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離婚會過嗎?我要小孩跟我住可能嗎? - 家暴
By Hardy
at 2010-11-24T00:00
at 2010-11-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跟我老公離婚
但他拿兩個小孩來威脅我
說他要把小孩帶走
我有兩個小孩
大兒子從小到大都是我跟我媽媽辛苦把她撫養長大
老公都沒來看他甚至都沒拿錢回來
後來上小孩幼稚園
我的經濟不堪負擔,意外得知他電話,
後來打過去跟他要錢~
之後我們又生了一個小孩!然後結婚~
他帶小朋友上學每天遲到上班也是
雖然有帶去但是老師每天都寫遲到
我每天叫他起床叫到吵架
鄰居也聽到,說他這樣很不像樣
住我們家又這麼不負責任
他每個月給我有一萬(這是他唯一對我們負責的)
然後他也對我家暴
家暴多次但是我只去警察筆錄做過一次
我住在娘家,因為他沒有房子
他也不管我媽有沒有看到
就打我~
然後有一次把小孩打到倒地不起
整個背根大腿都是黑的
我媽有跟他說不能這樣打小孩
後來他生氣
小孩就要管不管的
那次本來要告他
但是他說他以後不打
所以我們就原諒他
但是我外婆有看到小孩傷勢
看到都哭了
我想跟他離婚
真的無法再忍受了
他住我家又打我
對我媽的態度又不好
小孩吃喝拉沙睡
都我媽跟我在弄
他真的就一副
我有去上班每個月給你一萬就好
其他的就別管我那總嘴臉
我想離婚並且要求他負擔小孩費用
有辦法離成嗎?
我雖然沒有工作
但兩個小孩都是我跟我媽一手拉拔大的
我大的小孩7歲小的9個月
他沒有房子爸爸也沒有
而且爸爸沒工作也不願去工作的那種
我跟我媽原諒他之前5年多都沒養小孩
但是他卻並沒有感恩
而且也沒有好好照顧這個家庭跟我
看到小孩不是怒罵就是打他
我覺得他已經讓我跟我媽沒辦法再忍受了
我不怕離婚
只怕小孩跟她受苦
我媽也想叫他滾
但是我媽跟我說
小孩很可憐
如果他把它們帶走又不管他們死活
它們不是完蛋了~
乞求大家告訴我
我這樣有辦法離成功嗎?
我真的沒錢找律師
又不太懂法律
我要聲請離婚
要怎麼聲請
但他拿兩個小孩來威脅我
說他要把小孩帶走
我有兩個小孩
大兒子從小到大都是我跟我媽媽辛苦把她撫養長大
老公都沒來看他甚至都沒拿錢回來
後來上小孩幼稚園
我的經濟不堪負擔,意外得知他電話,
後來打過去跟他要錢~
之後我們又生了一個小孩!然後結婚~
他帶小朋友上學每天遲到上班也是
雖然有帶去但是老師每天都寫遲到
我每天叫他起床叫到吵架
鄰居也聽到,說他這樣很不像樣
住我們家又這麼不負責任
他每個月給我有一萬(這是他唯一對我們負責的)
然後他也對我家暴
家暴多次但是我只去警察筆錄做過一次
我住在娘家,因為他沒有房子
他也不管我媽有沒有看到
就打我~
然後有一次把小孩打到倒地不起
整個背根大腿都是黑的
我媽有跟他說不能這樣打小孩
後來他生氣
小孩就要管不管的
那次本來要告他
但是他說他以後不打
所以我們就原諒他
但是我外婆有看到小孩傷勢
看到都哭了
我想跟他離婚
真的無法再忍受了
他住我家又打我
對我媽的態度又不好
小孩吃喝拉沙睡
都我媽跟我在弄
他真的就一副
我有去上班每個月給你一萬就好
其他的就別管我那總嘴臉
我想離婚並且要求他負擔小孩費用
有辦法離成嗎?
