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東西語言傷害算家暴嗎?? - 家暴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07-05-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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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重我小時候就常喝酒 喝了酒就會亂摔東西 還會罵我媽....不過他不敢打我媽 他怕被告...
但那時候有我和我弟在 所以他不敢怎樣
好幾年前開始 他的工作就斷斷續續的 所以一直跟我媽要錢喝酒 環酒錢之類的...但是我們再 他不敢怎樣 一直到最近
我當兵了 我弟在北部 所以我爸膽子就大了 每天要錢(他沒工作)
還摔東西 還叫我媽別工作了...我媽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我爸說可以離婚 不過要給他10萬 但我們家沒那ㄇ多錢 都我媽自己在賺錢的.
請問這算家暴嗎?? 我媽該怎麼辦??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07-05-09T01:21
你可以上大老婆資源網看看啊
摔東西是精神壓力
怒罵是語言暴力
都算是家暴了
應該可提出離婚申請喔
想辦法舉證喔
拍照或錄音喔
祝你們早日走出暴力陰霾喔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07-05-11T14:52
家庭暴力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條,家暴受害者在取得保護令前,
可請求警察人員做為適當的保護,
若你長期遭受到精神上的威脅,應可向法院請求發給保護令。
而慣性毆打、重傷害、殺害行為既遂或未遂、
妨害被害人行動自由、製造使人心生畏懼恐怖情境的行為、
性虐待或者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罵他人的行動、
語言等都屬於家暴之行為。
家暴受害者雖然可以申請保護令或其它單位協助,
但暴力發生時,還是得先作好以下自保的防範措施:
一、受到身體的虐待,如被打、被刀械槍枝威脅、被捆綁或不實指控時,千萬要先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要做無謂的反抗。
二、被施暴者辱罵、諷刺、言語威脅或不實指控時,不要企圖回嘴辯解,以免火上加油。
三、發現施暴者在喝酒、嗑藥或情緒焦躁時,要小心應對。
四、家暴發生時儘快設法向外求救,讓鄰居親友能及時趕到。
五、受虐後要報警、驗傷(甲種驗傷單)、做筆錄、保留證物(如驗
傷單、凶器),以便向有關單位提出告訴。
目前法律在對家暴事件訴請離婚條件上還有一些盲點;
不過,很多受虐者是為了孩子,所以忍氣吞聲,造成一再受虐。
其實法律有很清楚規定,
只要受暴人能提出驗傷單及證人就能申請保護令
(可以與醫生說明妳的情形,醫生會以他專業的角度替妳分
析),藉由保護令不但可以避免加害者的騷擾,
也能專心和相關團體處理婚姻或子女監護權等法律問題。
所以如果一時還不能離婚,
就申請保護令先,至少可以保護自身安全。
保護令的期限只有三個月,而且只能申請延展一次,
要有最近三個月的連續驗傷單來證明家暴的持續性,
這種要收集驗傷單才能成功訴請離婚的方式無疑是有問題,
在修法前你應該學會自我保護。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7-05-10T07:17
家暴問題: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條,家暴受害者在取得保護令前,可請求警察人員做為適當的保護,若你長期遭受到精神上的威脅,應可向法院請求發給保護令。

而慣性毆打、重傷害、殺害行為既遂或未遂、妨害被害人行動自由、製造使人心生畏懼恐怖情境的行為、性虐待或者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罵他人的行動、語言等都屬於家暴之行為。


家暴受害者雖然可以申請保護令或其它單位協助,但暴力發生時,還是得先作好以下自保的防範措施:

一、受到身體的虐待,如被打、被刀械槍枝威脅、被捆綁或不實指控時,千萬要先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要做無謂的反抗。
二、被施暴者辱罵、諷刺、言語威脅或不實指控時,不要企圖回嘴辯解,以免火上加油。
三、發現施暴者在喝酒、嗑藥或情緒焦躁時,要小心應對。
四、家暴發生時儘快設法向外求救,讓鄰居親友能及時趕到。
五、受虐後要報警、驗傷(甲種驗傷單)、做筆錄、保留證物(如驗傷單、凶器),以便向有關單位提出告訴。

目前法律在對家暴事件訴請離婚條件上還有一些盲點;不過,很多受虐者是為了孩子,所以忍氣吞聲,造成一再受虐。其實法律有很清楚規定,只要受暴人能提出驗傷單及證人就能申請保護令(可以與醫生說明妳的情形,醫生會以他專業的角度替妳分析),藉由保護令不但可以避免加害者的騷擾,也能專心和相關團體處理婚姻或子女監護權等法律問題。所以如果一時還不能離婚,那就申請保護令先,至少可以保護自身安全。

