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離婚可以要求孩子的撫養費..我真的急需有個工作 - 家暴
By Callum
at 2010-12-06T00:00
at 2010-12-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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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個被家暴正在協議離婚當中的婦女.
我有兩個女兒..各1歲和3歲
如果夫家兩個小孩都不要我可以跟他們要求撫養費呢
因為我本身娘家的經濟狀況不太好
請律師會花很多錢嗎
還是哪裡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幫我嗎
我是住在高雄市的..
我想找一家庭代工哪裡可以找呢...
因為孩子還小所以沒辦法出門工作
離婚協議書自己買來寫就好
還是請律師寫較好呢
我真的很需要幫忙因為我真的很無助
事情還不趕快解決我真的很對不起我娘家的人
媽媽身體不好最近才找到工作
爸爸也是癌症患者在化療期間
娘家的房子 又是跟別人租的
我現在是住娘家的所以想幫家中負擔一下
所以拜託請有緣人士幫幫我一下忙嗎
這陣子回娘家住一個月多了
都沒幫家人分擔什麼卻還一直為我煩惱
這世界沒錢就真的會注定被人看低的嗎
我有兩個女兒..各1歲和3歲
如果夫家兩個小孩都不要我可以跟他們要求撫養費呢
因為我本身娘家的經濟狀況不太好
請律師會花很多錢嗎
還是哪裡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幫我嗎
我是住在高雄市的..
我想找一家庭代工哪裡可以找呢...
因為孩子還小所以沒辦法出門工作
離婚協議書自己買來寫就好
還是請律師寫較好呢
我真的很需要幫忙因為我真的很無助
事情還不趕快解決我真的很對不起我娘家的人
媽媽身體不好最近才找到工作
爸爸也是癌症患者在化療期間
娘家的房子 又是跟別人租的
我現在是住娘家的所以想幫家中負擔一下
所以拜託請有緣人士幫幫我一下忙嗎
這陣子回娘家住一個月多了
都沒幫家人分擔什麼卻還一直為我煩惱
這世界沒錢就真的會注定被人看低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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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All Comments
By Caroline
at 2010-12-07T08:39
at 2010-12-07T08:39
自己權益不爭取或放棄那誰也幫不了你
在老公的威嚴下我不知你敢不敢提出要求
建議在協議離婚時需有男性朋友在場為佳
一.離婚
離婚分成協議離婚及裁定離婚
協議離婚,找2個證人簽名後,夫妻兩人同去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可.
法院裁定離婚,只需單方面拿法院裁定書及相關資料去戶政機關辦理離婚,不需兩人同往
法院裁定離婚依兩條規定辦理
(一)民法第1052條,夫妻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者。
2.與人通姦。
3.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4.夫妻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5.夫妻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6.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7.有不治之惡疾者。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著。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二).民法1052-2條
「如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認定的原則在於[ 婚姻已無實質意義、雙方均無意挽回,以致感情日趨冷漠,形同陌路,婚姻基礎顯然已經動搖、難以維持婚姻等 ].
你遭受家暴,屬標準的同居之虐待,可申請保護令及驗傷單,然後以 [不堪同居之虐待] 及 [難以維持婚姻] 為事由,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官判你離婚.
有利於妳的證據越多越好.
二.監護權
雙方協議為優先,若不想帶小孩就放棄爭取,若雙方都爭取監護權,法院依以下規定判決.
民法1055-1條: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況,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 ,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你若想要小孩監護權,有一前題,就是你必須有足夠的基本收入,不然孩子那來的錢吃飯 .
但沒監護權的一方依法擁有探視權.
三.扶養權
民法1084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之權利義務。 」
離婚後,不管小孩監護權歸誰,夫妻雙方仍必須負擔兩個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用,一直到成年為止
婚姻法21條規定:“扶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沒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子女的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無法順利完成協商.依根據《婚姻法》和《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關于子女撫養費第七條規定處理
別把小孩的權利放棄了,若監護權歸你時記得向老公要小孩扶養費.
四.膳養費
民法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生活陷於困難
1.夫妻之一方於離婚後,因照顧共同生活之未成年子女,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2.夫妻之一方,因年老,疾病,傷殘或精神耗弱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3.夫妻之一方因結婚,育兒或從事家務勞動而中斷工作,致不能期待其於離婚時立即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民法第1057-1到1057-4條,都是談贍養費的問題與規定,你需看一下.
例如
因照顧小孩所以無法出去工作時,可要求膳養費.
有辦法去出工作賺錢時,不管你要不要出去,就沒膳養費.
法院判決或協商要付膳養費時,若不依規定付,可請法院強制執行查封對方的財產,也可扣他1/3薪水
五.精神賠償
家暴屬十大離婚原因中的過失一方,故依法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是否要求賠償在你,給不給在他,判要給多少的是法官
你不提經神賠償,就一毛錢都拿不到.
有提就肯定拿的到,只是金額大小的問題,或許是500萬,也或許是0萬.