我雖然沒有工作
但兩個小孩都是我跟我媽一手拉拔大的
我大的小孩7歲小的9個月
他沒有房子爸爸也沒有
而且爸爸沒工作也不願去工作的那種
我跟我媽原諒他之前5年多都沒養小孩
但是他卻並沒有感恩
而且也沒有好好照顧這個家庭跟我
看到小孩不是怒罵就是打他
我覺得他已經讓我跟我媽沒辦法再忍受了
我不怕離婚
只怕小孩跟她受苦
我媽也想叫他滾
但是我媽跟我說
小孩很可憐
如果他把它們帶走又不管他們死活
它們不是完蛋了~
乞求大家告訴我
我這樣有辦法離成功嗎?
我真的沒錢找律師
又不太懂法律
我要聲請離婚
要怎麼聲請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By Faithe
at 2010-11-26T23:20
at 2010-11-26T23:20
一.離婚
離婚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裁判離婚.
對方不同意離婚或開出苛刻條件離婚,表示無法成功協議離婚,只剩法院裁判離婚一途.
法院判定離婚是依兩條規定
(一).民法1052條(十大離婚要件).
夫妻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者。
2.與人通姦。
3.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
4.夫妻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惡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著。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二).民法1052條第二款.(婚姻難以維持)
「如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認定的原則在於[ 婚姻已無實質意義、雙方均無意挽回,以致感情日趨冷漠,形同陌路,婚姻基礎顯然已經動搖、難以維持婚姻等 ]
你與小孩目前履次遭受家暴的狀況已符合 [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可直接到法院自己寫狀紙(有範本可看)提起離婚訴訟,只要付3000元規費及自己出庭向法官訴說情形即可.
別忘了你要舉證,例如家暴驗傷單,鄰居當證人等等.證據越多越好.法官會判你離婚的.
二.小孩監護權
民法1055條: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定之』
民法1055-1條: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況,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 ,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所以離婚後,小孩的監護權並不一定是你老公,我認為很有可能會判給你,前題是你必須有足夠的金錢收入,不然孩子那來的錢吃飯.
ps:會把小孩打到整個背部及腿都黑青淤血,只要去醫院開立證明單給社工看,法官會把小孩判給你老公才有鬼.
三.對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
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而所謂的「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包括「扶養」在內,且依民法相關規定,父母雖然離婚,但並不影響其對於未成年子女所應負擔之扶養義務,也就是說,兩人仍應按各自的經濟能力,分擔扶養義務.
所以離婚後,不管小孩監護權歸誰,夫妻雙方仍必須負擔兩個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用,一直到成年為止.
四.對子女扶養費
1.婚姻法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2.沒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子女的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3.若無法順利完成協商.依根據《婚姻法》和《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關于子女撫養費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不管未婚生子或離婚後,只要是孩子的父母,都需支付扶養費.
希望以上對你有所幫助
By Kama
at 2010-11-25T16:24
at 2010-11-25T16:24
還有很多人不知道,苦了一輩子,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改錯!有句話說: {命好就怕運來磨}
{ 所謂 : 人生如戲, 戲如人生. }
許多人一輩子辛苦,諸事不順,到處求神問卜、算命、改命、改運,還是事與願違,其實不知道問題就在名字上。
所謂娶妻前生子後: 一個家有錢沒錢,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男人代表事業, 新生兒命名,關係著一個家庭六年之內感情、錢財、事業的成敗. 新生兒名字取的好,六年之內給家裡帶錢財,買車子買房子,給爸爸帶事業,( 升職或開公司創業 )取的不好嚴重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經常可以在報章雜誌看得到,很多家庭出問題,小孩都在0.~6歲之間,{甚至還在懷孕,就生離死別!} 我們家原來在台北三重開了間小工廠.我先生於民國90年間生意失敗.有一天凌晨我老公突然跟我說.叫我收拾換洗衣物.及一些隨身家當.地下錢莊的人已經快來了.那天清晨我們帶著孩子離開我的故鄉.隨後期間到處跟親友借錢過日子,先生到處打零工為業, 家裡面常常沒錢,為了生活還有小孩奶粉錢,經常要回娘家借錢,我丈夫生意失敗以後.我們間經過很多的波折.居無定所搬來搬去.雖然我並沒有跟他離婚.但他的收入一直很不穩定. 哀阿! 苦阿!.我真的不想這樣下去了,不知怎麼辦?有段時間常到網路上吐(心聲) .希望走過來的人可以給我些建議?
