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訴請離婚 - 社會議題
By Yuri
at 2010-10-25T00:00
at 2010-10-2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朋友跟老婆結婚10年~但已分房7年了
當初是女方設計《先有後婚》
兩人早無感情
也多年沒有履行夫妻《義務》
男方一直要求女方離婚
女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求天價贍養費才肯離
女方家人也極力阻止
說離婚很丟臉
就算兩人再不合也不准離婚
老婆看得出來很想抓回老公的人
但是卻表現出各種令人難以接受的行為
1-搶老公皮包
2-強行破壞老公房門拿走手機跟相機,並且搜尋通話明細一一騷擾男方親友
3-打老公(但是老公183~老婆150,施暴傷口不明顯= =)
4-多次恐嚇老公若要離婚就要對孩子不利
5-對老公一有不滿就到處騷擾親友~破壞家中擺設及自殘來威脅
男方已多次報警處理
警局卻以這是家務事為由~不太願意受理
男方原住屏東~
為了某種原因及逃離女方騷擾目前離家北上工作
女方卻又搞自殺這套
拿著醫院開的三個月份藥(女方有白血球低下症)
大吵大鬧後當眾吞了約一星期份的藥自殺
她以為可以挽回老公的心
殊不知這樣只是讓男人更想逃離她
請問~這樣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長期下來~
我朋友精神都快崩潰了
當初是女方設計《先有後婚》
兩人早無感情
也多年沒有履行夫妻《義務》
男方一直要求女方離婚
女方卻獅子大開口要求天價贍養費才肯離
女方家人也極力阻止
說離婚很丟臉
就算兩人再不合也不准離婚
老婆看得出來很想抓回老公的人
但是卻表現出各種令人難以接受的行為
1-搶老公皮包
2-強行破壞老公房門拿走手機跟相機,並且搜尋通話明細一一騷擾男方親友
3-打老公(但是老公183~老婆150,施暴傷口不明顯= =)
4-多次恐嚇老公若要離婚就要對孩子不利
5-對老公一有不滿就到處騷擾親友~破壞家中擺設及自殘來威脅
男方已多次報警處理
警局卻以這是家務事為由~不太願意受理
男方原住屏東~
為了某種原因及逃離女方騷擾目前離家北上工作
女方卻又搞自殺這套
拿著醫院開的三個月份藥(女方有白血球低下症)
大吵大鬧後當眾吞了約一星期份的藥自殺
她以為可以挽回老公的心
殊不知這樣只是讓男人更想逃離她
請問~這樣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嗎?
長期下來~
我朋友精神都快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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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George
at 2010-10-29T05:57
at 2010-10-29T05:57
2.騷擾男方親友部份請親友寫下字據證明或當證人.
3.多次恐嚇老公若要離婚就要對孩子不利<--這條很嚴重
4.自殺自殘的白吃行為,造成男方嚴重精神負擔與折磨.
5..收集以上資料與證據後,依離婚要件第三條,上法院應該離婚離的成.
離婚要件:
民法第一0五二條(裁判離婚之原因)夫妻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者。
2.與人通姦。
3.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夫妻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惡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著。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2010-11-01 11:53:24 補充:
男女平等,無一定要付對方贍養費的規定,只有兒女教育撫養費的規定.
贍養費有條件的支付如下:
民法第105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生活陷於困難:
一.夫妻之一方於離婚後,因照顧共同生活之未成年子女,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二.夫妻之一方,因年老,疾病,傷殘或精神耗弱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三.夫妻之一方因結婚,育兒或從事家務勞動而中斷工作,致不能期待其於離婚時立即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第1057-1到1057-4都是談贍養費的問題與規定
因字數超出上限無法貼上.
部落格有人貼出,你參考一下
http://blog.udn.com/szb0914/2338069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10-28T04:53
at 2010-10-28T04:53
2不過你要你朋友吧有利他的證據留住
可以自已寫訴訟去法院
3可是你朋友的小孩呢要叫你朋友想清楚是要和誰比較好
我是建議和你朋友會比較好因為女方有自殘的方向。
4如果有證據而不會寫訴訟的話可以寄信給我,我可以和你說
因為我也是自已寫訴訟到法院的,而每個人的狀況不一樣我
就不能保證能多快離,因為法院的還算慢哦
By Ula
at 2010-10-28T00:29
at 2010-10-28T00:29
想請問你一些問題~
1.妳朋友有證據證明他一再出言恐嚇嗎?
2.他老婆到處騷擾親友有錄下來嗎?
這一些都是很有利的證據~
妳朋友友去看精神科嗎?
其實你上訴的這一些~
他們還是夫妻沒有所謂的強行進入的問題~
他打妳朋友也沒有去驗傷~
現在的家暴不只是女生~
很多男生有會有這一些問題~
所以可以有很多管道去說~
如113...等等~
雖然他們分房睡7年了~
但這一些都不能構成離婚的條件~
因為我還有很多細節不了解~
所以不能給予你更多的建議和詳細分析~
歡迎你寫信給我或敲我即時~
祝一切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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