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院傳票 - 安全駕駛
By Hazel
at 2012-04-25T00:00
at 2012-04-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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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媽媽發生車禍,對方酒駕,
當天車禍筆錄媽媽有提告對方傷害罪,
收到法院傳票,上面寫違背安全駕駛 案件,
這張法院傳票是提告對方傷害罪還是???
已更新項目:
請問~那我們提告的過失傷害,
法院怎麼會沒來傳票??
當天車禍筆錄媽媽有提告對方傷害罪,
收到法院傳票,上面寫違背安全駕駛 案件,
這張法院傳票是提告對方傷害罪還是???
已更新項目:
請問~那我們提告的過失傷害,
法院怎麼會沒來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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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駕駛
All Comments
By Lucy
at 2012-04-25T13:27
at 2012-04-25T13:27
當天車禍筆錄媽媽有提告對方傷害罪,
收到法院傳票,上面寫違背安全駕駛 案件,
這張法院傳票是提告對方傷害罪還是??? 此張傳票應是對方違反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而傳喚我方出庭當證人的傳票,若是過失傷害上面即會寫過失傷害案件! 酒後駕車違反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我另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後續若有任何車禍及車禍理賠問題請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2012-04-28 21:49:19 補充:
請問~那我們提告的過失傷害,
法院怎麼會沒來傳票??
需視法院案件多寡,實務上提告後皆要1~2個月後才會收到傳票!
By Kama
at 2012-04-29T17:01
at 2012-04-29T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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