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和監護權 - 家暴
By Faithe
at 2009-06-12T00:00
at 2009-06-1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從九十一年來到現在我姐被他先生打了快十次了
這十次當中
有兩次申請保護令,一次是九十三年,一次是這次
有四次通報社工,現在我姐在庇護所住,他先生現在經由社工以鮮花,魚湯,小孩寫的信,要使我姐軟化要她回來
現在我姐想跟他先生離婚也想爭取孩子(國中二年級)的監護權
但是他先生有時會以言語威脅恐嚇,導致我們家人也很害怕
但是他先生不願意離婚
之前有問過小孩
小孩說爸媽離婚要跟媽媽
小孩之前因為爸媽工作的關係住在娘家,所以小孩和媽媽及娘家的感情很好,我姐有錢,但是之前是老闆娘,現在申請保護令可能要另外找工作和租屋
需要請律師打離婚官司和爭取監護權嗎?
我該如何幫助我姐讓我姐能跟他先生離婚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Update:
家暴時有驗傷單
也有兩次保護令
但是現在我姐沒有和他先生住在一起
蒐證方面可能比較難了
但是他們兩人吵架的內容和他先生如何恐嚇威脅我姐的內容
他兒子全都知道
我姐四月時因為長期被他先生精神上的虐待,大概也是折磨自己吧
和一群朋友喝酒後被徵信社拍到和一個男的擁抱和親親
我問我姐當時為何這樣做
她說她喝了酒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但是就只有那一次剛好就被拍到
他先生有被人看到載女人上汽車旅館
我們是打算這星期雙方要談
把我姐想離婚的想法講出來
看他願不願意離婚
請長輩一起出來談
我們這樣該如何做
這十次當中
有兩次申請保護令,一次是九十三年,一次是這次
有四次通報社工,現在我姐在庇護所住,他先生現在經由社工以鮮花,魚湯,小孩寫的信,要使我姐軟化要她回來
現在我姐想跟他先生離婚也想爭取孩子(國中二年級)的監護權
但是他先生有時會以言語威脅恐嚇,導致我們家人也很害怕
但是他先生不願意離婚
之前有問過小孩
小孩說爸媽離婚要跟媽媽
小孩之前因為爸媽工作的關係住在娘家,所以小孩和媽媽及娘家的感情很好,我姐有錢,但是之前是老闆娘,現在申請保護令可能要另外找工作和租屋
需要請律師打離婚官司和爭取監護權嗎?
我該如何幫助我姐讓我姐能跟他先生離婚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Update:
家暴時有驗傷單
也有兩次保護令
但是現在我姐沒有和他先生住在一起
蒐證方面可能比較難了
但是他們兩人吵架的內容和他先生如何恐嚇威脅我姐的內容
他兒子全都知道
我姐四月時因為長期被他先生精神上的虐待,大概也是折磨自己吧
和一群朋友喝酒後被徵信社拍到和一個男的擁抱和親親
我問我姐當時為何這樣做
她說她喝了酒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但是就只有那一次剛好就被拍到
他先生有被人看到載女人上汽車旅館
我們是打算這星期雙方要談
把我姐想離婚的想法講出來
看他願不願意離婚
請長輩一起出來談
我們這樣該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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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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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09-06-15T00:59
at 2009-06-15T00:59
如何以「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裁判離婚?
按夫妻締結婚姻共組家庭,本應互助互諒,相互扶持,如配偶之一方對他方施以精神上或肉體上之虐待,至他方無法忍受,婚姻已生破綻,為保護無過失一方配偶之利益,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得請求裁判離婚。而關於「不堪同居之虐待」,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七二號解釋揭諸之判斷標準『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不堪同居之虐待」,應就具體事件,衡量夫妻之一方受他方虐待所受侵害之嚴重性,斟酌當事人之教育程度、社會地位及其他情事,是否已危及婚姻關係之維繫以為斷。若受他方虐待已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之程度而有侵害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者,即不得謂非受不堪同居之虐待。』可資參酌。
實務見解所認之不堪同居之虐待為:
1、夫妻之一方參加偽組織後,他方與之同居,精神上所受之痛苦,實與受不堪同居之虐待無異。
2、夫妻之一方叛國附敵,在未反正以前,他方因此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實較受不堪同居之虐待為尤甚。
3、慣行毆打,即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4、因一方之行為不檢而他方一時忿激,致有過當之行為,不得即謂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5、夫誣稱其妻與人通姦,使之感受精神上之痛苦致不堪繼續同居者,不得謂非不堪同居之虐待。
6、夫於三個月間三次毆打其妻成傷,其虐待自已達於不堪同居之程度。
7、夫誣稱其妻謀害本夫,使之感受精神上之痛苦,致不堪繼續同居者,不得謂非不堪同居之虐待。
8、所謂不堪同居之虐待,係指予以身體上或精神上不可忍受之痛苦,致不堪繼續同居者而言,如非客觀的已達於此程度,不容夫妻之一方,以主觀之見解,任意請求與他方離婚。
9 、上訴人誣稱其夫與人通姦,使之感受精神上之痛苦,致不堪繼續同居,不得謂非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三款所稱之不堪同居之虐待。
