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讓家屬選擇是否執行死刑呢? - 社會議題
By Frederic
at 2010-04-07T00:00
at 2010-04-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關於廢除死刑的議題
不外乎關於被害者家屬跟外部成本的問題
外部成本的問題我個人認為不能把生命和加前相提並論
至於被害者家屬的報復心理
為什麼不讓他們選擇是否執行死刑呢?
有些家屬會認為執行死刑能滿足他們的報復心理
但也有像我這樣的
希望他們生不如死
如果再深入一些
我認為許多人認為必須執行死刑是因為不知道生不如死的痛苦
這樣下去也能達到宣導廢除死刑的意義
(物)盡其用
試想如果有一個犯人每天必須扛鋼筋搬水泥
每天必須工作8小時以上
而他所有的薪水一半分給政府一半分給家屬
晚上還要回到牢裡蹲牢飯
這樣還不叫生不如死嗎?
如果是我就會選擇這種處罰方式
當然政府一定要做好監督工作
工作了10幾20年甚至40年我想仇恨也會慢慢淡忘的
而且他還為你賺了不少錢
我想廢除死刑也可以當成另一種慢慢(虐殺)
不外乎關於被害者家屬跟外部成本的問題
外部成本的問題我個人認為不能把生命和加前相提並論
至於被害者家屬的報復心理
為什麼不讓他們選擇是否執行死刑呢?
有些家屬會認為執行死刑能滿足他們的報復心理
但也有像我這樣的
希望他們生不如死
如果再深入一些
我認為許多人認為必須執行死刑是因為不知道生不如死的痛苦
這樣下去也能達到宣導廢除死刑的意義
(物)盡其用
試想如果有一個犯人每天必須扛鋼筋搬水泥
每天必須工作8小時以上
而他所有的薪水一半分給政府一半分給家屬
晚上還要回到牢裡蹲牢飯
這樣還不叫生不如死嗎?
如果是我就會選擇這種處罰方式
當然政府一定要做好監督工作
工作了10幾20年甚至40年我想仇恨也會慢慢淡忘的
而且他還為你賺了不少錢
我想廢除死刑也可以當成另一種慢慢(虐殺)
Tags:
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Heather
at 2010-04-09T09:38
at 2010-04-09T09:38
答案很簡單: 俗話說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沒有人能高於國法. 如果家屬可以對死刑做決定, 那國法就等於不存在. 既然有國法, 當然是由國法決定這樣才有一致和平等.
法律不是純白紙黑字. 而且要司法機關可以處罰到的地方才有法律的存在. 因為法律的功能就只有懲罰. 沒有一條法律沒有處罰條例. 我們不能完全依賴人性和道德. 無法當然就無天. 也就是說沒有法律就是無政府狀態或者無政府狀態就是沒有法律. 就像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所說的無政府狀態並非就是動亂狀態, 但是政府(國法)之所以存在是因為無政府狀態會造成不(方)便.
根據社約論人民就同意組織政府, 政府裡面有一個部門叫做法務部.
法務部在中文是處理法律事務的部門 - 意思沒有很完整的
法務部在英文是Ministry of Justice - 正義部 - 維持和延伸正義的部門但意思也不完整
但兩個意思加起來就完整了
每個國家都有法務部或司法機關來依法維持和延伸正義.
美國約哲學家翰羅爾斯(John Rawls)的"正義論"就強調正義是平等 (Justice as Fairness)
法律前人人平等
羅爾斯的正義論指出人權和自由都是要平等的這樣才有叫正義
如果由法律不平等, 那就是惡法.
我不想在這裡談死刑的存廢問題
如果法律說殺人要被判死刑, 不管手段如何, 證據確鑿, 就是死刑.
不管家屬認不認同死刑, 法務部就是要依法執行
我們換另一個角度來看
如果法律說殺人的最高處罰不是死刑, 不管手段如何, 證據確鑿, 就不是死刑.
如果由家屬認定應不應該判死刑當死刑不是法律的處罰選項之一, 那家屬又認為應該判死刑, 如果家屬又可以選死刑, 那家屬就高於國家法律. 那就無法無天了.
換句話說, A殺B, B的家屬要A被判死刑, P殺Q, Q的家屬不選擇用死刑處罰Q, 同樣是殺人為何A要被判死刑, Q不用. 那這到底是有沒有法律. 因為變成不平等也沒有法律可言了. 隨心所欲的審判. 如果家屬可以影響法律判決, 那他們下一個目標不就是憲法和國家政體.
