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開放性交易合法化? - 社會議題
By Madame
at 2010-10-07T00:00
at 2010-10-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其實有時候看到很多有關於性侵與強暴強姦等等的新聞,總是令人覺得心揪了一下。
但是就在後來又看到有人從事性交易的事情卻被強制的取締...
實在不知道究竟性交易的合法化是不是應該要開放。
畢竟往往受害者在發生傷害事件的時候,總是容易令她(他)相當的難堪與難受。
有時後難免會令人想到,如果開放了性交易並同時制定強而有力的性侵防治法案。
那麼台灣的性侵與強暴強姦案件是否會比較容易減少?
好比之前的鞭刑,或者是化學去勢等等比較有實際效用的法案。
至今卻消失匿跡...但性侵強暴強姦案卻是屢見不鮮。
令人扼腕..
究竟『人權』這至今仍令人爭議的東西,是在保護犯人還是在保護人民?
如果去勢不是一種能有效化解性侵的方式,那麼難道假釋就是一種有效化解性侵的方法?
且回歸正題,性交易不合法不就與要男性不打手槍一樣嗎?
性侵強暴強姦案的層出不窮,不就是因為性交易不合法而導致?
雖然可能有些牽強,但如果『錢』能解決『手酸,與非法』的問題,那麼誰要『手酸,與非法』?
Update:
PS:外面性交易目前價碼為3000起跳,大部份拆帳分為小姐收1000、地方收2000。
或者打電話至旅館性交的,小姐收1500、馬夫1000、房間500。
如果政府將之收來作,那麼背後的利益難道不能設立一個不錯與優良的環境?
光人事部份的收入,我想應該也可以找個優良的保全或警衛人員來稽核消費者身分了。
會不會只是政府不敢作,不好作,不方便作呢?
如果只是用這些藉口來面對某些微乎其微的問題。
那麼又何必須要『政府』這種好似『衛生棉』的東西?
(輕柔的感覺不到,他~的存在。)
Update 2:
PS.2:倘若定立性交易合法化後,能有效的管理與妥善的安置工作者。
那麼當許多性侵強暴強姦行為消失後,人民的觀感難道會更差嗎?
如果觀感更差,那麼就一定是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遏止性侵強暴強姦法案吧?
且當意願者『選擇』金錢與物質享受。
難道意願者就不會『選擇』愛情與精神享受?
當然我是不會『選擇』與一名性工作者交往。
但如果我『選擇』願意,又有誰能阻攔?
而這『選擇』似乎才是某種大略性的『人權』吧?
當然『選擇』必須建立在『合法』的範圍之內。
且如果定立的法案能具有三項優勢或更好的發展前景,那麼是否更應該去注意與關切?
1.改善政府的赤字
2.改善非法的衍生
3.改善人民的觀感
Update 3:
倘若只是為了要『強化社會優良風氣』而卻『弱化實質社會需求』與『漠視犯罪無限衍生』。
那麼這樣的取捨究竟是對或是錯呢?
Update 4:
To:冷眼
開放性交易合法,就更應該把性侵案件的責罰調整到最高。(與已開發國家同水平)
且最好能有相關配套措施,諸如化學去勢,或者去勢。甚至無法假釋等等..
試問婦女團體,如果因為開放性交易合法化而讓女性不再蒙受不平安之苦。
也能讓女性有自我選擇的另外一種機會。
那麼風氣這個虛假的名詞,誰要扛?
下面是硬的亂七八糟,嘴裡卻講的義憤填膺。是虛偽?
如果開放性交易何合法化,可以讓男性有自由的空間。
讓女性有選擇的空間,讓政府有賺錢與營收的空間。
那我還真不懂,什麼外國,內國,小人國的東西為什麼會出現在腦海中。
Update 5:
To:小八
優勢群與弱勢群,固然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選擇。
如果你今天來當老闆,來了一群長的亂七八糟卻又搔首弄姿的應徵者。
打死我也不信你會用她。
難道政府就不會選擇?政府就不會規劃?
優勢群如果不讓政府控管,那必然是政府沒做好妥善的制度與完善的研擬。
如果你是小姐,本來在外面作一位恩客抽一千五。
跟政府做可以改抽兩千,我也不信你會讓自己腳開到抽筋。
不必躲警察,又可以有完善的環境與收入。
當然,也可以說[非法的衍生]只不過是個幌子。
幾百個百分點,對這社會來說也不過是個屁。
反正關我屁事,就不過只是數字上上下下的。
對,選擇一堆。是啥小?