10、上訴人誣控被上訴人竊盜,致被上訴人身繫囹圄,不得謂非受上訴人重大之侮辱,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程度,足構成法定離婚原因。
11、被上訴人姦淫其生女倘屬實情,則為其母者即上訴人所受精神上之痛苦,自難謂非受不堪同居之虐待。
12、被上訴人強命上訴人下跪,頭頂盆鍋,尚不能謂其未受被上訴人不堪同居之虐待。
13、明知其妻無竊盜行為,竟向檢察官誣告,致被上訴人精神上感受不可忍受之痛若,顯已達於不堪同居之程度。
14、夫因細故張貼白頭帖及漫畫對妻及其家人公然侮辱,致影響妻等在社會上之人格,妻感受精神上之痛苦,顯已達於不堪同居之程度。
15、夫毆打其妻,倘係出於慣行,縱所受之傷並非較重,然其虐待仍應認為已達於不堪同居之程度。
16、夫誣稱其妻非處女,使之感受精神上之痛苦,致不堪繼續同居者,尚不得謂非不堪同居之虐待。
17、於二個月內毆打被上訴人竟達三次,要難謂非慣行毆打,而慣行毆打,即為不堪同居之。
18、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予以身體上或精神上不可忍受之痛苦,而不堪繼續同居者,即為相當,不須受連續虐待多次或須受毆重傷時,始得請求判決離婚。
19、夫妻共同生活,乃以誠摯的相愛為基礎。此基礎若未動搖,偶而勃谿動手毆打,固難謂為虐待,若已動搖,終日冷漠相對,縱從不動手毆打,亦難謂非虐待。故一方主張受有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時,必須就雙方共同生活的全盤情況為觀察,以斷定其有無。而不能拘泥於毆打次數之多寡,資為唯一判斷之基礎。
20、上訴人對於妻即被上訴人於其生病治療極需休養期間,亦強行要求做愛,尤當被上訴人陰部受傷,經四、五針縫合後,尚未痊癒之時,尚強為之,稍有不從,即予辱罵。在客觀上自足使被上訴人在身體及精神上感受不可忍受之莫大痛苦。
21、按上訴人既懷疑被上訴人不守婦道,與人通姦,更於公路上公然撕破被上訴人之衣、裙,使其僅著內褲,並呼路人圍觀,甚至當眾指稱被上訴人與姦夫約會,恣意羞辱被上訴人。此種情形,顯難謂係夫妻間偶因細故致生氣憤之過當行為,足認上訴人係借題故意羞辱被上訴人,令其精神難堪,應已達使被上訴人受不堪同居之虐待。
* 值得注意的是,此項離婚原因之態樣雖極為多樣,亦為實務上常見之請求判離婚的原因,但往往因為夫妻生活之私密性,以致於不容易舉證。因此,欲依此項事由請求離婚者,應注意證據的搜集。
如還有其他問題可上我部落格留言
或是敲我及時通
By Hamiltion
at 2009-06-15T18:37
at 2009-06-15T18:37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根據民法第 1055 條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
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
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
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
擔之內容及方法。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
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
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第 1055- 1 條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
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需要請到律師通常是一些很難打的官司才需要(例如:男女雙方沒有太大問題但是一方卻想離婚.這時候就會請用到律師)
類似家暴案件只要男方長期虐待毆打女方..直接向法院訴請離婚即可..
監護權也應該沒問題...因為男方的品行大有問題以及子女意願跟媽媽..你的姐姐要爭取到監護權不會有太大的困難
By Leila
at 2009-06-14T18:02
at 2009-06-14T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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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6-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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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刺傷一直外遇不斷,且經常精神語言暴力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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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6-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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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就此離開她...
By Enid
at 2009-06-11T00:00
at 2009-06-11T00:00
不過她的外表看起來跟35的女孩子沒兩樣
當然這不是重點 我跟她再一起時 她算離家吧
因為她老�� ...
家暴的一種(爸爸的蠻橫)
By Mason
at 2009-06-11T00:00
at 2009-06-11T00:00
從那時候開始爸爸不再相信媽媽,之後的日子常對媽媽
精神壓迫無理要求,甚至惡言相向要給我媽 ...
在家暴法庭上對方不承認有家暴那我該怎麼辦
By Donna
at 2009-06-11T00:00
at 2009-06-1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