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否可以申請保護令 - 家暴
By Anthony
at 2008-05-11T00:00
at 2008-05-1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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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保護令是要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如果有家暴,被打到整個腳都淤清,已經好幾個禮拜都淤清,家暴已經過好幾個禮拜,如果要申請保護令,或是家暴備案是否有時間限制,要到整支腳都淤清,到現在都還看的很清楚,基於要保護自已,也不是要告家人,是否可以備案
已更新項目:
請問事情已經過了一兩個月,但家人雖然目前並未再使用暴力,但還是完全不尊重我,很怕會再使用暴力,而整隻腳的淤清還是很大塊非常明顯,如果現在在去驗傷,然後報案是否還來的及與有效
已更新項目:
請問事情已經過了一兩個月,但家人雖然目前並未再使用暴力,但還是完全不尊重我,很怕會再使用暴力,而整隻腳的淤清還是很大塊非常明顯,如果現在在去驗傷,然後報案是否還來的及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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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Olivia
at 2008-05-12T23:18
at 2008-05-12T23:18
建議你到[台北市警局]網站看,有很詳盡的解釋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
在家庭暴力事件發生後,應儘速至醫院驗傷。並向警察機關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報 案。檢察官、警察、社政等機關均可以協助您聲請保護令。
如發生家庭暴力案件,警察機關全部均可受理報案。且警察局在各警察分局設有「家庭暴力防治官」。他們是受過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專業訓練的警察人員,他們會竭盡所能幫助您。
家庭暴力案件中傷害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應於知悉犯罪加害人之日起六個月內決定是否對加害人提出告訴。如果不提出告訴,六個月以後就喪失了告訴的權利。在未提出告訴前亦可同時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由警察人員執行。如果發現違反保護令情形,請隨時向警察機關舉報。
保護令內容共有12種情形:
1、限制令:禁止加害人對您或其他家人施暴。
2、禁止接觸令:禁止加害人打電話、寫信給您或其他騷擾您的行為。
3、遷出令:命令加害人搬出您或您們的住所。
4、遠離令:命令加害人不可以在您的住處、學校、上班地點或其他您經常出入的地方逗留守候。
5、暫時使用權:命令加害人交出汽車、機車或其他有關您生活上、工作上、教育上的必需用品。
6、暫時監護令:命令加害人交付子女給您,使您暫時擁有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
7、暫時探視令:規定加害人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方式或禁止加害人探視。
8、給付令:命令加害人負擔您的租金、扶養費用。
9、給付令:命令加害人負擔您的醫療、輔導、庇護場所或其他財物損害的費用。
10、 防治令:命令加害人接受戒癮、精神治療、心理輔導。
11、 給付令:命令加害人負擔您的律師費用。
12、 其他保護令:命令其他可以保護您及您家人的必要措施。
2008-05-11 00:18:06 補充:
網址沒秀出來,補給你
2008-05-11 00:20:45 補充:
http://wp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83f...
2008-05-11 01:03:49 補充:
家庭暴力求助管道
24小時家暴專線 113 或 0800-024-995
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 02-27229543
台北縣婦幼中心 02-29679665
桃園縣婦幼中心 03-3336106
台中市家扶中心 04-23162085
台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6-3901601
高雄市家暴防治中心 07-7262085
By Iris
at 2008-05-13T03:23
at 2008-05-13T03:23
WWWTS777。NET
By Olivia
at 2008-05-11T23:52
at 2008-05-11T23:52
隨時可以申請.但還要開庭.由法官開庭審理是否核發保護令給你
沒有備案.家暴只有報案.
但家人雖然目前並未再使用暴力,但還是完全不尊重我,很怕會再使用暴力,而整隻腳的淤清還是很大塊非常明顯,如果現在在去驗傷,然後報案是否還來的及與有效
有效的
向警方報家暴案.你的傷雖然是以前發生的.但現在你所受到的是精神上的虐待.提出你受精神上虐待的證明.或陳述你精神上如何受虐待如何的痛苦給法官聽
如你所申請的保護令禁止行為是禁止對你傷害或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之虐待之類的禁止行為.法官通常會核發.因為這些禁止行為本來就不可以發生的.只是再多一張保護令約束而已
警察受理家暴案.應該是不可問構不構成.受理家暴案填寫家暴通報單.這只是警察受理時的一個程序而已.在高雄市被他人報家暴.雖然當事人雙方均不願報家暴.警察還是要將雙方資料填入家暴通報單.並通報給113的
By Genevieve
at 2008-05-13T01:24
at 2008-05-13T01:24
只要帶著驗傷單,
然後到派出所製作家暴筆錄,
警方也會問妳是否要提出傷害告訴.
還有,
沒有所謂的備案,
只有報案而已.
2008-05-11 00:27:14 補充:
製作筆錄之後,
警方會給妳一份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
然後幫妳通知婦幼隊還有113家暴專線.
By Ina
at 2008-05-12T21:41
at 2008-05-12T21:41
我建議你可以打電話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
讓專業人員幫你詳細解說
會比我說一大堆還有用~
我找了家暴防治中心的網址給你
http://www.dvsa.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ag...
你可以先上去了解看看
基本上,家暴不要忍,一定要保護自己,不能一直容忍對方,不然家暴的次數會越來越平凡~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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