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在清代移民台灣的漢人,就無法避免後代是混血兒!!是真的嗎 - 社會議題
By Joseph
at 2007-08-26T00:00
at 2007-08-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從清廷領台的一六八四年起,清廷持續了七十六年的海禁政策,嚴禁大陸移民入台,當中雖然有短暫開放,可是旋開旋禁,直到乾隆廿五年(一七六○)才正式開放台灣移民回大陸接眷來台定居,但也僅限少數的「有業良民」,如果以民國元年(一九一一),美國人平均壽命才四十歲的數據,來高估清領台灣當時的漢人壽命,在這禁止移民的七十六年內,在台漢人至少繁衍了五代,這五代人必然都是唐山公娶(入贅)平埔女,所生出的雜種新一代,如果以此刻即將通過的原住民認定標準二分之一來看,當時的台灣人,根本統統都是原住民了!
時間再過一五○年後,到了嘉慶十六年,清政府普查台灣漢人有廿四萬一千二百多戶(若以每戶八人估算,合計應有卅二萬人),大約成長了十三倍,他們至少也符合目前紐西蘭八分之一血統的原住民認定標準,所以即使是這時候的一八一一年,台灣的人仍然都是原住民,只是越來越不純而已。
最近有許多科學研究,紛紛證實台灣人血緣混雜大量南島語族,高雄醫學院從「族群風土病」角度,發現台灣人與台灣原住民,都擁有和印尼馬來系類似的高頻率痛風、骨質疏鬆、糖尿病,而台灣的外省人(尤其老兵),則和大陸北方人擁有類似的高頻率心臟血管病變,台灣人的確是不同於中國人的新雜種!
從醫學檢證與民法觀點,台灣人統統都是原住民後代
更新的證據是馬偕醫院與東京血液研究所,從事長達十三年的染色體檢驗,更證實台灣人的基因與南島語族(原住民)、以及南方中國人較接近,而與大陸北方人幾乎毫無關係,台灣人是一種並非漢人的新種族,至此已經殆無疑問。
再者,從民法的角度,台灣人更應該是不折不扣的平埔族,為什麼呢?由於平埔族都是母系社會,男子入贅女家,家產也由女兒繼承,因此當年漢人為了謀奪土地和繁衍後代,都入贅平埔族,可是子女的姓氏仍然不得不登記為漢姓,這是當時社會制度所使然,但是依法理來說,這些新的後代仍然是平埔族家庭的子女,所以所謂的台灣人,血統雖然不純,但在法律上應該都是原住民的後代。
最好的證據可以用當年滿州十八社大頭目潘文杰為代表,這位調停牡丹事件,生前榮獲日本、英國勳章的傑出原住民,生父是廣東人;發動南庄抗日事件、曾經捐款賑助山東水災、獲清廷頒五品功勳的賽夏族日阿拐,更是賣給原住民收養的漳州人;伊能嘉矩在台東的人類學調查,也指出清代威震台東的卑南王,也是姓陳的漢人(卑南族也是贅婚制),這些「帳目不清」的漢裔原住民,和絕大多數由「唐山公」與「平埔嬤」所生出的台灣人,其實都是一個全新的民族–新台灣人。
台灣人和大陸人的差異不是衣著,而是不一樣的血統
經常到大陸去的民眾,可以發現台灣人長相和大陸真的不一樣,大陸人是北方蒙古利亞種,特徵是眼小而有狹窄的單眼皮(美其名為鳳眼),可是台灣人隨著混血程度的多寡,有的是雙眼皮、有的是內雙眼皮,這就是當年平埔阿嬤、阿祖的遺傳,甚至連台灣人和純粹的澎湖人、金門人、馬祖人都不一樣,他們都是單眼皮居多,比較像大陸人,因為這些島嶼都沒有南島語族原住民可以通婚。
民國卅八年以後逃難到台灣的大陸籍外省人,他們可以算是台灣人的一份子嗎?除了沒有結婚的以外,仍然可以算是比較新的台灣人,因為他們或他們的後代,只要在台灣結婚,就無法避免像三、四百年前的漢人移民一樣,在血統上混入土著而逐漸本土化(原住民化)。
民國四十年代,國軍生產大隊開入山地鄉各部落,強行捕捉原住民少女為妻,這是外省人和原住民通婚的開始,名歌星沈文程的魯凱族媽媽(出身大南社)就是此中代表;民國四十年代末期以後,蔣介石允許外省兵娶妻,絕大多數都是到台灣鄉下「買」窮人家的女兒、養女為妻,這些出身寒微的台灣婦女,她們的血緣應該擁有更多的平埔族祖先血液,從此以後,這些外省第二代不管他們如何因為昧於台灣史實、而頑固地堅信自己是中國人,事實上,他們已經是李登輝所說的、真正最新的「新台灣人」了。
台灣人的認同錯亂,昧於台灣史實是最大的關鍵
有關台灣人血緣的複雜與謬誤,可以用一個實際的例子來說:一位新疆省老兵娶了鄒族小姐,生下一男一女,兒子娶鄒族表妹,所生的兒女已經擁有四分之三鄒族血統了,但仍然是新疆省人;而他的妹妹嫁給娶平地人的阿美族爸爸,所生的兒女有各有四分之一鄒族、阿美、新疆與平地,可是身分證上則是原住民,台灣人的來歷真是複雜。
