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監護權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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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06-10-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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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那個對監護權比較有利
女方工作竹科日班,薪水兩萬多,無需特別給家用
男方工作修車常晚下班,薪水五六萬,故定要給一萬五以上
小孩都是給女方娘家養到大,有鄰居幼稚園等做證,小學回到男方家,是女方帶,男方顧自己交友喝酒,假日生病都是女方娘家帶回照顧,男方常夜晚外出喝酒,可算是酗酒,不在子女面前吵架,都等子女睡了,才爭吵鬧事丟女方東西,小孩一男一女,一個八歲一個七歲,男孩一直堅持要跟媽媽,一直問媽媽為什麼不是跟你,為什麼一定要跟壞爸爸,女生說要跟爸爸
現在男方兩個小孩都要,最多女方要看要經過男方帶出同意才可見
男方家是因姓氏跟傳承等因素才要小孩,女方家是真把小孩當一份子,願意全家撫養小孩
怕傳統想法認為小孩一定要跟爸爸才會幸福,想請教真的有經驗的人說明過程
我想請問,女方勝算??
還有女方錢真的比男方少,很怕就爭不到小孩??
小孩的意願能做為最先依據嗎??
上法院,要幾省、幾院、幾年才能結束??很怕小孩撐不下去,必竟是小孩很怕他人格精神發展出問題
我不要法律條文,我要實際判決情況內容等,也請不要留跟誰連絡協詢,好壞都請指導,讓我清楚知道那樣做才能更有利爭取小孩
謝謝
Update:
女方以被趕回娘家,男方也向法院申請離婚要女方等通知,現在就是爭取小孩問題了,戶籍都還在男方家,我知道是由法院裁定,我是想提高勝算,更能進入狀況
而不是像社會局法律人士叫我們等,或說很難,要不就叫我們讓他養小孩有探視權就好,小孩要跟媽媽就要為他盡最大能力爭取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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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is
at 2006-10-06T16:14
嗨︿︿你好!並不是說有錢、工作穩定、能力好就可擁有孩子的監護權的法官還是會依照孩子的意願、人數去評估的上法院幾審、幾院、幾年,其實這些都得看事件的複雜性有些案情如能在初審時就橋好監護權,達成協議的大有人在或許你要多舉些例子~與孩子的互動、照顧、扶養、意願、來為你加分如果是你的家人、幼稚園裡的人、鄰居都能幫你作証那更有利於你如果孩子平常都是與你有良好的互動,或與社工說要跟你,那你的勝算就很大了而你又能提出男方經常喝酒的例子,或許法官也會判他不適合當監護人況且我個人覺得,傳承香火與監護無關,因為還是可以從父姓啊!重點是在於孩子的教育、人格、身心發展,所以也可依這點去協議的對方或許是怕你爭取監護權之後,更改為你的姓氏,所以堅持要爭監護權吧 在舊法裡,對於子女監護較偏向丈夫,許多婦女受限於此,有苦說不出。終於在婦女團體要求之壓力下,親權行使條文在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有了大幅更改,較符合男女平等原則。如今新法保障了父母在爭取子女監護權部份已是勢均力敵,母親不再是爭取監護權的弱者,法院在做裁定之時,得為子女之利益為考量,法官會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一所列五款,依據兒童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及兒童自己的意願,父母的年齡、經濟狀況、職業、品德及意願等條件,並參酌社工人員所作的訪視報告,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來決定子女的監護權的歸屬;父或母的經濟條件並不是評量適任監護與否的唯一標準。如何爭取子女監護權?  如果雙方能達成協議,就沒有問題了,若協議不成請法院裁定時,則必須考量由誰監護較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什麼是子女的利益?法院的認定是,監護除了生活扶養外,還包括子女的家庭教育、身心的健全發展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因而法院得就夫妻的職業、經濟狀況、監護能力及其子女的多寡等一切情形,加以通盤考量。當然法官在裁定子女監護權時,都會請社工員做家庭訪視,也尊重子女個人意願,所以平常與子女的相處態度是頗重要的。而且,爭取子女監護權時,有錢的一方不一定絕對有利,而是看誰會真正照顧小孩,來酌定監護人,父母誰較適任,誰就較有可能成為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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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vy
at 2006-10-05T02:21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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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06-10-06T03:50
你的問題我規劃分3類第1類監護權:一照明法所規定的象民法第1059條明訂子女需從父性。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所以說:子女一出生即規定其姓氏為父姓。  許多夫妻基於疼愛孩子或與孩子有割捨不掉的感情時,都會極力希望能爭取到子女之親權,在雙方各不相讓的情況下,是可以交由法院來裁判子女親權的歸屬,對於親權爭執不下的情形提供一個較適切的解決方法。以往舊法對於子女親權較偏向歸屬丈夫,在婦女團體奔走與要求多年,親權行使條文在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有了大幅更改,較符合男女平等原則。如今新法讓父母在爭取子女親權時是勢均力敵,母親不再是爭取監護權的弱者,法院判決時,得為子女利益為考量而酌定監護人,父母誰較適任,誰就較有可能成為行使親權之人。通常法官都是依民法一○五五條之一作為考量的重點。  ※民法 第一○五五條之一 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法官為判決子女之監護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大舅公:孩子三歲以下判給媽媽機會較高,學齡時男孩判給爸爸機會較高)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二嬸婆:設法將孩子留在身邊,並在訪視時讓孩子充分表達想要跟你住在一起。)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性、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三姑媽:這是法官評估父母雙方誰較適任監護人的指標,算一算自己與對方有幾項優、幾項劣。)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四叔公:多舉一些你曾經照顧孩子的狀況,例如陪他去上才藝班,他生病時如何照顧他或對他的教育有何規劃等等…)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五姨婆:你將要把自己與其他家人對他的關愛與和樂狀況充分展現!   法官將社工人員到夫妻雙方為子女安排的家庭做的訪視報告列入審理子女監護權的重要參考之一,所以若一方在接受訪視時與孩子相處融洽,也會為自己加分。所以不見得婦女就一定爭取不到子女的親權ㄛ!就我們長期觀察,孩子在社工人員訪視時與誰住在一起,則誰爭取到子女監護權的機會也應該會相對提高ㄉ。  若需要特別訂定探視時間及給付子女教育生活費用,在法官酌定親權行使之人時,別忘記要求法官一併規定對方探視時間、地點與給付教育生活費用的金額、方式,以免日後雙方容易為此有爭議,且對方不履行時,才有依據可以訴諸法律。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親權之一方受傷、殘廢、四肢不能動彈,生活限於困頓無法扶養子女,或是因犯罪入獄而無法照顧子女,或濫用親權凌虐子女,則另一方可向法院聲請變更親權行使之人。只要找出監護權(親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將會審慎考慮是否改定子女監護權(親權)。 第2類離婚:要離婚可以離成功1052條 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者。詳情…二、與人通姦者。詳情…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詳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詳情…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詳情…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詳情…七、有不治之惡疾者。詳情…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詳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詳情…十、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詳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詳情…第3類上法院總和:上法院爭取監護權女方可以爭取得到因為小孩子都是你在照顧男方位進到作父親的職責法院會派家扶中心會去你ㄇ住家防查問你ㄇ對小孩子的如何照顧對小孩子的食衣住行育樂和就學等等:家扶中心會打電話問你小孩子說妳心裏你父親是怎樣子的人是誰照顧妳你要跟誰不要妨害小孩子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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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ma
at 2006-10-07T07:01
前一陣子幫一位女子爭監護權
他的工作不如你
但法院裁定小孩都跟他
首先
你的情形離婚嗎
若離婚才會有監護權問題
若你只是擔心離婚
小孩監護權該如何處理
也未免太早
所以你所述未明確
真的不知如何告知你
現在你先明白
離婚才有爭取監護權
而未成年監護權利
並不是經法院判決
而是經法院裁定
監護權主要是依小孩利益為先
所以你無須擔憂
只是要先弄清楚現在小孩監護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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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06-10-07T17:44
如果妳有勇氣又有娘家全力支持,建議妳可由日常生活中搜集照顧孩子的種種事証、物証,如果要走法律徒徑比較有勝算,現在的法律比較會把監護權判給對孩子有利的一方,而非一定要判給男方。
我自已也是已經離婚的女人,當初女兒問我為什麼不帶她走?聽得我心好痛,但是真的沒有後援自身能力也不足,更怕男方失去理性會造成社會悲劇,如今是走出那段日子了,但是孩子當初那句話還是烙在我心裡。
為了孩子加油!要堅強哦!