不過話說回來,保護令的期限只有三個月,而且只能申請延展一次,要有最近三個月的連續驗傷單來證明家暴的持續性,這種要收集驗傷單才能成功訴請離婚的方式無疑是有問題,但在修法前你應該學會自我保護。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07-05-08T02:23
家暴,並不止侷限於肢體的施暴,語言的施暴也列入家暴的定義範圍。我們可以來看看警察防治家暴的條例是怎樣的:
警察機關防治家庭暴力工作手冊:
加害人之暴力行為已對被害人造成身體與精神上之重大侵害。
當事人衝突情形無緩和之跡象,如不立即隔離加害人,被害人或家庭成員有遭受生命、身體或自由之危險存在。
加害人經常利用器械或其他危險物品侵害被害人,致被害人有再度遭受侵害之虞者。
加害人有長期連續施暴被害人,並有酗酒、施用藥(毒)品之習慣者。
害人曾以言詞、文字或其他方法恐嚇被害人不得報警或尋求協助者。
被害人為12歲以下之兒童、65歲以上之老人或身心障礙人士者,無能力保護自身安全,易再度成為被害之對象者。
至於您父親的種種惡行,您的母親可以不用跟他談離婚事宜,因為跟他,也談不出什麼結果,(哪有給十萬才肯離婚的道理?如果他是家暴的施虐者,那就是"有過失的人",哪有"無過失的人"要付錢給"有過失的人"金錢的道理?法律並不是他訂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到法院訴請離婚,來請法官做公斷。
夫妻如果處於長期不和,表示夫妻之間的關係已經長久處於難以回復的破綻,所以依照"破綻婚姻"的立法,您的母親可以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二款的"難以維繫婚姻的重大事由",來請法院裁決離婚。
法院在接下案子之後,就會審視夫妻雙方目前的相處情況,並判斷目前的分居狀況,是否嚴重地影響其婚姻關係的維繫,並參考夫妻之間離異的意願,來做最後的定奪。
而且不侷限於雙方關係不和,如果夫妻之間有任何一方的行為不檢,比如說不務正業、違法亂紀、肢體或語言暴力、長期分居、性生活不協調等,也都可以依此條款來申請判決離婚。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07-05-07T18:16
醫院、診所對於家庭暴力之被害人,不得無故拒絕診療及開立驗傷診斷書。
請參看家暴法
只有摔東西 語言傷害,沒有驗傷單,應該不算家暴法。
如果爸爸只是沒有工作才自暴自棄,是否幫他找工作,鼓勵他出去工作,幫他站起來?
一個沒有工作的男人,是很難堪的、沒有尊嚴的生活讓他借酒澆愁。如果家人又歧視他,那他就更無法站起來了。
所以酗酒者的家屬,還是應該懷抱著愛心來接納他,鼓勵他,在精神上讓他恢復尊嚴,慢慢地,或許真的能幫他站起來。
如果因為他自暴自棄,家人在言語上、眼光上會刺激他,那麼他就更不想面對這個世界,只想沈迷在醉鄉中了。
你媽媽真的很辛苦,請你們兄弟一定要更努力、支持媽媽。
如果你們的努力都無法讓爸爸改變,那麼媽媽是否真的要籌錢來離婚?媽媽真的要離婚,等你們有足夠的錢,就可以辦到。
但,我想,你爸爸可能下場會很慘。
真的很難喔!建議你先從精神上鼓勵爸爸站起來,瞭解他真正的想法,他的工作意願,或許有當管理員或當工廠員工的工作機會吧!找找看。
天無絕人之路,加油啊!

我的姐姐被家暴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07-05-06T00:00
最近我姐被家暴.姊夫總是找理由跟他吵架.還威脅要殺他.讓他長期受生理與心理的家暴.他很害怕但是還是乖乖聽話.我也不知道怎ㄇ辦.要怎麼做對她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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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n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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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avatar
By 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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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grid
at 2007-05-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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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07-05-03T00:00
以一個實例來問,當事者滿20歲以上,女孩,有言語障礙(口吃),無經濟能力(賺的錢被家人拿走),長期被家人使喚、打罵,這樣社福單位還能介入嗎? 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