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被家暴的證明就一定可以離婚勝訴嗎 - 家暴
By Eartha
at 2012-07-28T00:00
at 2012-07-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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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家暴的證明就一定可以離婚勝訴嗎?家暴的證明有沒有期限?若是有家暴證明數次經過數年提不出家暴證明還是有勝訴的機會嗎?
若是勝訴可以提出哪些賠償,若是對方是公司負責人但是私人帳戶沒錢,可否查扣公司財產?可以用哪些方法預防他規避賠償的行為?(例如它會脫產、把錢藏在保險箱裡讓帳戶沒錢),可用哪些方法真正要到賠償?
若是勝訴可以提出哪些賠償,若是對方是公司負責人但是私人帳戶沒錢,可否查扣公司財產?可以用哪些方法預防他規避賠償的行為?(例如它會脫產、把錢藏在保險箱裡讓帳戶沒錢),可用哪些方法真正要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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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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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iam
at 2012-07-28T20:23
at 2012-07-28T20:23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夫妻之一方,有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另一方才得以向法院請求離婚之判決。
我國離婚制度於2002年6月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裁判離婚」要件,夫妻分居達三年以上者,就可向法院訴請離婚。
此次對裁判離婚的修正,除維持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有責條款」,僅作文字修正外;同條第二項則引入歐美的「破綻主義」(或稱「無責主義」),規定「夫妻有難以維持共同生活之重大事由者,得向法院請求離婚;夫妻不繼續共同生活達三年以上者,亦同。」符合此「破綻事由」者,不論責任歸屬,夫或妻都可請求離婚。
沒有人會願意走上離婚這一步,但是如果離婚是造就兩人更幸福的未來,何嘗不是給自己及對方一個新機會呢?能夠協議離婚是最好不過的,但往往走上離婚一途時,早已彼此仇視,想要協議離婚是難上難,怎麼樣保障自身權益,就顯的格外重要。
夫妻想離婚,可依民法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與第一千零五十條之規定,雙方協議離婚。若夫妻之一方不願協議離婚的話,如有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之情事者,夫妻之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離婚之訴訟。
不一定要有傷害之事實或家暴之記錄,法官才會判准離婚。只要能證明夫妻間已經無法維持婚姻,婚姻已無繼續維持之必要時,法官都會判准離婚的。如果有傷害或家暴之記錄,自是最好不過,如此可以增加判准離婚之機率。
判決離婚者,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六條(損害賠償)之規定,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又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條(贍養費)之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因此如果妳是受害之一方,在法院判決離婚時,自然可以依上述之規定,向對方請求相當金額之損害賠償及精神賠償。
關於賠償的問題,妳可以先向對方提出請求,若對方拒絕給付時,再向法院提出賠償之訴訟。如果能獲勝訴之判決,那判決書便可為執行之名義,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之申請,查封拍賣對方之財產(動產、不動產),或查扣其銀行存款及薪資抵償。
如果要防止對方脫產,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假扣押之申請。如果要防止對方把錢藏在保險箱裡讓帳戶沒錢,只有靠自己去調查了。
如果不知道對方之財產狀況,妳可以持法院之債權證明(判決書),向國稅局申請對方之財產清單及所得證明。屆時妳對其人之財產明細及銀行存款就能一清二楚了,如此可增加債權之確保。
以上提供妳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By Genevieve
at 2012-07-28T02:13
at 2012-07-28T02:13
By Franklin
at 2012-07-28T08:42
at 2012-07-28T08:42
比較保險
各縣市政府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但是需要預約排隊
也可以到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平台去問問看
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
可以去試試看
再決定怎麼處理會比較有個譜
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
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By Agatha
at 2012-07-29T09:43
at 2012-07-29T09:43
勝訴未必能請求到補償,須看你在這段婚姻中是否也有過錯,如無任何過錯請求賠償才有可能獲得賠償,可能這個賠償又要花不確定的時間與金錢去另外告,整個程序跑完到執行也很繁忙,可能還沒獲得賠償金你的訴訟費及各項雜費就先支出了,基本上先生若為公司負責人或私人帳戶沒錢,這不影響判決後賠償,只要他有在公司上班有存款,判決下來的確定書就可以查他的個人名下財產與所得,在哪家公司任職都可以查到,除非他解散公司也沒在工作更沒存款,那麼就等到他有可執行的金額再強制扣款。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2-07-30T15:40
at 2012-07-30T15:40
圖片參考:http://1.bp.blogspot.com/-iuHoJk_1-Bw/TWfThV6mIxI/...
家暴是家庭糾紛,第三者無權干涉。
錢藏在保險箱也是屬公司財產。
版主的家暴證明薄弱!
圖片參考:http://3.bp.blogspot.com/-bbGzIRyWZBQ/UAr8GRvYD9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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