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積欠同台車會被扣? - 社會議題
By Anonymous
at 2009-10-19T00:00
at 2009-10-1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4張無照
查過之後 1張7千 是愈期之後
4張2萬8
3張同台車 1張另一台
車主都同一人
那3張那台會被扣車嗎?
我被抓到 一向叫警察無照開給我比較快
然而最近我媽說我會害到車主
我哥又跟我說 在被抓車會被扣去
例 我又被攔下來了
是看警察怎ㄇ決定還是說有條文?
看警察要把車子扣走還是條文有規定?
我能不能考駕照其次
我要知道說 車會被扣嗎?
有條文等等之類的規定嗎?
Update:
是有去監理站問過
他說會扣車牌
那 我被開單 車主會有事ㄇ?
會影響到他往後事情ㄇ?
所謂允許無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那 車主就是允許我囉?
查過之後 1張7千 是愈期之後
4張2萬8
3張同台車 1張另一台
車主都同一人
那3張那台會被扣車嗎?
我被抓到 一向叫警察無照開給我比較快
然而最近我媽說我會害到車主
我哥又跟我說 在被抓車會被扣去
例 我又被攔下來了
是看警察怎ㄇ決定還是說有條文?
看警察要把車子扣走還是條文有規定?
我能不能考駕照其次
我要知道說 車會被扣嗎?
有條文等等之類的規定嗎?
Update:
是有去監理站問過
他說會扣車牌
那 我被開單 車主會有事ㄇ?
會影響到他往後事情ㄇ?
所謂允許無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那 車主就是允許我囉?
Tags:
社會議題
All Comments
By Barb Cronin
at 2009-10-23T11:53
at 2009-10-23T11:53
貼條文給你參考~~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一、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圖片參考:http://pic.23717.com/pic/icon/icon2/13/69.gif
(這條扣不扣車!!看警察怎麼解讀囉!!)
二、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圖片參考:http://pic.23717.com/pic/icon/icon2/13/69.gif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案件到監理所站裁罰課後,承辦人員若寄出通知~~
車主就要送繳駕照執行吊扣)
圖片參考:http://img1.igogo8.com/igoogle8/showimg/0/0/%E5%A4...
~任遨遊~提供您參考~~
2009-10-19 12:51:21 補充:
是有去監理站問過
他說會扣車牌
那 我被開單 車主會有事ㄇ?
會影響到他往後事情ㄇ?
所謂允許無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那 車主就是允許我囉?
對~~若有開單出來....車主會被吊扣駕照3個月~~
所以盡速繳納罰款~~免得罰更重~~(錢難賺啊)
繳完順便將駕照考出來~~
提供您參考~~
By Olivia
at 2009-10-21T21:24
at 2009-10-21T21:24
第 12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
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行駛。
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
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
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
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
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
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 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
照吊銷之。
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
限期領回之。
第 21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
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二、領有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在駕駛學習
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駕駛道路或規定時
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前項第九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款並吊銷其駕駛執
照。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
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但如其已善盡查證
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
在此限。
第 23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一、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
二、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所以說
如果那台被開3張單的車子
如果已經屬於車牌被吊銷 或 註銷 期間
你又違規上路 又被抓到
就會變成上述第12條 的問題
就有可能變成被扣車喔
這部份是有條文規定的 這是沒爭議的
至於車主的責任
車主當然有責任喔
車主允許你
所以 車主的部份 就看21條 跟23條
除了記點 還會有罰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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