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廢除死刑詳細有哪些由來?? - 社會議題
By Donna
at 2009-06-07T00:00
at 2009-06-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問1.. 死刑是何時廢除的??
問2.. 死刑廢除後 對台灣有哪些影響?
問2.. 死刑廢除後 對台灣有哪些影響?
Tags:
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Jake
at 2009-06-11T05:27
at 2009-06-11T05:27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9.gif
但是事實上,請先看下則新聞內容↓
馬總統簽署兩項人權公約 國際社會普遍肯定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news/masterhead/cna_t.gif
更新日期: 2009/05/14 17:16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14日電)總統馬英九在就職週年前夕,完成兩項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程序,獲得國際普遍肯定,象徵台灣在人權議題和國際接軌,也再次展現台灣深層參與國際社會的決心,意義深遠。
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後,進一步在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兩項公約把世界人權宣言中重要內容轉化為具體條約,要求締約國必須盡力讓所有人在公民、政治權利方面人人平等,並尊重人民的自決權、工作權等。
中華民國在1967年時,由當時駐聯合國常任代表劉鍇代表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注意以下的補充說明)」兩項人權公約,但中華民國在1971年退出聯合國,目前連中國大陸都已完成簽署,已被「自由之家」列為自由國家的台灣,卻落後在大陸之後。
在前總統陳水扁時代,當時的外交部長田弘茂推動兩項人權公約的簽署批准工作,由行政院會通過,但始終未能完成法定程序,直到馬總統上任後力推本案,立法院終於在今年3月31日通過,馬總統並在今天完成兩項公約批准書的簽署,正式宣告台灣人權水準將和國際接軌。
社運人士、台灣和平基金會執行長簡錫(土皆)說,一年前他和馬總統見面時,就提到應該儘快落實這兩項人權公約的簽署,馬總統當場應允,如今已完成這項重要承諾。
對於兩項人權公約在國民黨政府執政時完成簽署,簡錫(土皆)肯定馬總統的開明作風,願意接納建言。
曾是扁政府時代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黃文雄也為文肯定說,立法院這次在兩個公約之外,並通過一個施行法,明訂兩個公約無論是否送到聯合國存放都有國內法的效力,為以後的批准或加入(accede)其他國際公約,樹立了一個新模式。
台灣簽署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獲得國際上普遍的掌聲,包括「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都對此表示歡迎和肯定。「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地區主任薩里費(Sam Zarifi)說,「台灣通過這兩項公約,足以成為亞太地區的典範,證明經濟成長與繁榮與尊重人權並行不悖」。
事實上,兩項人權公約送到立法院後,受到朝野立委的一致支持。民進黨立委也認為,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願意自動自發遵守國際條約,對於台灣國際形象一定會有幫助。
除了人權意涵外,中華民國1967年簽署這兩項國際公約後,到正式完成批准簽署程序,這42年的漫漫長路,其實也見證了中華民國在國際參與上的艱困環境。而這次台灣藉由人權這個普世價值的議題,成功提升了國際能見度和形象,也是繼受邀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後,再展現主動參與國際的決心。
馬總統日前接見東亞人權論壇的各國與會代表時,也強調台灣除努力改善台灣的人權環境,也願一起推動各國人權,今天並進一步向國際宣示,「台灣的存在、中華民國的發展,符合國際上的利益。」
自由、民主和人權是人類普世價值,更是各國對外關係的「軟實力」,馬總統上任以來,一再強調兩岸不應在軍事外交上對抗,而應競爭軟實力,在此基調下,馬政府揚棄對抗策略,兩岸關係大幅改善,也使得台灣的國際空間擴大,如今又在人權議題上,獲得國際肯定,營造了有利的國際形勢。
在台灣簽署兩項人權公約後,馬總統允諾政府將全面檢視現有法令是否和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有所牴觸,並儘速修正,引起爭議的集會遊行法的修法方向,或許就可在此基礎上協商,建立共識,而這也真正能落實馬總統所說:「台灣已在人權議題上到了轉大人的時候。」980514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通過日期:1966年12月16日聯合國大會決議2200A (XXI)
生效日期:1976年3月23日(按照第四十九條規定)
第六條(生命權)
一、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權,這個權利應受法律保護。不得任意剝奪任何人的生命。
二、在未廢除死刑的國家,判處死刑只能是作為對最嚴重的罪行的懲罰,判處應按照犯罪時有效並且不違反本公約規定和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法律。這種刑罰,非經合格法庭最後判決,不得執行。
三、茲了解:在剝奪生命構成滅種罪時,本條中任何部分並不准許本公約的任何締約國以任何方式克減它在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規定下所承擔的任何義務。
四、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
五、對十八歲以下的人所犯的罪,不得判處死刑;對孕婦不得執行死刑。
六、本公約的任何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的任何部分來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
所以這個公約就是未來要廢除死刑的真正原因!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7.gif
希望有幫助!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gif
By Irma
at 2009-06-09T06:13
at 2009-06-09T06:13
所以十八歲以下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嗎?
