
他沒負任何贍養費就算了
連大樓的管理費也不繳
我曾 ...
法律高手請進~請教離婚問題...救救她們吧!!!會出人命的
By Rachel
at 2007-06-27T00:00
at 2007-06-27T00:00
家暴傷害.我要如何保有自己的權利
By Andrew
at 2007-06-27T00:00
at 2007-06-27T00:00
我可以訴請離婚和贍養費嗎?
如果我抓到他外遇的證據時 ...
我是T,很想跟家人出櫃。
By Odelette
at 2007-06-26T00:00
at 2007-06-2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