筆者在本文中,不斷反覆細數台灣人的原住民血緣來歷,並非要替台灣獨立做「人種學」的政治依據,這是想要獨立者缺乏自信的做法,因為根據主權在民的世界公理,每個地方的人當然有決定自己政治歸屬的天賦權力,並不需要如此拐彎抹角。
時間再過一五○年後,到了嘉慶十六年,清政府普查台灣漢人有廿四萬一千二百多戶(若以每戶八人估算,合計應有卅二萬人),大約成長了十三倍,他們至少也符合目前紐西蘭八分之一血統的原住民認定標準,所以即使是這時候的一八一一年,台灣的人仍然都是原住民,只是越來越不純而已。
最近有許多科學研究,紛紛證實台灣人血緣混雜大量南島語族,高雄醫學院從「族群風土病」角度,發現台灣人與台灣原住民,都擁有和印尼馬來系類似的高頻率痛風、骨質疏鬆、糖尿病,而台灣的外省人(尤其老兵),則和大陸北方人擁有類似的高頻率心臟血管病變,台灣人的確是不同於中國人的新雜種!
從醫學檢證與民法觀點,台灣人統統都是原住民後代
更新的證據是馬偕醫院與東京血液研究所,從事長達十三年的染色體檢驗,更證實台灣人的基因與南島語族(原住民)、以及南方中國人較接近,而與大陸北方人幾乎毫無關係,台灣人是一種並非漢人的新種族,至此已經殆無疑問。
再者,從民法的角度,台灣人更應該是不折不扣的平埔族,為什麼呢?由於平埔族都是母系社會,男子入贅女家,家產也由女兒繼承,因此當年漢人為了謀奪土地和繁衍後代,都入贅平埔族,可是子女的姓氏仍然不得不登記為漢姓,這是當時社會制度所使然,但是依法理來說,這些新的後代仍然是平埔族家庭的子女,所以所謂的台灣人,血統雖然不純,但在法律上應該都是原住民的後代。
最好的證據可以用當年滿州十八社大頭目潘文杰為代表,這位調停牡丹事件,生前榮獲日本、英國勳章的傑出原住民,生父是廣東人;發動南庄抗日事件、曾經捐款賑助山東水災、獲清廷頒五品功勳的賽夏族日阿拐,更是賣給原住民收養的漳州人;伊能嘉矩在台東的人類學調查,也指出清代威震台東的卑南王,也是姓陳的漢人(卑南族也是贅婚制),這些「帳目不清」的漢裔原住民,和絕大多數由「唐山公」與「平埔嬤」所生出的台灣人,其實都是一個全新的民族–新台灣人。
台灣人和大陸人的差異不是衣著,而是不一樣的血統
經常到大陸去的民眾,可以發現台灣人長相和大陸真的不一樣,大陸人是北方蒙古利亞種,特徵是眼小而有狹窄的單眼皮(美其名為鳳眼),可是台灣人隨著混血程度的多寡,有的是雙眼皮、有的是內雙眼皮,這就是當年平埔阿嬤、阿祖的遺傳,甚至連台灣人和純粹的澎湖人、金門人、馬祖人都不一樣,他們都是單眼皮居多,比較像大陸人,因為這些島嶼都沒有南島語族原住民可以通婚。
民國卅八年以後逃難到台灣的大陸籍外省人,他們可以算是台灣人的一份子嗎?除了沒有結婚的以外,仍然可以算是比較新的台灣人,因為他們或他們的後代,只要在台灣結婚,就無法避免像三、四百年前的漢人移民一樣,在血統上混入土著而逐漸本土化(原住民化)。
民國四十年代,國軍生產大隊開入山地鄉各部落,強行捕捉原住民少女為妻,這是外省人和原住民通婚的開始,名歌星沈文程的魯凱族媽媽(出身大南社)就是此中代表;民國四十年代末期以後,蔣介石允許外省兵娶妻,絕大多數都是到台灣鄉下「買」窮人家的女兒、養女為妻,這些出身寒微的台灣婦女,她們的血緣應該擁有更多的平埔族祖先血液,從此以後,這些外省第二代不管他們如何因為昧於台灣史實、而頑固地堅信自己是中國人,事實上,他們已經是李登輝所說的、真正最新的「新台灣人」了。
台灣人的認同錯亂,昧於台灣史實是最大的關鍵
有關台灣人血緣的複雜與謬誤,可以用一個實際的例子來說:一位新疆省老兵娶了鄒族小姐,生下一男一女,兒子娶鄒族表妹,所生的兒女已經擁有四分之三鄒族血統了,但仍然是新疆省人;而他的妹妹嫁給娶平地人的阿美族爸爸,所生的兒女有各有四分之一鄒族、阿美、新疆與平地,可是身分證上則是原住民,台灣人的來歷真是複雜。
筆者在本文中,不斷反覆細數台灣人的原住民血緣來歷,並非要替台灣獨立做「人種學」的政治依據,這是想要獨立者缺乏自信的做法,因為根據主權在民的世界公理,每個地方的人當然有決定自己政治歸屬的天賦權力,並不需要如此拐彎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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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07-08-28T19:26
