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且酒後駕駛車禍死亡 - 社會議題
By Delia
at 2008-10-15T00:00
at 2008-10-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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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我弟在幾個月前.因工作關係自己一個人駕著小貨車出外工作.在半途中車子突然拋錨無法發動.他趕緊下車把車子往路邊推去.但礙於他自己一個人無法很順利的推動小貨車.只能盡力推動到離路邊幾公尺的白線邊.這時他趕緊到車前拿三角架要出來擺..可是好巧不巧後方這時卻來了一位酒後騎著機車騎士從小貨車後方迎面撞下.騎士當然馬上也被送進醫院.可是對方在醫院急救後卻不幸死亡了.在送進醫院前警察有幫他酒測.他超過了酒測標準質(對方酒測為0.65以上).也查到對方無照駕駛機車.現在對方家人要求我們要賠償200萬.我家人是要答應她們的要求.還是等法院判理..請幫幫我~~感謝!
P.S 我家人並沒有要逃避.只是對方要求的200萬.我們家沒辦法負擔這麼多的賠償金.所以才請求知道這方面知識的朋友來幫幫我們~~~
Update:
我想請問大家.那我弟弟會有刑責上的問題嗎.如果有是哪方面的刑責~~感謝大家.幫我解答~~~
P.S 我家人並沒有要逃避.只是對方要求的200萬.我們家沒辦法負擔這麼多的賠償金.所以才請求知道這方面知識的朋友來幫幫我們~~~
Update:
我想請問大家.那我弟弟會有刑責上的問題嗎.如果有是哪方面的刑責~~感謝大家.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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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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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ather
at 2008-10-19T03:18
at 2008-10-19T03:18
(1)刑法殺人罪 : 刑法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而且這是"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會主動偵察,若認為你弟有過失就會提起公訴!雖然對方酒駕,很明顯地對方的錯大很多,但是過失殺人是只要有一丁點的過失就會被起訴或定罪!
(2)民法的損害賠償:就是你弟因過失導致對方死亡,必須賠償對方!
2.我們先來談刑法的問題,因為接下來你們就會先面臨到的!請注意:
(1)如果是業務過失,刑責較重!我不清楚你弟是載貨的,還是那貨車只是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所以無法幫你判斷是否為業務過失!
(2)你弟的過失到底在哪,如何爭取無過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12款 :
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在行車時速逾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三十公尺至一百公尺之路面上,交通擁擠之路段,應懸掛於車身之後部。車前適當位置得視需要設置,車輛駛離現場時,應即拆除。
看完條文後,重點在於"無礙交通之處"及"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其實你寫的停車位置我看不懂到底是在路面外或還在路邊,況且跟當時交通流量,光線明暗都有關,所以無法確定你弟停車的位置是否為"無礙交通之處",至少上了法庭要強調你弟已盡力移車使得不妨礙交通,而且車禍是發生在你弟要放三角牌前,不是你弟不放!看是否可爭取無過失,若法官認為無過失,就會判無罪!
(3)假使你弟難逃無過失而被定罪,我想刑期也不會太重,法官應該會判緩刑的!(註一)判了緩刑,等緩刑期過後,你弟還是可以申請到無前科記錄的良民證(註二),別太難過!
3.現在來談民事賠償,對方到底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1)賠償依據:民法第192條/194條(註三),也就是喪葬費+精神賠償+扶養費!
(1-1)喪葬費大約25~40萬!
(1-2)精神賠償,老實說這很嚴重,你看一下註三,被害者的父、母、子、女及配偶每一個人都可以要一筆精神賠償!比方說,如果對方爸媽健在,有老婆跟三個小孩,一共就有六個人要賠,每個人一百萬,就要六百萬!
(1-3)扶養費:這項金額還蠻難估算的,當然如果對方要法定扶養人數很多的話,也是一大筆錢啊!
以上(1-1)~(1-3)加起來就是對方可能要求的金額!
(1-4)但是,民事賠償是要看肇責比例大小的,假設你弟與對方的肇責比例為3:7,而前面(1-1)~(1-3)加起來為一千萬的話,那你弟就得賠償對方一千萬乘以十分之三=三百萬!
(1-5)告訴你一個殘酷的事實,強制險不賠償因犯罪行為的車禍被害人(註四),因對方酒測超過0.55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註五),加上對方的肇責比較大,所以強制險不賠,全部三百萬(假設)你們都得自行負擔!
4.我的建議 :
刑責免不了,問題還是在賠償金額!就如我第三點說的,如果算出來乘以十分之三後,低於一百八十萬,那當然就上法院,然後儘量強調你弟已盡力移車云云,使得肇事責任比例再更低一點!
問題是怎麼幫對方算,依你的例子來說,對方的父、母、子、女及配偶如果在六個人(含六個人)以下,我會選擇上法院!而且既然上了法院就要堅持無過失!
2008-10-20 04:58:59 補充:
註一 : 刑法第九章 緩刑 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
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2008-10-20 04:59:20 補充:
註二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核發條例第六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2008-10-20 05:00:01 補充:
註三 :
民法第192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一般來說就是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賠償!
2008-10-20 05:00:39 補充:
註四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
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一、故意行為所致。
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前項其他請求權人有數人,其中一人或數人有故意或從事犯罪之行為者,保險人應將扣除該一人或數人應分得部分之餘額,給付於其他請求權人。
2008-10-20 05:01:08 補充:
註五 : 刑法第185-3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2008-10-20 22:47:37 補充:
今天有一則新聞,有一機車駕駛酒駕撞上一穿越馬路行人後,該酒駕駕駛因而摔車死亡,法官認為該位行人"未走在斑馬線上"違規,所以判該行人要賠給該酒駕駕駛357萬元!!!看到這新聞...我想你們還是別上法院,因為如果遇上奇怪的法官甚麼不合常理的判決都判得出來!200萬看可不可以再跟對方談一下,或者請對方可否讓你們分期付款之類的!我現在完全不建議你們上法院!!!
By Hardy
at 2008-10-18T17:20
at 2008-10-18T17:20
等法院判決?啥都別說..過失致死就先判下來了...
如果是營業用貨車更慘.少說一年起跳.半年以上不得罰緩..
對方要求的200萬.車子的強制險會負擔大部份了..
看你弟的強制險保額多少.不足200萬部分你家要補足.
200萬和解?或一毛不出咱門法院說?
端看你的心態了..
(如需知更詳細情形請至偶的部落留言.代為跟我弟詢問)
2008-10-22 19:53:31 補充:
只要和解成功..將不會有刑事責任..不用那麼擔心..
一般車禍死亡..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都有各公定價.差距不大..我弟是說都約350萬.
(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由過失一方補足)
200萬的話我建議先詢問保險公司理賠多少.應該就不會負擔那麼大了...
台灣的法律爛到不行..明明完全沒過錯的一方也要賠錢..
By Regina
at 2008-10-16T13:31
at 2008-10-16T13:31
對方是無照駕駛機車又超過了酒測標準質(對方酒測為0.65以上)
當然是它的錯 你ㄇ不用賠償給它~
一切都交給法律來~不要自己給它ㄇ錢ㄚ~
By Adele
at 2008-10-18T02:36
at 2008-10-18T02:36
By Joseph
at 2008-10-17T19:51
at 2008-10-17T19:51
如果是可以路邊停車的地方,並且前後輪緊鄰馬路邊緣不超過30公分時,停車人沒有責任。
無照又酒後駕駛汽機車,汽機車所有人也有責任,要共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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