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判決書 - 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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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14-02-0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 收到刑事簡易判決書(酒駕)
主文
O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 併科罰金新台幣貳萬元 , 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 , 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
請問這是怎樣的判決?要如何處理?不了解內容 ! 望請知悉者指點告知 ! 謝謝 !!
Update:
海王子 謝謝您的回答!再請問您,如要申請服勞役!這要怎申請?謝謝!
Update 2:
Goro-Shigeno 謝謝您的回答,您所說的ABC三種,因我髖關節要開刀,但,我還未開刀!因為沒錢,還有,我是做臨時工的,薪資有做才有,我也沒財產!這樣是否可以申請服勞役?謝謝!
Update 3:
阿廷,謝謝您的意見回答!謝謝!
Update 4:
非常感謝兩位的回答,那我現在是要再等法院再通知?還是需要怎動作?謝謝!
Update 5:
海王子,上訴?這好上訴嗎?又沒錢…而且是第二次,雖說相隔一年多,但是他事由有寫二次犯,應該不用上訴了………謝謝你的回答!謝謝!
Update 6:
阿廷 謝謝你的回答~那請問線在飾等法院在寄來嗎?可以申請服勞役嗎?謝謝~
Update 7:
謝謝您們的回答!感謝~

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4-02-11T07:22
**有期徒刑2個月,併科罰金2萬元,易科罰金及罰金
 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
1>坐牢2個月,再罰金2萬元.
2>坐牢2個月再坐牢20天.
3>易科罰金6萬,坐牢20天.
4>易科罰金6萬,再罰金2萬,合計8萬元.
5>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但要衡量自己是否有時間配合
  社會勞動時間.
**以上5項,您可自己選擇.等執行書來,依註明時間
 ,向執行檢察官報到.
 
2014-02-10 08:06:13 補充:
說明一下,併科罰金和專科罰金是刑法上的主刑,和行政罰的罰金不同,是不能對當事人的財產強制執行的,所以有些受刑人覺得都已經被關了,不在乎多關那幾天,因而雖然有錢,還是不繳併科罰金.
2014-02-10 08:09:19 補充:
你是臨時工,所以沒什麼錢,當然選社會勞動比較適合.社會勞動本來就是讓無法繳錢的受刑人而製定的.
2014-02-10 08:12:56 補充:
不繳併科罰金的,以假釋犯為最多.所以假釋當天,接下繼續執行易服勞役的天數.
2014-02-10 18:45:56 補充:
現在等執行書來.如果上訴期還沒過,可以上訴高院,看能不能爭取到緩刑.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4-02-11T00:51
意思是說你被判兩個月有期徒刑及罰金兩萬元,如果您不想被關,那就必須支付2x30x1000+20000=80000元罰金,如果您不想被關又不想繳罰金,那就能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社會勞動一天6小時1000元折抵來計算,則須服480小時左右之社會勞動。
2014-02-10 23:44:52 補充:
依我看到的案例...若無力繳納罰金又不願施作社會勞動,大多直接入監執行(包含剩餘徒刑或罰金易服勞役等等...),並未函送第三機關予以強制執行。
2014-02-11 21:17:47 補充:
總而言之,就如海王子所述靜待執行傳喚通知書寄達後,再前往該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至於要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亦或是易服勞役,屆時再向執行科書記官申請並交由檢察官決定即可。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4-02-12T06:24
個人看法 略有跟海王子大大不同
選項部分我沒意見
只是實際上 有些狀況必須拆開
因為罰金的易服勞役 必須在強制執行無法完納之後才能執行
(刑法42條參照)
只要發問板大名下有財產 有薪資所得
就會被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所以 罰金部分 要先看狀況
這不是版大說可以自己選就自己選
至於有期徒刑兩月 就看板大自己要選哪一個
A.坐牢兩個月
B.繳交六萬元左右
(因為並無規定不可考慮大小月)
C.易服社會勞動360小時左右
(以6小時折一天 兩個月以60天計)
刑法第41條第2項參照
所以 這題必須拆開處理
1.有期徒刑部份
板大可以可以在我所說的ABC 三項選一
除了A以外 BC最後是否同意 要看執行科檢察官
若版大選C...要去體檢 尤其是肺部相關X光檢查
2.罰金部分
就看板大有無財產 板大是沒得選
有財產執行財產 有薪資執行薪資 有所得執行所得
若板大什麼都沒 要兩個月以後 才有可能被關




2014-02-10 05:40:18 補充:
板大要先清楚
易服社會勞動 與易服勞役 是不同的選項
易服社會勞動 是替代自由刑(有期徒刑)的另一選項
這個版大可以自己聲請
易服勞役是針對罰金
會由檢察官來認定 板大是否有無能力繳交
因為 若檢察官認定板大有能力 可以讓板大分期繳交
甚至直接執行
這個部份 板大可是沒有選擇權的
所以易服社會勞動 板大可以選擇
易服勞役 板大無得選擇
板大可以兩手一攤沒財產 但檢察官還是可以認定板大有工作能力償還
所以 我才會跟海王子大大的答案有部份不一樣
2014-02-11 11:42:01 補充:
若無力繳納罰金又不願施作社會勞動
---若是正常人 一定會如阿廷大大所說
但因為易服社會勞動 有一些相關限制
所以 真的屬身體因素則未必
要看情況
然後易服勞役 跟易服社會勞動 不一樣
板大請勿混淆

酒駕-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罰金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4-01-23T00:00
首先申明酒罪就是不對的行為.我先生因應酬有喝酒,喝酒後停留2-3小時後於凌晨2點多上高速公路,後來停在外側路�� ...

新修正的刑法§185之3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3-12-24T00:00
該條第1項第2、3款最後是「致不能安全駕駛」,意思是不是指具體危險犯,要個案認定呢?

現行刑法§185-3醉態駕駛罪之構成要件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3-11-25T00:00
今年6月修正: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 ...

急~2013年7月28日酒駕罰則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3-09-04T00:00
Dear冒昧想請您代為解答哥哥酒駕判決書1.102/7/28騎乘機車警攔查呼氣酒測值達0.55毫克2.警察紅單罰金NT$90,0003.8/8收�� ...

酒駕!!!!:")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3-07-02T00:00
酒駕屬於哪一項法律?
(刑法.民法.憲法)
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
全文給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