at 2007-08-28T19:26
從醫學檢證與民法觀點,台灣人統統都是原住民後代
談美國對臺灣的法律定位: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從臺灣關係法,美中三公報:臺灣地位已經有定論,“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中華民國是個「未定的議題」,因為它已不重要了 ?
韋德寧說:「美國政府的立場,就是ROC,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是個「未定的議題 (an issue undecided)。」「台灣或中華民國此刻在國際社會中,都不是個國家」。
臺灣關係法,美中三公報,只解決「臺灣問題」,都未明言「中華民國」。
1982中美817聯合公報只是說: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China)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
1971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的合法代表。同時把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和它所屬的所有機構中非法佔據的席位上立刻不猶豫地驅逐出去。
基本上「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曾合法的代表過一個中國(China)。只是1971年以前是「中華民國」,1971年以後到現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是個未定的議題 (an issue undecided)」就是指:現在是分裂的中國(China),「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終是否會統一,成為一個統一的中國;或是最終變成兩個國家,「中華民國」從中國(China)分裂出去(注意:不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尚未決定?
反分裂法只規定對「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時的動武條件,並未規範「中華民國」從中國分裂出去時的動武條件。
可見“「中華民國」此刻在國際社會中,是不是個國家,已經不是「美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聯合國」注重的問題了。因為「臺灣」地位已定。
1972中美上海公報:
1. 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旨在製造"一中一台","一個中國、兩個政府"、"兩個中國"、"台灣獨立"和鼓吹"台灣地位未定"的 活動。
2. 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1979美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1982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817聯合公報:
1. 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2. 美國重申,它無意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 "兩個中國" 或 "一中一台" 的政策。
By Lucy
at 2007-08-30T01:06
at 2007-08-30T01:06
該不會都被漢人吃掉了吧????
2007-09-12 04:20:32 補充:
真奇怪??如果四百年來原住民女性都嫁給了漢人,哪原住民男人都跑到哪裡去了??
你們不會覺得這種說法很有問題嗎??
