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您如何看待『通姦除罪化』此議題? - 社會議題
By Gilbert
at 2013-03-15T00:00
at 2013-03-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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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不除罪 龍應台槓曾勇夫-字+字
圖片參考:http://l1.yimg.com/bt/api/res/1.2/EiHG.c3SmeeoMKoG...
情已逝▲文化部長龍應台主張通姦除罪化,此議題又成話題。圖為2011年前籃球國手、曾任中華隊總教練的李雲光(右)遭妻子林月圓(右二)控告婚外情,在板橋地院開庭後,夫妻未交談、形同陌路。(本報資料照片/王錦河攝)國內婦女團體長期關注通姦除罪化議題,贊成與反對兩種主張都有,行政院會昨聽取法務部國際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況,意外點燃兩派論戰。龍應台、顏純左支持修法廢除通姦罪;法務部長曾勇夫、政務委員羅瑩雪主張維持現狀。目前僅回教等少數國家制定通姦罪,龍應台表示,台灣民主發展快速,在她成長過程,不論在國外念書、教書,不論談及出版法、刑法一百條內亂罪、刑法通姦罪,都讓她很尷尬,也讓人覺得台灣不夠自由。顏純左隨後發言附和,反問「結婚之後,身體權究竟屬於對方、還是屬於自己?」刑法有妨礙性自主罪,即使夫妻之間,強迫發生性行為仍觸犯強暴罪。顏純左還說,倘若一方沒有意願,另一方不能去外面「找」嗎?倘若去外面找,又構成通姦罪,這兩者根本相互矛盾。與會者轉述,儘管顏發言時神情嚴肅,不少閣員聽到「不能去外面找」,仍會心一笑。對於通姦是否除罪化,法務部曾勇夫認為,根據法務部內部研究及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傾向維持現狀。政委羅瑩雪也說,儘管先進國家多已無通姦罪,我國婦女團體對這部分仍有不同想法。通姦是否除罪化,仍有賴社會多溝通,建立共識,需要審慎面對。對於閣員兩派激辯,行政院長江宜樺僅原則性發言,未有具體裁示。據轉述,江宜樺認為,政府的角色是帶領國家往前邁進,不能滿足於現狀,對各界、學者專家的意見應加以思考,對既存障礙也要加大力道改變。發言內容並未觸及通姦相關議題的實質內容。龍應台稍晚受訪時表示:「都什麼時代了,婚姻還要靠法官、警察和偵探在背後支撐,這太荒謬了。」不過,台灣法律對婦女的財產權、子女監護權保障不足,過去不少討論指出通姦除罪化應與其他婦女平權的法律同時思考。對此,龍應台表示,台灣是進步的社會,「我就不進入道德層面去討論,那會沒完沒了。」她強調,不是以文化部長的身分發言,「這問題不是我龍應台贊成什麼或反對什麼,而是希望大家嚴肅看待並檢討這個議題,讓大家一起來思考,進步的台灣社會,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法律。」法務部稍後表示,由於各界對通姦罪存廢有不同意見,國際人權學者審查台灣國家人權報告,也建議台灣考量是否廢除。法務部表示,會針對刑法通姦罪規定有無修正必要,蒐集外國立法例,廣納意見研議。
請問大家,您如何看待『通姦除罪化』?
在此先感謝大家熱心分享您的高見^^
圖片參考:http://l1.yimg.com/bt/api/res/1.2/EiHG.c3SmeeoMKoG...
