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幫我回答家暴綠卡的問題? - 家暴
By Steve
at 2009-05-04T00:00
at 2009-05-0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拿觀光簽證來美國和我先生結婚的已有五個月
前幾天晚上他喝醉拿刀要砍我
鄰居聽到報警
結果警察把他帶走
警察問我要不要簽保護令 我當下沒有簽
我去住朋友加 不敢回去
只是現在聽說我先生的家人把他保出來了
我現在真的很難熬
但因為我的結婚申請才剛遞件兩個月左右 還沒有面試
不知道這樣我自己可以提出申請綠卡?
在這裡英文又不好不知道該問誰?
已更新項目:
我老公已經被保出來回到家裏了 他現在一直苦苦勸我合好 像我道歉
他之前喝醉後常大我大吼大叫 掐我脖子 但清醒時對我很好
我真的很恐懼 又會心軟 ...心裡實在很掙扎
我如果現在想申請保護令 可以回去家裡住嗎? (那房子是他的)
2 個已更新項目:
那我可以申請離婚嗎
離婚後是不是就要回台灣了
3 個已更新項目:
非常謝謝你詳細的回答
我問過律師了 請他替我解決
真的是當局者迷
如果是我朋友我也會勸她離婚
但是換成自己
卻覺得有必要對我先生這麼殘忍嗎?
前幾天晚上他喝醉拿刀要砍我
鄰居聽到報警
結果警察把他帶走
警察問我要不要簽保護令 我當下沒有簽
我去住朋友加 不敢回去
只是現在聽說我先生的家人把他保出來了
我現在真的很難熬
但因為我的結婚申請才剛遞件兩個月左右 還沒有面試
不知道這樣我自己可以提出申請綠卡?
在這裡英文又不好不知道該問誰?
已更新項目:
我老公已經被保出來回到家裏了 他現在一直苦苦勸我合好 像我道歉
他之前喝醉後常大我大吼大叫 掐我脖子 但清醒時對我很好
我真的很恐懼 又會心軟 ...心裡實在很掙扎
我如果現在想申請保護令 可以回去家裡住嗎? (那房子是他的)
2 個已更新項目:
那我可以申請離婚嗎
離婚後是不是就要回台灣了
3 個已更新項目:
非常謝謝你詳細的回答
我問過律師了 請他替我解決
真的是當局者迷
如果是我朋友我也會勸她離婚
但是換成自己
卻覺得有必要對我先生這麼殘忍嗎?
Tags:
家暴
All Comments
By Robert
at 2009-05-05T00:01
at 2009-05-05T00:01
如果你住的離舊金山或LA, 紐約這種大阜很近, 你應該可以找的到講中文的家暴中心. 偶爾會看到他們廣告, 你也許可以翻翻世界日報, 或打電話到一些僑民服務中心問問. 如果不是很方便, 每個county也都有可以幫你的婦女團體, 只是他們都是講英文, 頂多會講西班牙語.
只要能夠和類似團體取得聯繫, 他們應該可以替你找到律師, 你需要人權律師保護你的人權, 你也需要懂移民法的律師. 如果能夠與這些婦女協助的團體聯繫, 你應該有辦法取得一些免費的忠告.
再來談談你的情況, 你對老公了解與認識多少? 如果這是單純的酒後亂性, 不喝酒就是一個常人, 也許還有救. 如果你覺得有救, 這人有救, 你的婚姻有救, 我的立論基礎是勸合不勸分. 你要很堅決的跟他立下約定, 只有尋求醫療, 你們的婚姻才有救.
你還是需要一些忠告, 他既然被警察帶走, 表示你的居住地區對家暴是非告訴乃論. 表示, D. A. ( District Attorney)會找你做證, 還要看看當時警察有取得哪些其他證物. D.A. 會對他起訴, 事情可大可小... 這些事情深深影響你們的未來, 你必須要有人給你對你最有利的建議. 真的不是知識+可以找到的答案.
如果他是慣犯,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你才結婚5個月耶, 在我看來根本就是新婚). 趕快收拾細軟, 找個地方躲起來吧. 夫妻當然會吵架, 有時動手動腳. 雖不被鼓勵, 也不要搞的氣氛很緊張. 但是心智一個不成熟的人, 是不是一夜之間就能夠洗心革面, 忽然學習用成熟的方法面對困難, 那就很難說了.
我不贊成你搬回家住. 首先, 他會需要面對法院的告訴, 這些事花錢又很面子的. 他一生起氣來, 可能又拿你出氣. 此外, 你申請保護令, 又無法與他保持距離, 警方很難保護你. 因為警察不可能叫他不准住在家裡, 也不可能搬進你家陪你住吧.
小姐, 不要心中只想身分...身分雖然很重要, 沒命或是少條胳臂少條腿, 你還要身分嗎?
2009-05-04 09:45:11 補充:
還不需要. 就是申請也不會馬上生效. 家暴, 離婚, 綠卡這是三件事. 不是都需要劃等號. 要離, 也要顧到你的權益. 不是將人連根拔起, 拉到美國來, 因為申請綠卡就沒有基本人權. 但是我只能告訴你一些原則, 但是我不能給你非常明確, 對你最有利的法律建議.
當然, 你如果有錢, 當然可以到律師事務所, 找幾個不同專業的律師, 給你答案. 但是那也要跟你細談, 了解所有該注意的地方.
2009-05-04 09:54:25 補充:
很多會打人的老公, 人前都是sweet heart. 事情過了以後都很後悔, 買花, 買珠寶.. 就是因為很多老婆都是愛對方, 才很難下決定. 但是容忍的背後往往有無可挽回的悲劇. 只有在你身邊才有辦法真正幫到你. 所以社會必須要劃一條線, 動手, 就要被罰.
要不要給他機會, 還是要靠妳的智慧.
2009-05-04 10:02:49 補充:
找到一條我記得的基本原則. 如果美籍配偶涉及虐待 , 則外籍配偶不需美籍配偶的簽字即可取得永久性綠卡 。你知道的, 你的條件性綠卡要再兩年滿之前換成永久綠卡, 但是上面這條就是你可以用的例外.
此外, 他一旦被起訴, 你們的離婚就不是所謂的 no fault divorce. 你在申請綠卡上是比較有利的. 但是, 搬出來, 保護你自己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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