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與行人之車禍 - 社會議題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03-12T00:00
at 2010-03-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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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行人在穿越馬路時,已到達中線,也就是在中線(雙黃線上)被左方來車撞到並彈飛5公尺外,行人被撞成重傷,而汽車則是擋風玻離碎裂,撞擊點旁有斑馬線(約2公尺旁),但是是沒有任何號誌的斑馬線,想請問一些比較懂法律的朋友們一些相關問題,並麻煩各位朋友在回答時能附上相關法律條文(如果有的話):
1.沒有任何號誌的斑馬線算是斑馬線嗎?
2.是不是有條文規定斑馬線左右幾公尺內都算是斑馬線呢?
3.汽車行駛在中線也就是雙黃線上是否違規?
4.汽車駕駛人在車禍前剛因二度中風出院,在這種情形下車主仍將車輛借予駕駛人駕駛,那麼車主是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呢?
5.綜上所述,應該是汽車佔較大責任或行人佔較大責任呢?
1.沒有任何號誌的斑馬線算是斑馬線嗎?
2.是不是有條文規定斑馬線左右幾公尺內都算是斑馬線呢?
3.汽車行駛在中線也就是雙黃線上是否違規?
4.汽車駕駛人在車禍前剛因二度中風出院,在這種情形下車主仍將車輛借予駕駛人駕駛,那麼車主是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呢?
5.綜上所述,應該是汽車佔較大責任或行人佔較大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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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at 2010-03-13T13:34
at 2010-03-13T13:34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1.沒有任何號誌的斑馬線算是斑馬線嗎?
答:也是行人專有穿越馬路之斑馬線
2.是不是有條文規定斑馬線左右幾公尺內都算是斑馬線呢?
答:只有在話有斑馬線內 才算行人穿越道
3.汽車行駛在中線也就是雙黃線上是否違規?
答:行駛雙黃線中心線上 有超越就有違規 撞上對向行駛車輛屬逆向行駛 沒肇事 跨越雙黃線就得受罰
4.汽車駕駛人在車禍前剛因二度中風出院,在這種情形下車主仍將車輛借予駕駛人駕駛,那麼車主是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呢?
答:除了醫生診斷判定不能安全駕駛 不能駕駛 或是法官認為病情不宜駕駛請醫生診斷足以證明他不能駕駛車輛外 他可以駕駛任何車輛 對方如有肇事因素1%有人受輕傷 就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最高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受重傷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對方不賠償 車主需負民事侵權行為連帶賠償責任
5.綜上所述,應該是汽車佔較大責任或行人佔較大責任呢?
答:當然是行人佔優勢 車輛需讓行人優先通過馬路
行人被撞飛5公尺 路口有監視器? 也許他站在斑馬線上被撞飛後離開斑馬線2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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