情已逝▲文化部長龍應台主張通姦除罪化,此議題又成話題。圖為2011年前籃球國手、曾任中華隊總教練的李雲光(右)遭妻子林月圓(右二)控告婚外情,在板橋地院開庭後,夫妻未交談、形同陌路。(本報資料照片/王錦河攝)國內婦女團體長期關注通姦除罪化議題,贊成與反對兩種主張都有,行政院會昨聽取法務部國際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況,意外點燃兩派論戰。龍應台、顏純左支持修法廢除通姦罪;法務部長曾勇夫、政務委員羅瑩雪主張維持現狀。目前僅回教等少數國家制定通姦罪,龍應台表示,台灣民主發展快速,在她成長過程,不論在國外念書、教書,不論談及出版法、刑法一百條內亂罪、刑法通姦罪,都讓她很尷尬,也讓人覺得台灣不夠自由。顏純左隨後發言附和,反問「結婚之後,身體權究竟屬於對方、還是屬於自己?」刑法有妨礙性自主罪,即使夫妻之間,強迫發生性行為仍觸犯強暴罪。顏純左還說,倘若一方沒有意願,另一方不能去外面「找」嗎?倘若去外面找,又構成通姦罪,這兩者根本相互矛盾。與會者轉述,儘管顏發言時神情嚴肅,不少閣員聽到「不能去外面找」,仍會心一笑。對於通姦是否除罪化,法務部曾勇夫認為,根據法務部內部研究及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傾向維持現狀。政委羅瑩雪也說,儘管先進國家多已無通姦罪,我國婦女團體對這部分仍有不同想法。通姦是否除罪化,仍有賴社會多溝通,建立共識,需要審慎面對。對於閣員兩派激辯,行政院長江宜樺僅原則性發言,未有具體裁示。據轉述,江宜樺認為,政府的角色是帶領國家往前邁進,不能滿足於現狀,對各界、學者專家的意見應加以思考,對既存障礙也要加大力道改變。發言內容並未觸及通姦相關議題的實質內容。龍應台稍晚受訪時表示:「都什麼時代了,婚姻還要靠法官、警察和偵探在背後支撐,這太荒謬了。」不過,台灣法律對婦女的財產權、子女監護權保障不足,過去不少討論指出通姦除罪化應與其他婦女平權的法律同時思考。對此,龍應台表示,台灣是進步的社會,「我就不進入道德層面去討論,那會沒完沒了。」她強調,不是以文化部長的身分發言,「這問題不是我龍應台贊成什麼或反對什麼,而是希望大家嚴肅看待並檢討這個議題,讓大家一起來思考,進步的台灣社會,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法律。」法務部稍後表示,由於各界對通姦罪存廢有不同意見,國際人權學者審查台灣國家人權報告,也建議台灣考量是否廢除。法務部表示,會針對刑法通姦罪規定有無修正必要,蒐集外國立法例,廣納意見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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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omas
at 2013-03-19T15:53
at 2013-03-19T15:53
我個人淺見是認為通姦應從刑法上刪除,應立在民法上,應參考鄰國日本的做法,我的認為是通姦是道德有瑕疵
而已與法益並不牴觸,故而我認為通姦應除罪化,這與性交易相同的,大家都是你情我願之下所為之作為,並無他
人的強迫利誘等不法之手段,何罪之有呢?
要看現今社會為何性交易通姦都有明文規定要處罰,為什麼還有有人在犯呢?難道法律是一張白紙而已嗎?
沒有拘束力嗎?我們是西元2013年了,不是騎馬到別處的是利用科技了,時代再進步相對法律也要順應時代而有所改變了吧
以上是本人的贅述~謝謝
By Annie
at 2013-03-16T06:45
at 2013-03-16T06:45
By Callum
at 2013-03-16T08:44
at 2013-03-16T08:44
當然屬於自己!!
不然還會有~~強迫發生性行為仍觸犯強暴下罪嗎
屬於自己~~是強調要有自己的意願下之行為
但這與通姦罪 應該是兩碼事
不然先把一夫一妻制 刪改吧
就沒有通姦的問題
]
通姦罪~~是要保護保障一夫一妻制的存在合法性
倘若一方沒有意願,另一方不能去制定外面「找」嗎?
那可以將性愛交易 合法話!!
但不能扯上[感情]
婚姻還要靠法官、警察和偵探在背後支撐,這太荒謬了~~~~~
這還是要牽涉到許多現實[身][心]上的問題
如果要簡單~~~廢除一夫一妻制 大家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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