By Daph Bay
at 2007-08-28T05:10
at 2007-08-28T05:10
何必把自己侷限在中國人或台灣人的圈圈中呢。
捫心自問吧,挑起種族意識的人,是萬古罪人。當大家盡心盡力在力促種族融合的當下,卻有一些人為了一己之私利,反其道而行,覺悟吧,留給我們的子孫一片淨土吧(不管他將來會是啥血統)。
By Lydia
at 2007-08-28T01:06
at 2007-08-28T01:06
你會叫他們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可恥 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血統從平埔族混漢族,本省人混外省人,早就不是存種的漢人
我們生在台灣 根本就不是中國人 幹麻叫自己中國人?
By Jacky
at 2007-08-27T16:57
at 2007-08-27T16:57
傷腦筋@@......
只要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人就是台灣人了,
還爭什麼純不純......
"中華民國"就這幾個島,
國際上始終未承認過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
如果真正要說起來,
光復之後幾乎是靠美援的,
而且在國際上台灣一直是美國牽制著,
倒不如說台灣是美國的一個自治州還比較快,
不管未來政治情勢怎嚜變,
"百姓相處之道還是比改革還重要的!"
By Edith
at 2007-08-30T09:06
at 2007-08-30T09:06
"台灣血統"
各位只要看過這本書就會了解
這五十年來國民黨是如何篡改歷史
這五十年來是如何用毒化教育來洗腦台灣人
把我們台灣人弄成精神錯亂
如果買不到這本書可以上網找
"前衛出版社"搜尋就有
By Freda
at 2007-08-29T02:54
at 2007-08-29T02:54
台灣人 -- 1945 以前 至 1875(開渡台禁令)
老台灣人 -- 唐山公 + 平埔嬤 清朝時期
老老台灣人 --高山族 + 平普番(Pepohoan) 荷蘭時期
外省人228壓迫台灣人 成為 新台灣人
漢人 屯墾同婚 壓迫老台灣人成為 台灣人
第二批 漢人 熟番政策 壓迫平埔人 成為老台灣人
所以 外省人欠台灣人一個公道
漢人 欠平埔番 一個公道
公道自在人心...
希望政府向平埔族道歉
2007-08-31 09:52:06 補充:
1.海禁政策,嚴禁大陸移民入台,當中雖然有短暫開放,可是旋開旋禁......這五代人必然都是唐山公娶(入贅)(貼者註:真是阿Q)平埔女,所生出的雜種新一代,如果以此刻即將通過的原住民認定標準二分之一來看,當時的台灣人,根本統統都是原住民了!
這說法最大的致命點就是,這說法要成立,要滿足一個前提,那就是所有雜種第二代都必須是男性沒有女性,怎麼說呢?我們來簡單計算一下:
雜種第一代=漢族男(100%)+平埔女(100%)=50%雜種
若是男的倒好(其實!依然不能排除跟偷渡的漢人女性結婚的可能性...不過這裡姑且把清朝官僚都當成公正嚴明執法滴水不漏的一代清官好了)若是女的,就讓我們繼續計算下去........
雜種第二代=雜種女(50%平埔血)+新移民的漢族男(100%)=第三代雜種(25%平埔血、75%漢血)
雜種第三代=雜種女(25%)+更新的漢族男(100%)=第三代雜種(12.5%平埔血、87.5%漢血)
---------------------------------
以上這些邏輯很勉強..犯了以篇蓋全之謬誤...
1.有可能來了 五個世代不同家族的漢人 多取了平埔女
2. 雜種一代就是 "漢人(其時是假漢人)" .. 這個很重要..
By Liam
at 2007-08-28T01:21
at 2007-08-28T01:21
這篇文章有非常多的錯誤。這裡給予搓破!
1.海禁政策,嚴禁大陸移民入台,當中雖然有短暫開放,可是旋開旋禁......這五代人必然都是唐山公娶(入贅)(貼者註:真是阿Q)平埔女,所生出的雜種新一代,如果以此刻即將通過的原住民認定標準二分之一來看,當時的台灣人,根本統統都是原住民了!
這說法最大的致命點就是,這說法要成立,要滿足一個前提,那就是所有雜種第二代都必須是男性沒有女性,怎麼說呢?我們來簡單計算一下:
雜種第一代=漢族男(100%)+平埔女(100%)=50%雜種
若是男的倒好(其實!依然不能排除跟偷渡的漢人女性結婚的可能性...不過這裡姑且把清朝官僚都當成公正嚴明執法滴水不漏的一代清官好了)若是女的,就讓我們繼續計算下去........