所以孕婦因為懷了小孩也變腦殘了嗎?
台灣因為太想換取國際認同
搞得連與自己國家對話的動力都消失了
真羨慕那些泱泱大國啊
管它一堆公約協定
利益當前全部可以當作狗屁
看見石油看見核武的可發展性哪管那麼多啊
他們為利益做壞事都不用妥協了
我們卻要為爭議點明明就非常大的死刑問題一再做偽善與讓步
真是顆可憐的小番薯國家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06-09T16:48
at 2009-06-09T16:48
A1,死刑在台灣並沒有被廢除哦!
A2,假設死刑在台灣廢除的話,對於台灣的影響應該就就是犯罪率提高。
容我為你說明。
在日本的平安時代,雖然受到佛教思想的影響死刑廢止了三百幾十年,但經議論後,以防止戰亂為目的,死刑恢復執行。直至現在,死刑繼續存在。
因為如果我犯了罪,不會死。頂多被關到死,那有甚麼不好?國家給我飯吃,那是不是乞丐、失業人士都去犯罪就好?
所以死刑如果廢除了,那會造成社會更加混亂。
題外話:
站在納稅人的立場,我也想不出,我花錢養一個混蛋到他老死,究竟是為了什麼?
我身為誠實納稅,無犯罪紀錄的良好國民,國家為甚麼不養我一輩子?卻要養重大犯罪者一輩子?這道理何在?
(http://qq0526.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25.ht...
By Connor
at 2009-06-11T00:51
at 2009-06-11T00:51
至於廢除死刑與否對治安的影響甚小。
大陸與台灣自古至今都未曾停止過死刑判決,如此幾千年的演進,給您我什麼樣的啟示?
一、教育:教育是首要的。
二、公平:每個人能活下來甚至於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是否有很大的差異性?
不是有句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做?為何總有人為了利,甘冒許多風險,甚至無視法律、輿論、道德存在予規範呢?
所以更何況貧困思歹念不是嗎?
法律可以嚴謹,但不是只有死刑是通往公平、公正的唯一道路。
如果死刑判決的存在,真的是良藥,那又何須反對呢?
By Agnes
at 2009-06-11T22:06
at 2009-06-11T22:06
因為廢除死刑
得利者不是大眾而是壞蛋
人權是守法的人,無罪的人,才應該完全擁有
犯法的人都上了手銬還談什麼人權
人權的定義太模糊了
從講難聽的話到嚴刑逼供或虐待人犯都算是違反人權
我主張合乎比率的剝奪人權
傷害別人愈重愈多被剝奪的人權就要愈多
對壞人縱容就是對好人的虐待
要不要廢除或執行死刑
我希望能有公投的機會(不是只有政治議題才值得公投)
至少在選總統和立委的時候
要求候選人表態
讓選民來選擇
2009-06-07 10:33:01 補充:
判處死刑就要執行
但是要判處死刑,一定要再三斟酌情理,並且長期驗證
有關無辜家屬的安撫措施也不能免
要顧及公平正義
也要有仁愛之心
但是
像多次傷人成性
放高利貸又暴力討債
索取保護費的幫派份子
隨機恐嚇勒索搶劫的恐怖份子
真的不可輕易縱容
By Lydia
at 2009-06-07T06:41
at 2009-06-07T06:41
哪天我失業沒錢
我馬上去幹搶匪
在台灣姦殺犯撞警察被打癱可以要國賠 又沒有死刑
這種好地方要上哪找
By Jack
at 2009-06-09T10:27
at 2009-06-09T10:27
Related Posts
今天有沒有可能乾旱或限制用水?
By Linda
at 2009-06-07T00:00
at 2009-06-07T00:00
現在普大與科大的愛用度
By Sandy
at 2009-06-07T00:00
at 2009-06-07T00:00
請問有關H1N1相關防疫方法
By Caroline
at 2009-06-07T00:00
at 2009-06-07T00:00
誰有去過”普羅旺斯”..
By Jacob
at 2009-06-07T00:00
at 2009-06-07T00:00
能不能先回答我一個疑問,再來吵政治
By Olive
at 2009-06-07T00:00
at 2009-06-07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