我說,膽子小。
Update 6:
To:小八
弱勢群,有弱勢群的客層。
優勢群,有優勢群的客層。
沒得抽?我倒是還沒看過餓死的流鶯。只有懶死的。
且,豈可都不管,豈可都不罰?
火燒房子了管不管?管的是燒到自己家。不管的是燒別人家吧?
且,若然一昧的治本(法律的刑責寬鬆)
卻不治根(消費者的需求)
那再有彈性的橡皮筋(消費者的自治力)
終究有斷的一天。
只看是斷在誰家遭殃,誰家旁觀了吧?
但是就在後來又看到有人從事性交易的事情卻被強制的取締...
實在不知道究竟性交易的合法化是不是應該要開放。
畢竟往往受害者在發生傷害事件的時候,總是容易令她(他)相當的難堪與難受。
有時後難免會令人想到,如果開放了性交易並同時制定強而有力的性侵防治法案。
那麼台灣的性侵與強暴強姦案件是否會比較容易減少?
好比之前的鞭刑,或者是化學去勢等等比較有實際效用的法案。
至今卻消失匿跡...但性侵強暴強姦案卻是屢見不鮮。
令人扼腕..
究竟『人權』這至今仍令人爭議的東西,是在保護犯人還是在保護人民?
如果去勢不是一種能有效化解性侵的方式,那麼難道假釋就是一種有效化解性侵的方法?
且回歸正題,性交易不合法不就與要男性不打手槍一樣嗎?
性侵強暴強姦案的層出不窮,不就是因為性交易不合法而導致?
雖然可能有些牽強,但如果『錢』能解決『手酸,與非法』的問題,那麼誰要『手酸,與非法』?
Update:
PS:外面性交易目前價碼為3000起跳,大部份拆帳分為小姐收1000、地方收2000。
或者打電話至旅館性交的,小姐收1500、馬夫1000、房間500。
如果政府將之收來作,那麼背後的利益難道不能設立一個不錯與優良的環境?
光人事部份的收入,我想應該也可以找個優良的保全或警衛人員來稽核消費者身分了。
會不會只是政府不敢作,不好作,不方便作呢?
如果只是用這些藉口來面對某些微乎其微的問題。
那麼又何必須要『政府』這種好似『衛生棉』的東西?
(輕柔的感覺不到,他~的存在。)
Update 2:
PS.2:倘若定立性交易合法化後,能有效的管理與妥善的安置工作者。
那麼當許多性侵強暴強姦行為消失後,人民的觀感難道會更差嗎?
如果觀感更差,那麼就一定是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遏止性侵強暴強姦法案吧?
且當意願者『選擇』金錢與物質享受。
難道意願者就不會『選擇』愛情與精神享受?
當然我是不會『選擇』與一名性工作者交往。
但如果我『選擇』願意,又有誰能阻攔?
而這『選擇』似乎才是某種大略性的『人權』吧?
當然『選擇』必須建立在『合法』的範圍之內。
且如果定立的法案能具有三項優勢或更好的發展前景,那麼是否更應該去注意與關切?
1.改善政府的赤字
2.改善非法的衍生
3.改善人民的觀感
Update 3:
倘若只是為了要『強化社會優良風氣』而卻『弱化實質社會需求』與『漠視犯罪無限衍生』。
那麼這樣的取捨究竟是對或是錯呢?
Update 4:
To:冷眼
開放性交易合法,就更應該把性侵案件的責罰調整到最高。(與已開發國家同水平)
且最好能有相關配套措施,諸如化學去勢,或者去勢。甚至無法假釋等等..
試問婦女團體,如果因為開放性交易合法化而讓女性不再蒙受不平安之苦。
也能讓女性有自我選擇的另外一種機會。
那麼風氣這個虛假的名詞,誰要扛?
下面是硬的亂七八糟,嘴裡卻講的義憤填膺。是虛偽?
如果開放性交易何合法化,可以讓男性有自由的空間。
讓女性有選擇的空間,讓政府有賺錢與營收的空間。
那我還真不懂,什麼外國,內國,小人國的東西為什麼會出現在腦海中。
Update 5:
To:小八
優勢群與弱勢群,固然是一種非常重要的選擇。
如果你今天來當老闆,來了一群長的亂七八糟卻又搔首弄姿的應徵者。
打死我也不信你會用她。
難道政府就不會選擇?政府就不會規劃?