鹼水.....會污染環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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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at 2006-10-03T00:00
在餐廳..廚房...都用鹼水洗爐台.....比穩*還強力去污...會污染環境嗎...

旅遊行程(急)有誰可以幫我建議ㄧ下墾丁三日遊行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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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becca
at 2006-10-03T00:00
如題....各位大大!小弟10/6就要出發了....第一天住墾丁大街上,第二天住南灣那邊,有人能給我行程上的意見嗎.....(20點)請詳細說明!
Update:
我們是從台 ...

軍隊名字部隊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06-10-03T00:00
在軍隊中and#39;特種部隊and#39;是什麼
因為我的化學老師是 特種部隊and#39;

垃圾桶出現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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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egan
at 2006-10-03T00:00
我們公司廁所中的垃圾桶~老是出現黑黑小小的螞蟻~在衛生紙上爬呀爬~請問各位大大怎麼會這樣呢~
Update:
不會有人把食物丟在那兒的唷~那如果是�� ...

有沒有人看過,『只想買條牛仔褲』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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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ard Lewis
at 2006-10-03T00:00
『只想買條牛仔褲』選擇的吊詭,貝瑞.史瓦茲 著,劉世南 譯(天下出版社).不知有沒有人已經有看過這本書的,可以詳細描述一下這本書的內容及看後心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