法務部長(王清峰)和法律, 和上面說的沒有矛盾的問題. 王清峰屬於法律的一環, 如果一個不執行死刑, 就是全部不執行. 如果你要廢死刑, 你就不能執行死刑. 就跟你抽煙說要戒煙但是還一直抽煙是一樣的. 法務部之所以不執行死刑是因為要讓社會去感受事實上不執行死刑治安不會有重大的改變. 在社會有共識後再修法廢死刑.
2010-04-12 02:06:30 補充:
更正: Q的家屬不選擇用死刑處罰P, 同樣是殺人為何A要被判死刑, P不用
By George
at 2010-04-09T18:45
at 2010-04-09T18:45
不然會對不起社會大眾和無辜的被害家庭。
死囚如果讓牠改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那是一種浪費國家資源的行為,給
死囚在監獄太好過日子而讓牠安享天年啦!
By Jake
at 2010-04-07T15:20
at 2010-04-07T15:20
若使一個犯人每天都必須工作超過8小時
那民間公司是否會僱用一個死刑犯?
而假設到國營企業工作的話,那是政府在支付他的薪水,可是卻只有一半回收到政府手裡,那豈不是變成全國老百姓在替這個死刑犯還債?
我不認為這只是單方面的犯人與家屬的問題
所造成的外部影響可能很大
若嫌犯在工作途中殺人 那他不就沒有一切的刑責了?
只要不斷的工作就好了
死刑 或許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表現
但就目前為止 似乎沒有找到比這個更好的替代方案了
無期徒刑 久了可以假釋
出來後是否會繼續犯案或改過自新 沒有人知道
僅代表我個人的想法
By Bennie
at 2010-04-10T12:47
at 2010-04-10T12:47
如果今天有人傷害、性侵我,或詐欺我的錢,我能不能自己選擇處罰的方式?為什麼就只討論死刑要如何如何處理他。今天阿扁挪用的是全民的錢,是否可以公投來決定要如何處罰?如果公投以死刑一致通過,國家就要必需將他處死嘍?
這邊還有一個簡單的、支持廢死的反問,順便反問一下意見裡支持死刑的:
為什麼我們國家沒有肉刑、鞭刑?今天有人殺了我的親屬,我恨不得將他殺了,而國家可以幫我完成這件事,我不用去請殺手。可是今天有人傷了我,我恨不得同樣在他身上砍幾刀,結果我們國家只能把它關起來,我如果想洩憤可能還要自己請人打他。這樣的國家不會太奇怪了嗎?
不良少年可以打人,國家可以嗎?殺人犯可以殺人,國家可以嗎?納粹就是典型的國家殺人、合法殺人。如果我們今天存著國家可以殺人的法律概念,難保哪天經濟不穩、人民惶惶的時候,閩南優勢立法殺光原住民和新住民?
By Hedwig
at 2010-04-11T22:43
at 2010-04-11T22:43
有死刑沒有屁用啦
會殺人的就是會殺人沒在怕
By Kristin
at 2010-04-10T06:21
at 2010-04-10T06:21
而不知他的含意在修改處理法
.
By Jack
at 2010-04-10T17:01
at 2010-04-10T17:01
第一 你應該多充實法學素養 而不是想一些不切民主的例子
第二 人性本來就不是本善 叫犯人去工作 反而更投入許多人監督他 耗費的成本更大
看看這幾天的新聞吧 一個剛出獄的活活的打死了當初做證的鄰居
反正又不會被執行死刑 怕什麼
By Andrew
at 2010-04-08T06:03
at 2010-04-08T06:03
死,只有反對死刑和贊成的會吵架
活,兩者不會休戰,倒是人權團體會不斷干預
Related Posts
急......新竹兩天一夜....如何玩
By Zenobia
at 2010-04-07T00:00
at 2010-04-07T00:00
如何通過標準值?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4-07T00:00
at 2010-04-07T00:00
酒駕頂罪未做筆錄若坦承一樣會有刑責麼?
By Skylar Davis
at 2010-04-07T00:00
at 2010-04-07T00:00
環保証照廢水
By Delia
at 2010-04-07T00:00
at 2010-04-07T00:00
金魚飼養方式
By Faithe
at 2010-04-07T00:00
at 2010-04-07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