優勢群如果不讓政府控管,那必然是政府沒做好妥善的制度與完善的研擬。
如果你是小姐,本來在外面作一位恩客抽一千五。
跟政府做可以改抽兩千,我也不信你會讓自己腳開到抽筋。
不必躲警察,又可以有完善的環境與收入。
當然,也可以說[非法的衍生]只不過是個幌子。
幾百個百分點,對這社會來說也不過是個屁。
反正關我屁事,就不過只是數字上上下下的。
對,選擇一堆。是啥小?
我說,膽子小。
Update 6:
To:小八
弱勢群,有弱勢群的客層。
優勢群,有優勢群的客層。
沒得抽?我倒是還沒看過餓死的流鶯。只有懶死的。
且,豈可都不管,豈可都不罰?
火燒房子了管不管?管的是燒到自己家。不管的是燒別人家吧?
且,若然一昧的治本(法律的刑責寬鬆)
卻不治根(消費者的需求)
那再有彈性的橡皮筋(消費者的自治力)
終究有斷的一天。
只看是斷在誰家遭殃,誰家旁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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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r
at 2010-10-09T09:34
at 2010-10-09T09:34
答案很簡單,因為支持合法化的聲音不夠大,類似這種爭議問題,通常會吵的小孩有糖吃(那些喊著維護善良風俗的團體),只要一句敗壞社會風氣,政府的處理態度就會偏向==>暫不開放但仍需研議(安撫最吵的小孩,也讓另一個聲音沒那麼大的小孩暫停抗議)政府能拖就拖,相關人員又多是出生在保守民風時代的人,關於[性]甚至羞於開口,他們又怎麼會決定開放
說到會吵的小孩有糖吃這是有根據的,我只舉實例,現在很多年輕人都不知的事實,
這裡舉的是台灣電視尺度的例子,雖和性交易無關,但同樣的駝鳥邏輯可以套用在這個問題上
你們看過台灣早期的節目嗎?電視上女生是可以露點的,去問你爸媽小時候有沒有看過台灣性教育節目[人之初],有露點畫面是教育用途,當時造成很大的話題,但一樣播,也有人叫囂說對小孩身心不良,有什麼身心不良?這些人不都是長大了,就差不多是40-50歲的年紀
同樣的例子,早期很知名的台視大陸旅遊節目[xx里路雲和月],也曾介紹人體模特兒單元,一樣露點播出,有線電視台我也看過有上空女模示範穿著調整型內衣,也有其他節目介紹男女做愛體位(女模也是上空)
這些都不是A片畫面,還算合理情節,怎麼現在都不行了(有團體吵,主管機關就聽話)
現在更扯了,電視新聞有乳溝畫面就打馬賽克?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誰吵得大聲就聽誰的)
前陣子我記得也有很多男性打電話去XCC罵==>鎖碼台A片不夠A(主管機關又說會考慮檢討目前的審議尺度)(誰有吵主管機關才會去正視問題)
上面我說明的是政府的駝鳥心態,接下來回到主題,我贊成開放
1.性工作者===>在中華民國職業種類就是有這一項,合法的一項(大家若覺得違法就禁個徹底修法廢掉,不要掛在那邊還裝不知說它不合法),搞到這麼冏又是為什麼(有人吵有人鬧,以前明明有合法專區,後來又說怕影響附近孩童身心發展,不知怎麼的慢慢廢除了,最近又在拖時間討論搞什麼一樓一鳳)
住宅區不能有性產業?每個家庭晚上關燈爸媽不是都在做一樣的事(那些抗議的家長才要安靜點不要吵到小孩睡覺),家長做什麼事小孩隱約都知道,妨礙小孩身心發展?身體有什麼妨礙?心理又有什麼妨礙?請提出具體證據
2.不只男性,女性也需要,很多單身女性真的也需要有人陪,單親媽媽團體代表的意見曾在電視節目上XX挖挖哇反應,她們很痛苦,沒老公又獨自撫養小孩,也有性需求,男性大聲說出自己的性需求並不會怎樣,換成女性呢?女性如果說我好想要,在台灣馬上會引來怪異的眼光,她們更是有苦說不出(相反的立場,男性若被性侵更不敢說的情況也是如此)
醫學報導指出,男女性需求短期內若自己解決並無不妥,若長期獨自解決性需求,會產生心理創傷
有些人有異性羞怯症,他們無法與異性正常互動,請不要說他們都能順利的找到另一伴,他們也有性需求,各位可能不缺情人,分手再交就有,對某些人是很困難的事
精神障礙者就沒有性需求嗎?性上癮症的人又該怎麼辦(到處外遇或性侵)?