雜種第二代=雜種女(50%平埔血)+新移民的漢族男(100%)=第三代雜種(25%平埔血、75%漢血)
雜種第三代=雜種女(25%)+更新的漢族男(100%)=第三代雜種(12.5%平埔血、87.5%漢血)
這樣一直算到第五代,則平埔血將只剩下3%,即使完全沒有任何偷渡的漢族女性,台灣依然將會出現平埔血統在3%的女性,這些女性完全可生下血統純正的漢人,不論男女,即使這過程中有其他的平埔男會去加入打擾了這過程,也最多只能延緩個2~3代而已,然而清朝統治台灣達212年,然而我們知道,平埔族當時受到戰亂的影響,男性大量減少,因此漢人得以迎娶(甚至強娶、納妾,這在當時社會都是被允許的)大量平埔女,而平埔男難以爭奪,因此依照上面的計算方式,漢人至少能在台灣通婚14代甚至更多,而且,引用的史料也有問題,根本是在搞剪貼!
只說到乾隆廿五年,各位知道之後發生了什麼事嗎?
乾隆四十九年 (1784年)開放台灣鹿港與泉州蚶江港對渡,五十七年(1792年)又開放淡水八里岔與蚶江及福州五虎門通航,這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只要曾這兩港搭船就可以到台灣墾殖了,換言之海禁政策已經是形同廢除
2.時間再過一五○年後,到了嘉慶十六年,清政府普查台灣漢人有廿四萬一千二百多戶......所以即使是這時候的一八一一年,台灣的人仍然都是原住民,只是越來越不純而已。
越來越不純?說話開始虛虛的了,恩......其實人口是有實際統計過的,因此不用計算戶數,當時全台灣的漢族人口是194.5萬人,另一方面,人口成長十三倍從任何方面的人口學來看都不可能,當時中國的康雍乾人口大爆炸也只讓中國人口增加4倍而已,增加十三倍(?)唯一的理由就是外來移民,八分之一,也就是說12.5%的平埔血,即使從嘉慶16年(1811年)開始計算,計算至光緒二十年(1895年)一共還有84年,即使不將其他任何考慮因素考慮進去(例如什麼沈葆禎的海禁解除政策啦!還有清朝態度大轉彎的在廈門、福州、汕頭、香港等東南沿海各設招墾局,免費運送移民渡臺啦一類的......),光就維持現狀增加即可,則台灣人的平埔血統到日據時代為止無論如何也不會在3.06%以上,恐怕只會更少而已,當然,這裡還不加上後來國府播遷帶來的純正漢族外省移民喔!
3.最近有許多科學研究,紛紛證實台灣人血緣混雜大量南島語族,高雄醫學院從「族群風土病」角度.......而與大陸北方人幾乎毫無關係,台灣人是一種並非漢人的新種族,至此已經殆無疑問。
呵呵!過去英國皇室容易蛀牙,不是因為他們基因有問題,而是因為他們愛吃糖,生活習性也能影響所謂風土病的出現,我不知道這能用來當血統依據?而最有趣的是,其實我們都知道北方人五胡亂華跟靖康之難後有跟游牧民族通婚跟混種的紀錄,而南方百越則原住人口稀少而被漢人移民開墾佔領,因此南方人其實才是純種漢人,這點白癡都知道,拿南方人做證據豈不是自打巴掌?