之後網路上有位網友在,介紹有位老師.說很厲害!
開始我也是半信半疑,心想反正”試試看吧!(反正走投無路!),請教看看!我們夫妻 相信 老師的話,全家的名字都改,住的的風 水也照 老師的指點.做了改變!{長話短說}現在我們夫妻的感情變的很好.先生從操舊業.工廠工作生意都很穩定.真的喔!真的有變好,我才會幫老師介紹人!
您有問題可以請教喔! 給您聯絡訊息資料網址 yulin.myvnc.com/YulinWeb/index.htmtw.myblog.yahoo.com/Yu-Lin
By Frederica
at 2010-11-28T17:44
at 2010-11-28T17:44
在單親家庭的孩子成長過程是孤單 恐懼缺少自信心與安全感
的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千萬不能兒戲需要長期經營才能讓婚
姻路走得順暢..圓滿 夫妻口角難免必須學會忍耐用溝通 體諒的
心態與包容 坦承面對問題才有解決之道 而不是以爭吵離婚收
場 這樣欠缺思考的作為無法令人苟同 既然已經成為正式的夫
妻 就必須為這一段婚姻路盡責 不該意氣用事 凡事需用將心比
心的心態去面對 給自己一個正確的人生觀 不要給自己太多的
壓力與束縛 外界的世界並不是如你所說的狹隘 每一個人都會
遇到心情不愉快的時候 一切只看你用什麼態度去面對 要學習
會管理 控制自己的情緒 別讓他人的不當言詞影響自己的心情
更要學習用體諒 包容的態度去面對 好好經營自己的人生 人生
不如意事十之八九難免會遇到挫折 一切的不如意就當作是上
天給你的考驗吧 ! 短暫的人生是用來快樂過生活 不是用來逞罰
自己 凡事以正面思考用平常心去面對 用樂觀的心態去迎接每
一天的來臨 不要太在意生活中的小細節 學習大而化之的人生
態度 很多的紛爭與不愉快都是因為自己的亂猜疑而來 如能放
寬心胸坦然面對尋求解決之道 很多的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人生
沒有過不去的難關 遇到困境你要學會去克服它 征服它 人與人
之間因為有緣才相聚 更應珍惜這份情誼 努力做好自己人生中
該扮演的角色 以真誠的心去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 相信周圍的
親友都會感受到你的付出 懂得用感恩 知足 惜福 包容 體諒 珍
惜 關心的心態去面對必能讓你的心情過得更踏實喔 ! 加油 ! .
By Liam
at 2010-11-26T21:01
at 2010-11-26T21:01
小孩要他帶去上課還搞到遲到
那你在幹麻?
睡覺??
不然哪各當媽的沒工作在家會讓小孩遲到把責任推給當父親的人?
自己本身也沒有做好來
光要靠娘家養 怎麼得了啊
By Audriana
at 2010-11-28T11:59
at 2010-11-28T11:59
想請問你~
你告她家暴證據有留下來嗎?
時間是什麼時後的?
我建議你可以在家裡先裝針孔或是放錄音筆~
這樣他的行為就不適合有監護權~
但是因為我還有很多細節不了解~
所以歡迎妳寫薪給我或敲我即時~
祝一切順心!
By Olga
at 2010-11-28T17:43
at 2010-11-28T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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