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大有關選舉的日期,以及公職人員定期選舉項目 - 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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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la
at 2008-10-1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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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好:
我是新慧,戶籍在台南市,請教大大今年以及明年度,有哪些公職人員定期選舉?日期為何?幾月幾日呢?我可投票投哪些項目呢(哪些公職人員我可以投,包含公投)?
感恩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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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ve
at 2008-10-17T01:04
我國公職人員選舉合(簡)併舉行之研析
憲政法制組兼任研究員 隋杜卿
關鍵字: 合併選舉 簡併選舉 公職人員選舉
摘要
  「合併選舉」或「簡併選舉」的目的都在改善我國當前「年年有選舉」,以及其所帶來的負面政治效應,諸如: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同時也造成過度的政治動員,尤其是近年來基於「統獨」之爭,所產生政治對峙的影響,加上日益嚴重的賄選問題,所以有關「合併選舉」或「簡併選舉」的主張,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合併選舉」或「簡併選舉」的模式都有多樣化的配套方案,其中較為重大的改革內容,在中央政府層級是為「倒閣權(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的不信任案)與解散權(總統得解散立法院重新選舉)」,如要取消必然涉及「修憲」途徑。但就政治現實運作而言,修憲條件困難,以及立法委員幾無通過倒閣案的可能,事實上並不必然採行「修憲」的需要。
  在地方政府層級則以「廢除鄉鎮(縣轄)市長、代表」最富爭議,而此一方案的推動,與「修憲」無涉,先決條件在於凝聚政治層面的朝野及社會共識,然後由立法院透過「修法(地方制度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途徑,即可落實。
  若無法在短期之內解決前述兩大議題的爭議,那麼在維持中央、地方既有9種公職人員(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縣轄市長、鄉鎮縣轄市民代表,以及村里長)選舉的前提下,則只能就選務工作層次,考慮選舉時程相近而合併辦理;惟若欲達成「4年選2次, 1次選中央,1次選地方」的目標,則必須解決地方公職人員就職日期不一的問題,而有必要「修法」延長(或縮短)部分地方公職人員任期。
  如規劃以民國99年12月25日為基期,則現任直轄市長、議員無須延長任期,而民國94年12月25日就任的縣(市)長、議員、鄉(鎮、縣轄市)長必須延長任期一年;民國95年7月1日就任的高雄市里長、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必須延長任期5個月又25天;而台北市里長則需縮短任期20天。

關鍵字:合併選舉、簡併選舉
壹、前言
  中央政府於民國38年播遷來台後,基於「國家發生重大變故,事實上不能依法辦理次屆選舉時,若聽任立法、監察兩院職權之行使陷於停頓,則顯與憲法樹立五院制度之本旨相違」,所以經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民國 43年1月29日做成釋字第31號解釋,宣告「在第二屆委員,未能依法選出集會與召集以前,自應仍由第一屆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繼續行使其職權。」導致中央民意代表未能定期全面改選的結果。
辦理一次中央民意代表「補選」以外,並分別於民國61年、69年、75年辦理三次「增選」國大代表選舉。而立法委員部分則分別於民國61年、64年、69年、72年、75年78年辦理「增額」立法委員選舉。直至民國 79年6月21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成釋字第261號解釋,宣告「第1屆中央民意代表均應於民國80年(1991)12月底前全部退職」,遂以惟為強化中央民意機關的代表性,除於民國58年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民國80年12月21日之第2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開啟了中央民意代表定期改選的序幕。
  但台灣地區的地方自治,本來是從民國35年起,在「台灣省各縣市村里長選舉辦法」通過後施行開始。只是村里長並非狹義的地方自治人員,,因此台灣地方自治,理論上始於民國39年「台灣省各縣市地方自治綱要」通過後,舉辦地方自治選舉開始。依該綱要的規定,應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原有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縣轄市)區長、鄉(鎮、縣轄市)區民代表,和村長五種。地方自治實施初期分項並分別選舉,各種公職人員的任期也不一致。之後各種公職人員之選舉改為分別同時辦理,任期也均改為四年,並取消區長與區民代表的選舉。[1]
  依據憲法,省長原應由省民直接選舉之,但亦因國家處境特殊,而一直未能辦理,直至民國80年5月1日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方於民國83年辦理第1屆台灣省長選舉。至於台灣省議會,則是依據民國48年頒佈之「台灣省議會組織規程」,議員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2]但民國86年修憲,通過所謂「凍(結台灣)省(地方自治選舉)」,台灣省長、省議員於民國87年任期結束後停止辦理選舉。
  依據憲法第27條,我國總統原由國民大會代表選舉之,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基於主流民意要求「總統民選」的呼籲,遂於民國83年修憲,第9任總統於民國84年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而原為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之國民大會代表,先於民國89年修憲改為不定期選舉之「任務型國民大會」,繼之更於民國94年修憲正式廢除國民大會。
  綜上所述,我國目前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計有:中央政府層級有二種,是為總統、立法委員,地方自治層級則有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縣轄市)長、鄉(鎮、縣轄市)民代表,以及村(里)長等七種。

貳、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辦理各項公職人員選舉情形
  
2008-10-15 11:23:12 補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知識問題" | " 已解決
我想要查各種的選舉的日期..請問各位大大要去哪查..@@

請問酒駕送法院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08-10-12T00:00
朋友今晚酒駕被警察抓,要呆在警局一晚,明天送法院,請問最後結局繳款最少至最多大概多少?~無肇事~初犯~

大肚魚的資料啦~~快給我..送15點好嗎?!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08-10-12T00:00
大肚魚的資料...比如大肚魚吃神麼大肚魚住哪大肚魚如何分辨公母不要圖片內容短一點最多15行...Showmore

你對日本這個國家及人民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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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08-10-12T00:00
你對日本這個國家及人民有什麼看法?麻煩各位有誰知道的可以發表你個人意見及看法?非常急急急急!!謝謝!!

學開車的重點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08-10-12T00:00
如題:我聽到學自排車,容易車子暴衝出去,所以停紅路燈跟下坡路段,要打N檔,那N檔是空檔嗎?那我們停紅錄燈或下坡� ...

替代能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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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r
at 2008-10-12T00:00
我需要兩種新的替代能源的詳細資料除了風力水力太陽能核能潮汐............等等常常見到的以外生質能源又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