4.再者,從民法的角度,台灣人更應該是不折不扣的平埔族,為什麼呢?由於平埔族都是母系社會......這些「帳目不清」的漢裔原住民,和絕大多數由「唐山公」與「平埔嬤」所生出的台灣人,其實都是一個全新的民族–新台灣人。
這一段就是阿Q了,因為即使從這幾個方面來看,也不能用現代法律觀點看待,應該用當時的法令,當時清朝的大清律例不承認這種莫名其妙的母系社會,再說吧!血統跟法理上是兩回事吧?而且你既然已經使用漢姓,父母輩又明明是漢人,法理上認定也就已經是漢人了,根本不存在突然說要翻案前面不算數的理由,除非我國民法突然改成了母系社會
5.經常到大陸去的民眾,可以發現台灣人長相和大陸真的不一樣,大陸人是北方蒙古利亞種..........甚至連台灣人和純粹的澎湖人、金門人、馬祖人都不一樣,他們都是單眼皮居多,比較像大陸人,因為這些島嶼都沒有南島語族原住民可以通婚。
2007-08-31 03:39:23 補充:
呵呵!這是在開玩笑嗎?我用肉眼實在是難以分辨大陸人跟台灣人的差別,不過我卻可以輕易用肉眼分別原住民跟平地人的差別,這種話其實是自己騙自己,而且扁皇帝就是個單眼皮,後繼者謝長廷也是(美其名為鳳眼^_^),大陸出生雙親均為外省籍的馬英九卻是雙眼皮.......這種結論會讓綠蠅跳斷腳跟,看來憑長相判定大陸人跟台灣人真的有不少問題啊!
2007-08-31 03:43:32 補充:
6.民國四十年代,國軍生產大隊開入山地鄉各部落,強行捕捉原住民少女為妻,這是外省人和原住民通婚的開始.....不管他們如何因為昧於台灣史實、而頑固地堅信自己是中國人,事實上,他們已經是李登輝所說的、真正最新的「新台灣人」了。
唉!血統就算較純,能純到哪裡呢?拿嘉慶16年的純度如何?即使如此,外省第二代的原住民血統最多只會有6.25%而已,請別忘了,台灣大多數的歷史都是給中國統治並移民的,大陸有4億人的人力水庫做後盾不斷湧入,台灣的原住民則是死一個少一個,沒錯!從明朝與荷蘭開始通婚了十幾代,台灣人免不了有原住民的血統,不過我問一下:
朝翡翠水庫裡面滴兩滴墨汁請問水會變黑嗎?
2007-09-01 01:54:16 補充:
沒錯!是可能多娶平埔女啊!然而生下的雜種女必然會跟漢族男結婚是事實,否則平埔族文化的男人無法接受這類接受漢人文化的女性(無論血統),一方面台灣漢人社會缺女性,因此可以確定,到第三代(雜種女+漢族男)時漢人血統一定會過半,除非第二代只有男嬰出生沒有女性,或是這批雜種女全部犯剋夫讓夫家絕後或是變成老處女(難道漢人社會完全不會互相通婚嗎?都只跟平埔族聯姻?開玩笑!實際上,漢人社區通婚的數量肯定比較大,畢竟是同一文化圈的好相處),不然就是三代單傳僅有男性後代而無女,
2007-09-01 01:57:05 補充:
即使說後進漢人不跟雜種女結婚,跑去跟更窮文化上隔閡更大的平埔女結婚,依然會導致平埔血統持續被沖淡,而且他們依然會生下更多雜種女去跟其他漢人通婚,我也說過,即使有平埔族進去打擾這一過程,也最多只能延緩個2~3代而已,別忘了清朝統治台灣時台灣可不只經歷五個世代因此這些說法並沒有勉強之處更無以偏蓋全,上面的公式未必一定要在嚴謹的5個世代內完成,花個7~8代依然可以,從明鄭到清朝完全有充裕的時間如此炮製
2007-09-04 07:50:02 補充:
奇怪?知識+上有不少血統論者飯桶,這時怎麼都成了縮頭烏龜了?反駁啊!出來貼文啊!
2007-09-15 19:32:15 補充:
答案是被殺了,在漢蕃爭地之中,原住民遭到大量的屠殺與戰死,還有瘟疫,其中原住民男人做為第一線的人員幾乎死個乾淨,當時人便稱一個蕃人村裡一半的女人都守寡(蕃婦半寡居),因此漢人社會正好缺女人,蕃人社會正好缺男人,形成一種互補
By Ethan
at 2007-08-27T16:56
at 2007-08-27T16:56
By Lydia
at 2007-08-29T06:03
at 2007-08-29T06:03
討論血統根本是無意義的。
反覆在提血統論的人根本是居心不良!難道要證明某種人的血統異於他人,就比較高尚嗎?
歷來的中國人,區分我族和他族,都是以文化區分,而不是以種族血統分。這是高中歷史程度就該具備的常識。
有些人想要創造台灣人血統異於漢民族的神話,以此證明自己不是中國人,簡直是蠢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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