六.協議書下載
下載點我
下載後,修改成適合你們的狀況後,再列印簽字即可.
七.財產分配
婚姻期間所賺的財產,扣掉必需開銷後,剩於的財產有1/2是你的.
可主張剩於財產分配而取得一筆錢.
八.免費法律諮詢
高雄市
週1-5上午8時預約,9-12時諮詢服務
下午1時30分預約,2-5時諮詢服務
電話:07-3360521
高雄縣週1-5下午2:00-5:00 07-747-7611轉1049 ~1051
岡山鎮公所.週五下午2-5點 07-6214193-5
鳳山市 週一上午9-12點. 週三下午2-5點07-710-7406
鳳山市 週五下午2-5 07-713-7719
大寮鄉公所 第一、三、五週週六上午9-11點07-781-3041轉14或15
路竹鄉公所 週五下午2-5點 (07)696-0816.07-697-9200
林園鄉公所 週一上午9-11點 07-641-2511轉45
旗山鎮公所 週五下午2-5點 07-641-2511
大樹鄉公所 週三上午9-11點07-651-2003轉29
建議去申請低收入戶 有許多補助
圖片參考:http://img690.imageshack.us/img690/8426/mark04.png
By Rae
at 2010-12-07T06:35
at 2010-12-07T06:35
因爲你的小孩還小,判給母親的幾率很大,不過 ;
1。要提供你的工作及收入證明,證詞也可以(社會福利局會調查)
2。家扶中心的律師是免費的,但是一旦要上告的時候,律師費5万,因爲你是家暴,一般政府會補助你3万,剩下的2万可以跟律師談分期。
千萬別去外面自己找代書還是律師,很多是騙人的,家扶最可靠。
過程是如此的;
1。先寄郵局的存証信函(律師會教)
2。之後由律師來提告。
3。出庭 (要有醫院的騐傷單,養小孩的收據等,越多越好)
加油!!
2010-12-10 01:02:33 補充:
之後可以再跟社會福利局申請生活費補助,不多,但是比沒有好,要珍惜社會資源哦,別濫用。
2010-12-10 01:04:57 補充:
別忘了告對方時,因爲被家暴,所以要記得要求對方精神賠償,及小孩的撫養費,還有對方也要付你的律師費。(跟律師談吧)
By Suhail Hany
at 2010-12-10T15:44
at 2010-12-10T15:44
許多人一輩子辛苦,諸事不順,到處求神問卜、算命、改命、改運,還是事與願違,其實不知道問題就在名字上。其實不知道,事業工作、婚姻感情、身體健康、人際關係、錢財運的好壞,也全部都在名字上. 我是離過婚的女人,目前在高雄開了間水餃館子.前幾年因為離婚之後,店裡面生意不是不好,兒子又不聽話,心情很不好,經常會到廟裡面拜拜.尋求心靈的安慰!有次到我們高雄的一間廟,抽籤請教問題,在請廟公解籤的同時,他跟我說我的名字很不好,我也不疑相信他,因為自己的婚姻不好,工作及各方面都不順,所以也就相信廟公的話改名字,連我的兒子也一起給他改.過了一年多,沒想到更慘!我每天就只知道上網打遊戲,都無心事業,生意也越來越不好,吃老本!感情方面更是沒著落,我兒子反而變成問題學生,不讀書成群結黨打架鬧事,後來因為坐吃山空,生活也面臨困境,沒辦法了!當然跟一般人一樣,又開始到處補運改運,求神問卜了,有哪有人說,哪座廟哪為神很靈驗,就哪裡跑,還去弄什麼聚保盆.開運章的,結果還是一樣都沒改變.後來心理面想(是不是風水不好),想找位風 水 老師看看!我就在電腦的知識+,有網友在推薦老師,所以找到了煜 林 老師,從電話詢問中,他跟我說,我原來名字確實不好,那改的名字又改錯了,越改越糟糕!會傷到事業及財運,我當時恍然大悟,回想就是從給廟公改過名字後,我和我兒子運氣真的越來越不好.後來我當然請 黃 老師來高雄,幫我看的風水,包含改我的名字,還有我兒子的名字.現在已過了兩年多了,生意還不錯,還請了兩三個員工,兒子也聽話了.現在在讀大學了!所以我遇到運氣不好的人,我都會介紹老師給他們.雖然我們不認識,在這推薦給您喔!!您可以請教看看! 給您老師的聯絡方法喔!網址 yulin.myvnc.com/YulinWeb/index.htm tw.myblog.yahoo.com/Yu-Lin
By Suhail Hany
at 2010-12-06T10:09
at 2010-12-06T10:09
By Quanna
at 2010-12-09T10:47
at 2010-12-09T10:47
By Gilbert
at 2010-12-10T11:06
at 2010-12-10T11:06
這樣你賺錢給你媽小孩保母費
也等於分擔家用不是兩全其美?
也可以申請單親補助
這根沒錢注定被人家看低是兩回事吧
不要陷入情緒化中
趕快解決問題才要緊
By Carolina Fran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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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12-06T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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