高齡單身者又該怎麼辦?有誰保障鰥寡孤獨者的人權?
澳洲的性產業都是做到股票上市的程度,政府也是基於一個人權的角度來開放的,冰島更開放,他們直接電視節目宣傳,性工作者上節目聊天讓大家認識,畫面就打出聯絡電話,觀眾喜歡的直接約(移民算了=_=)
妨礙兒童身心發展,有違善良風俗===>民國都要100年了,訂法律的人說不定都升天了,不管什麼法律是不是都要翻修檢討一遍(政府官員想等退休可以理解,但請做點事吧)
台灣出生率低==>很多人喊沒錢,若性工作合法化,是不是又多了一個選擇,可以增加收入(不要搞到最後亡族了)
就是因為不開放,所以黑道越會介入,對性工作者更吃虧,今天只要合法,大企業就會搶著做啦,大企業的經營效率自然會讓黑道佔有的市場越來越小,生存不下去就會退出了
講到誰吵得大聲政府就會聽,接下來說明支持合法化的聲音為何不夠大?
1.喜歡性交易的人他們自己有管道,那個圈圈就是你踏進去就可以認識很多門路了,他們哪有時間去抗議
2.有性需求卻無法發聲,就上面舉的族群,除非有人代為爭取,要不然要怎麼抗爭
3.一般人有的有情人,有的有家庭,嫌不夠的就劈或搞外遇,也不會想去爭取什麼合不合法
支持與反對開放的族群這麼一分析,類似的議題只要一出現,你覺得哪邊會大聲?打著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口號的團體較大聲,選這邊的平安機率較大(政府求一個平安無事最好),所以就傾向不開放囉,那如果要做雙面好人,就加上一句有討論空間,仍需再研議
開放合法化不見得能降低性侵案,但是有更多理由重判性侵犯
政府都合法開放了,你還犯罪,這樣重判才站得住腳
一時性慾高漲無處宣洩所以才犯罪,自己性慾特別高所以才犯罪........
合法開放性交易就是別讓那些性侵犯有這類理由來脫罪或拖延審判浪費社會資源
有需求有供給,性需求也是如此,供需無法平衡或沒有健全的市場就會有動亂
民國都要100年了,幫幫忙進步一點吧
(政府單位有種你就繼續駝鳥下去)
By Valerie
at 2010-10-10T03:15
at 2010-10-10T03:15
By Todd Johnson
at 2010-10-07T06:36
at 2010-10-07T06:36
2.改善非法的衍生----會有些微的下降
3.改善人民的觀感 ----再也沒有什麼比政府開應召站抽成來的可悲了
性工作者依年齡、外貿可分為優勢群及弱勢群
有沒有優勢群願意被政府建檔控管?沒有控管怎麼抽?
有沒有弱勢群客似雲來、門庭若市?沒有生意怎麼抽?
索性,都不管也不罰了,那麼,你要找誰抽?赤字怎麼辦?
至於非法的衍生,的確會有,就如同當初公娼廢除後,性犯罪相較歷年上升幾個百分點,手頭上沒資料,印象中是上升2%還是3%,不太確定,可能有誤
還有,你那"選擇"一堆是在說啥碗糕
By Elizabeth
at 2010-10-10T21:56
at 2010-10-10T21:56
那誰要角 會仔錢
By Rachel
at 2010-10-11T16:17
at 2010-10-11T16:17
會變像讓她們想:反正還有賣肉體這招可以賺錢
自己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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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0-07T00:00
2大黨也都執政過了 七阿和八阿 難道台灣政治對藍綠都不滿
除了不投票投廢票外真的沒其他選擇嗎
Up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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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phelia
at 2010-10-06T00:00
at 2010-10-06T00:00
租屋補貼金發放日期.
By Isla
at 2010-10-06T00:00
at 2010-10-0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