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工程告示牌,工程單位該負甚麼法律責任 - 社會議題
By Emily
at 2012-05-09T00:00
at 2012-05-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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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工程告示牌,工程單位該負甚麼法律責任,罰款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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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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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12-05-12T04:46
at 2012-05-12T04:46
http://www.6law.idv.tw/6law/law3/%E7%87%9F%E5%BB%B...
第5條 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設置工地標示牌。 前項標示內容,應載明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管制編號、工地負責人姓名、電話及當地環保機關公害檢舉電話號碼。
第17條 違反第五條至第十五條規定者,依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處分。
空氣污染防制法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7%A9%BA%E6%B0%A3...
第二十三條(固定污染源之防制)【相關罰則】§56 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其固定污染源之最大操作量,不得超過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最大處理容量。 固定污染源及其空氣污染物收集設施、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規格、設置、操作、檢查、保養、紀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六條(罰則) 公私場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或操作、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核准之排放標準或依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令其歇業。 第一項情形,於同一公私場所有數固定污染源或同一固定污染源排放數空氣污染物者,應分別處罰。
2012-05-10 10:30:51 補充:
若是公共工程
還會依契約條款計罰並扣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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